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省卫生健康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计划》)明确,实施“强学科”“强县级”“强基层”等10类工程,加快构建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其中,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覆盖率全国领先;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稳步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和康复科实现全覆盖;打造30个以上高质量健康县城和一批健康细胞建设样板,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各族人民卫生健康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争取两所综合医院进入全国前50名

  《三年计划》提出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疾病干预更加精准、救治更加高效,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全省各族人民卫生健康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建设呼吸、心血管病、肿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高水平医院。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稳步提升,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入全国前50名,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入全国前100名,省肿瘤医院进入专科全国前10名,省阜外医院进入其他专科全国前10名,昆明市儿童医院进入专科全国前8名,省中医医院进入全国前15名。

  纳入“百县工程”的县医院80%以上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域内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

  打造区域中医药康旅中心

  实施“强学科”工程,打造医疗高地。支持呼吸、心血管病、肿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争取创伤、中医、神经等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支持建设省妇女儿童医院、省民族医医院及省第三人民医院拆危重建(省职业病医院建设项目)。依托省中医医院等7个中医(民族医)医院打造区域中医药康旅中心。支持建设若干临床医学中心及分中心。加强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建设。遴选10个重大疑难病种,开展中西医多学科协同攻关,给予医保结算倾斜。

  实施“强县级”工程,做强县域龙头。推进“百县工程”项目建设,打造一批辐射能力强、服务能力突出的县级医院。加强县级医院眼科、精神科、病理科等300个薄弱专科建设。持续加强边境县(市)医院能力建设。支持50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建设130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打造一批“国门医院”

  实施“管慢病”工程,降低健康风险。遴选80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地区慢性病综合防治水平。遴选60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中医馆和康复科建设,推进“康复回基层”。

  实施“控疾病”工程,夯实健康屏障。消除一批疾病。以14个未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县为重点,加强筛查和规范性治疗,确保全省129个县(市、区)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控制一批疾病。推进丙肝主动检测、规范治疗和随访管理。强化疟疾重点防控区域灭蚊等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疟疾输入病例,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实施“重妇幼”工程,关爱妇幼健康。扩大妇女“两癌”筛查范围,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建设产前诊断、儿童保健等120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服务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建立覆盖全省的危重儿童分级救治平台与转运网络,降低全省危重儿童病死率、致残率。

  实施“强辐射”工程,提升国际影响力。深化与周边国家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研究设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诊疗合作中心。依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医疗技术实训基地。打造一批辐射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国门医院”“国门疾控中心”。争取国家支持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成为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培养1000名中医药传承人才

  实施“固支撑”工程,夯实发展基础。对入选在建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品牌使用及运营给予补助。实施血液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血站能力建设,支持血站更新补充实验室检测检验设备,支持有能力的血站迁建、新建。支持16所州(市)级中医医院基本建成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和可转换传染病区、重症监护室;支持50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

  实施“强人才”工程,补齐结构短板。其中,实施医教协同培养住院医师和医学专业研究生,强化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建设住院医师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实施高层次人才引培计划,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临床重点学科团队、博士、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鼓励省内医学院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留滇工作。实施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建设计划,支持每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培养1000名中医药传承人才。

  实施“新爱卫”工程,推进社会健康综合治理。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国家卫生城镇提标升级。接续实施“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专项行动,培育健康细胞,打造一批高质量健康县城。一体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徐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