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类机构今起上班,已有29省发布延迟开工通知,来看各地复工具体时间及安排

  2020春节假期延长后,今天(2月3日)起一批职员将正式结束假期,迎来“弹性工作”式上班。

  2月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基础设施相关机构,自2月3日起正常上班。同时,各单位可结合当地地方政府办公厅防控疫情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灵活调整作息时间。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1月26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我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级行政区域中,已有29省(市区)发布延迟复工和学校开学相关通知,截至目前,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尚未在省级层面发布延迟通知,不过其辖区内部分地市已明确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总体上,除湖北省企业复工时间为不早于2月13日24时外,各地企业节后上班时间普遍为不早于2月9日24时,也就是2月10日正常上班。青海省则是自2月2日后有序组织企业、建设项目开复工,而天津、四川等地未明确复工时间。另外,部分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时间为2月3日,初定到2月9日实行弹性工作制。

  学校开学时间方面,部分地方初定为不早于2月17日,甘肃、青海和内蒙古等地不早于3月1日,不过具体还要再等通知。各地规定,开学之前,各类学校(包括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集体活动和培训活动。

  各地复工时间汇总如下。

  四大直辖市

  北京:

  2月9日24时前,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

  2月9日24时前,其他企业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应当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员汇聚、集中。

  天津:

  市区域内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类企业暂不复工。

  市各级各类学校延期开学。复工、开学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给企业、学校留出准备时间。

  上海:

  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开学。此前,学校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另外,1月30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了金融机构节后上班时间的信息:因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相关机构提供面向社会、面向市民生活必需的金融服务,节后上班时间建议分别按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豁免上述企业提前复工审核报备,并要做好上班期间人员管控和防护。为上述机构提供相应中介服务的金融数据企业参照执行。

  上海市辖区内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7+4”类地方金融组织,执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重庆:

  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及其他需要复工、复产的行业除外。

  五个自治区

  内蒙古: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自治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区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和开考时间一并推迟。具体开学时间和报名、开考时间,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提前向社会公布。

  区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

  广西: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稳定生产、做好服务保障外,自治区内其他各类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区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可以错峰上下班,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

  西藏:

  据人民网,1月27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适当顺延全区建筑工地春节后开复工时间的紧急通知》,要求适当顺延自治区所有新建、在建和冬季停工项目的开复工时间,做好未返藏施工人员的劝阻解释工作。

  宁夏: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自治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自治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在自治区未明确开学日期前,一律不得擅自提前开学,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另行通知。

  自治区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

  新疆:

  暂无自治区统一通知。

  东北三省

  辽宁: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最早复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经科学评估确定后另行通知。

  吉林: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形势再行确定,由省教育厅提前向社会公布。

  省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

  黑龙江: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全省各类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华北地区(河北、山西,京、津、内蒙古见上)

  河北: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省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山西: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原则上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山东、安徽,上海见上)

  江苏: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省内各种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浙江: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全省各级机关2月3日正常上班后,要推迟、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切实用好“视频会议”和“掌上办公”。

  山东: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安徽: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华中地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湖北:

  省长王晓东1月29日在湖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湖北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

  湖南: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高等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省教育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河南:

  据河南日报,省内企业除防疫物资生产、居民生活用品供应、物流企业外,其他企业复工期限推迟到2月9日。

  河南省省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月3日起正常上班。

  省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推迟至2月17日以后,省内大专院校开学日期按教育部通知执行。

  江西: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省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华南地区(广东、海南、福建,不含广西)

  广东: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外,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确定具体开学时间。

  海南:

  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2月9日24时前,对其他确因工作需要正常到单位上班的企业,必须满足疫情防控条件,做到防控覆盖;每位职工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各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全员健康防护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福建:

  省内企业已开工的继续稳产,减少工人流动。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稳定生产、做好服务保障外,其他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西南地区(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藏见上)

  四川:

  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和营业。

  省内其他各类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鼓励企业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

  贵州:

  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云南:

  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省内各类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省内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见上)

  陕西:

  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要抓紧组织复工,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除上述企业外,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育机构(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培训机构等)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以教育部门下发意见为准。

  甘肃:

  暂无企业复工时间通知,不过辖区内部分地方通知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另据甘肃日报,甘肃省延迟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至3月1日以后,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青海:

  2月2日后,各地各部门应有序组织企业、建设项目开复工。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外地务工人员使用等情况,由企业自行提出开工申请,经地方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工业园区同意后,有序开工。各类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检疫查验和员工健康防护,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

  2月2日后,各地各部门应有序组织商贸服务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各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地区实际确定开业条件。所有来青返青从事商贸经营服务的人员,要严格落实居家自我隔离或医学观察等措施,未解除隔离前不得开业营业。

  省内大中专院校统一按国家具体规定开课,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原则上仍按往年3月1日开课做好充分准备,教职工提前到岗,具体开学时间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并积极做好线上教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