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欲施于人,才是我们的行事准则?

  原创 光影 神经现实

  文献:Prinzing, Michael, Khoa Le Nguyen, and Barbara L. Fredrickson. "Does shared positivity make life more meaningful? Perceived positivity resonance is uniquely associated with perceived meaning in life."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2023).

  DOI:https://doi.org/10.1037/pspi0000418

  作者:光影 | 封面:Chiara Vercesi

  在评判他人的行为时,我们常常将其与社会规范和自己的期望进行比较。但这些期望从何而来呢?过往研究认为它们基于我们的观察——我们期待典型的、普遍的行为。然而,新的证据表明我们会按照自己的行动来设置期望,进而评估他人行为。

  科学家们通过使用经济博弈如最后通牒博弈来进行研究。在这个游戏中,每一回合总有一个建议者出谋划策与一位应答者分割一笔金钱,而后者可以接纳或驳斥这一建议。拒绝则意味着双方皆无报酬。基于游戏结果,研究人员对参与者的期望进行建模,研究表明,被试通过与自己的报价进行比较,来评估收到的报价的公平性。这支持了人们是根据与自己行为的相似性来判断他人行为的观点。

  慷慨的人会惩罚吝啬的提议,不管他们看到别人怎么做。有竞争心的人预期较低,他们愿意接受微薄的份额。即使观察到频繁的自私行为,这种模式仍然存在。但当人们观察到贪婪的行为,将会增加人们自私的提议,这反过来又提高了对微薄提议的接受。因此,观察具有间接效应,它通过互惠来调解——人们在经历自私后变得更加自私。

  这些模式普遍适用于多个经济博弈中,甚至在多样的文化中均有体现。反社会惩罚,即自私的人惩罚慷慨的人,也遵循相似性规则——人们惩罚与自己行为偏离的行为。最后,与公开慷慨的合作伙伴相比,参与者对回报其行动的合作伙伴同样信任。自私的参与者信任自私的盟友,即使这让他们付出代价。此外,模仿他人的行为,而不仅仅是顺从,可以增强信任。

  这些结果为我们呈现了决策与评价之间的深厚联系——我们习惯于以自己的行为为标准来评判他人。此种现象广为流传,影响着瞬间的惩罚和长久的信任。为了更好地接纳陌生的行为,人们需要学会换位思考,理解他人的所为。在与人合作中,基于互惠的原则满足对方预期,往往比诉诸原则更有说服力。

  因此,与其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如说,人们更常依循“期待他人如己所为(己所欲施于人)”的准则行事。当然,积极的变革通常从内而发。以身作则,能递归地塑造社群乃至更广泛的社会规范。率先展现合作之举,便可激起他人的互惠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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