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辽慈·水滴”大病救助项目宣传工作的通知

  “辽慈·水滴”大病救助项目,由辽宁省慈善总会和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辽宁省各大医院参与合作,旨在通过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募信息平台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互联网公募救助对象的准确性、筹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医疗保障制度中的积极作用,级解困难群众交不起“门槛费”、看不起病问题。项目自2021年10月15日正式启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和期待并给予积极的支持与响应。为积极推进“辽慈·水滴”大病救助项目,将其打成品牌慈助医项目,请各县(市)、区慈善会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辽慈·水滴”大病救助项目的实施,是公益慈善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府大病救助、商业康保险、慈善医疗救助、社会医疗互助“六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发挥善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的实际行动;是通过组织、募捐平台、医疗机构、受助人无缝对接,救助关口前移,提高救助的时效性,解决困难群众交不起“门槛费”、看不起病问题的有效措施;是通过慈善组织的介入监管,进一步提高互联网公募救助对象的准确性、筹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的有效手段;是整合慈善医疗救助资源,打造慈善医疗救助品牌的创新尝试;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医疗机构的多赢的慈善医疗救助项目。请各慈善会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体、公众号、朋友圆多种形式,配合省总会宣传项目的重要意义,助对象和救助程序,项目推进成果和典型事例,扩大项目的知名度和社会的影响力。

  二、积极推荐救助对象信息。各慈善会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优势,对因大病急需助的求助信息,积极向总会推荐,总会将根据求助人的具体情况,通过水滴筹平台或水滴公益平台筹集资金,对求助人实施救助。“辽慈·水滴”大病救助项目救助的对象是:患有重大疾病、罕见病及其它治疗费用较大的疾病的城乡低保户、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户、优抚对象及其它特殊对象;救助标准是:通过水滴公益筹款救助对象,在合作医院诊治发生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按50%给予救助,但最高救助额不超过3万元;通过水滴筹平台筹款的,按平台审核确定的标准筹集资金。

  三、积极联系当地医院参与项目合作。根据《“辽慈·水滴大病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项目合作医院将逐步实现全省三甲级医疗机构全覆盖。请各市县善会,帮助联系所在地三甲级医院,介绍“辽慈·水滴大病救助项目”,对有意愿参与项目合作的医院及时推荐给省总会。“辽慈·水滴”大病救助项目联系电话:024-22850199(总会募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