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原标题: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出台意见 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8月29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出台《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高校要至少配备2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具备从事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鼓励中小学在课后服务中穿插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

高校要至少配备2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意见明确,高校应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同时可根据学校实际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规模1000名以上或200名以上寄宿制学校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多校区学校、多学段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增加配备。县(区)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教研员。鼓励各县(区)设立编制周转池,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

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计划,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不断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辅导能力和家校沟通能力。

专、兼职教师每年应分别接受至少30个和12个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教学、咨询辅导、危机干预等专业能力,其中:专职教师应在3年内接受至少1次省级以上培训,兼职教师应接受至少1次市级以上培训。

辅导员、班主任等思政教育骨干教师每年应至少参加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重点提升情绪识别与疏导、谈心谈话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其他教师每年参加教师培训至少选修1门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课程,培养心理健康助人自助的意识和方法。

鼓励开设心理学专业的高校扩大招生规模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原则上应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教学机构的高校,可同时纳入相应学科专业队伍管理。鼓励开设有心理学学科专业的高校扩大招生规模,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课程教学,引导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资格证书,提高心理学人才培养质量,加大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人才供给。

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可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教研科研引领作用,牵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定期评选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推广先进经验。

鼓励课后服务中穿插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

规范家长学校建设,将分学段心理健康促进指导作为家长学校必修课,增强家长识别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主动沟通交流的意识、提高积极预防和危机干预的能力,以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积极心理品质。鼓励中小学在提供课后服务中穿插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邀请家长代表参与活动。

意见要求,学校要及早分类疏导学生的各种压力,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主动采取措施,避免因压力无法缓解而造成心理危机,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小学校要设立或依托相关专业机构,每年面向全体教职工、学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注重对测评结果的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记者 任娜 实习生 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