长沙各校指标生最低录取线公布!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享受政策性优待等情况。公办普通高中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特长生等多样化的招生政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在符合招生政策和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进行招生。

  市教育局中招办按照录取批次顺序,依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享受政策性优待等情况,结合考生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高中学校招生时,报考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市实验中学、南雅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有一个B等;报考其他省级示范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两个B等;报考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含有C等(全部为B或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根据前期填报的指标生志愿和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的指标生资格,按照对应优质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划定为:

  各初中学校根据对应优质普通高中的指标数、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条件、学生填报志愿情况,参照《指标生提前录取排序册》确定指标生预录人选。如志愿数大于指标数,则按以下顺序择优录取: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按照顺序依次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单科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指标生最终人选。凡录取为指标生,考生网上所填志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