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健康险需注意等待期
【理财学堂】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冉虎
交了保费,拿到保险合同,保险就生效了。你是不是也这样认为?但健康险却是例外。健康险必须度过保险等待期,这样出险后保险公司才会理赔。
2022年3月1日,李先生为自己投保了终身保险10万元,并附加住院医疗特约保险3万元。4月22日,李先生因肝病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他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却遭到拒绝。原因是李先生患病期间,住院医疗险未过等待期。
李先生觉得奇怪:保险合同在3月份就已经生效,而自己住院是4月下旬,保险公司为何拒赔呢?原来,对于健康险,保险公司都会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设置一个等待期。
什么是保险等待期?为何保险等待期内就不能理赔呢?对此,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区部经理张东生解释,保险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住院津贴险等健康险时,在合同生效后的指定时间段内,即使被保险人罹患保险范围内的疾病,保险公司也不承担保险责任。
必须强调的是,等待期仅是对疾病有约束,因意外事件而致的身故、医疗费用开支、收入损失都不受该条款管束,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即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等待期是健康险特有条款,其他保险没有。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等待期后患病,只要符合保险合同范围,保险公司就必须赔付。”张东生说,“观察期的设置,主要是为了防范部分被保险人刻意隐瞒病史,带病投保。如果保险公司对这类保户理赔,就损害了其他诚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王女士2021年5月投保了一份保额2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和每年10万元保额的医疗险。经过体检和契约访谈后,保单顺利签订。同年9月的一天,王女士突然身体不适,住院检查后被诊断为非霍奇金淋巴瘤。
保险公司接到王女士家人报案后,进行案件审核,认定王女士所患疾病属保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但遗憾的是她患病时间恰巧发生在重大疾病险保单等待期内,按条款约定不能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退还了她1.2万余元的保费。不过,她承保的医疗险已超出等待期时限,保险公司为她赔付医疗费用7万余元。
对此,张东生解释,如果保户在观察期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所交保费,同时该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只要观察期结束保险公司就会依照保险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张东生介绍,不同保险公司、不同健康险品种的等待期规定也各不相同。通常住院津贴和短期住院医疗险的观察期是30—90天,而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为90—180天,也有一年甚至两年的,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观察期一般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保单,续保年度不会再有观察期。
张东生以王女士的案例提醒保户,在购买健康险时,应看清楚保险条款中等待期的期限,了解自己保障权益的实际开始和结束时间,才能享受应得的保险保障。
张东生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健康险时应注意:如果健康险产品的保障内容、保费相差不多,可优先选择等待期较短的产品,尽早享受保障。除此之外,选择健康险还可选择等待期条款宽松的产品,即使在等待期内出险,其他保障还在。
虽然大部分人都能顺利通过等待期,但总会有一小部分人在等待期内出险,导致无法顺利理赔,后续投保也可能会更加困难。因此,张东生提醒消费者,尽量在身体健康时趁早买好保险,正常承保的机会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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