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疾病,商业重疾险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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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的小王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突如其来的疾病和后续高额的治疗费让家庭陷入困境,一份之前在网上购买的医疗保险缓解了这份巨大的压力,2年治病期间,小王累计赔付了88次共计60余万元。
多少普通家庭遇上突如其来的疾病而倾家荡产,看到这则新闻时,相信不少人都get到了拥有一份商业重疾险的重要意义,产生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保险的冲动,为自己的生活增添保障,抵御风险,而不至于在面临重疾发生时一击即溃,因大病返贫。然而,现实中亦存在很多人曾购买了商业重疾险,在意外发生后却发现自己的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不能顺利得到理赔的情况,这就提醒我们,在进行商业重疾险理赔前需要认真理解保险条款及其定义。
理赔之前,先问问自己,所确诊的疾病属于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吗?有的人容易从主观角度来判断自己确诊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更有甚者把重感冒也定义为所谓的重大疾病,一旦生了自我以为的“重病”,就振振有词向保险公司索赔,
其实这是陷入了一种误区。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病情严重”“治疗花费巨大”“不易治愈”三个基本特征,且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只有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才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我国重大疾病保险规范修订后,目前市面上的商业重疾险必须包含28种重疾+3种轻症,但各保险公司也可以增加规范范围以外的其他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这就意味着有可能会出现该疾病在甲公司保障范围内,而不在乙公司保障范围内的情况,大家在进行理赔前一定要根据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进行仔细对照,索赔有理,索赔有据,避免花费不必要的时间“白跑一趟”。
——小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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