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启动 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

  视频剪辑:刘心悦

  央广网西安6月27日消息(记者刘昱)“经教育部批准,陕西省作为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方案明确统一高考科目,陕西省将实行‘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 6月27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近日,陕西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该《实施方案》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怎么招”等关键问题。打破了传统的文理科“固定组合”考试模式,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权”。改变了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学生的模式,向“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转变,突破了单一高考录取途径,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转变。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校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

  《实施方案》明确考试对象和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统一高考科目结束后进行,成绩当年有效。

  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

  《实施方案》显示,陕西省将实行“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和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此外,自2025年起,除提前批次外,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高等职业院校将分类考试招生

  《实施方案》明确,陕西省将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明确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社会人员的评价录取方式,完善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五年制中高职衔接的培养模式,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

  志愿填报采取“院校专业组”方式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025年起,陕西省高考将采取“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录取。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院长辛华介绍,“院校专业组”就是一所院校将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作为一个组,同一组内各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每个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每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供考生填报志愿时进行选择。

  据介绍,与现行志愿填报模式相比,“院校专业组”保障了考生选择权,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数量将比现在大幅增加,志愿的选择范围和覆盖度更高,考生意愿将得到充分满足。 同时,提高了志愿精准度。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选科一致、类别相近、要求相同。考生根据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选择更加精准。调剂录取在专业组内进行,被调剂到不愿就读专业的情况减少,志愿尤其是选择专业的满意度将显著提升。

  此外,“院校专业组”模式可以让考生不必在“选学校”还是“选专业”之间进行取舍,在满足考生院校意愿的同时,还能较好满足考生专业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