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贫困大病患者下月起可申请救助 六大群体可申请
●自付医疗费3万-5万元,按50%给予救助补偿
●自付医疗费5万-10万元,按60%给予救助补偿
●自付医疗费10万元以上, 70%给予补偿按
●每人每年救助不超过20万元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8日讯(本网记者 章微 薛辉) 今年5月1日起,我省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贫困患者可申请大病救助。近日,省政府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
【救助对象】
六大群体可申请
据悉,这次救助对象为:我省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
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指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
目前,我省主要救助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五类大病。省红十字会将根据大病救助基金筹措情况,确定和调整救助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