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将实施

  

  《广西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暂行办法》7月15日起实施

  三级医院床位费 最便宜的20元一天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 张若凡)公立医院病房的床位费多少钱一晚?单人间、多人间、重症监护室,分别要配备哪些东西?现在有规范了。由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广西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7月15日起实施。按照新规,三级医院最便宜的床位费为20元一天,走廊加床的床位费不能超过10元/天。

  

  普通类床位由政府定价

  在医院住院,床位费每天多少钱?这个问题,有时候连医院财务人员都不一定能马上回答出来。记者从南宁多家医院了解到,现行的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由各个医院向物价部门报批,根据报批的时间、病房建设成本等不同,获批的价格会不一样。因此,同样是双人间,可能各医院的收费会略有差别,甚至在同一家医院内,不同的住院楼由于建设时间不一样,双人间的价格也不同。

  现在,《暂行办法》将对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进行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划分为普通类病房床位(包括单人间床位、双人间床位、三人间床位、普通床位)、特殊类病房床位(包括层流洁净病房床位、重症监护病房床位、特殊防护病房床位、新生儿床位、新生儿病房床位、门/急诊留观床位)和其它类病房床位。

  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方式。普通类、特殊类病房床位实行政府定价,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全区各等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基准价(具体详见下表)。在基准价及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全区各等级医疗机构的病房床位具体价格,按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定。其它类病房床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根据运行成本、财政补助、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自主制定。

  新价格与现行价格差别不大

  经过规范,今后同级别的医院,同等床位的价格就一样了。房间里配备的设施达到标准,就可以按相应的标准收费。按照新标准,以三级医院为例,四人以上多人间的床位费是最便宜的,为20元/床·日。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为55元/床·日。对隔离、消毒有严格要求的百级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则为100元/床·日。

  据了解,新标准与现行的收费标准差别不大。比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现行的床位费标准大多是十多年前报批的,因此略低于新标准。而一些新建设的医院,执行的价格则与新标准相差无几。

  按照新规,二级医院的病房床位基准价为三级医院的9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病房床位基准价为三级医院的80%。医院在病房内增加病床的,不得收费;病房外(病房走廊)临时增加的病床可以收费,每床每日最高不超过10元,加床不得收取空调降温费和取暖费。

  需要严格隔离、消毒损耗大的感染性疾病科、精神科、烧伤科病房床位及按医嘱需使用骨科牵引病床的,允许在同等同级病房床位价格基础上适当加收。

  二级以上医院须设惠民病房

  《暂行办法》规定,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应体现公益性。对持有民政等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救助、残疾贫困、农村五保等有效证件者及其未满18周岁子女,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住院病房床位收费,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减免政策;对慢性病等长期住院病人,要适当减免病房床位收费,减免幅度由各地研究确定。

  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医院病房床位规模及建设标准,杜绝病房豪华装修。全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必须开设惠民病房,惠民病房床位数不得少于编制床位数的5%。

  其它类病房床位可按高于基本医疗规定要求配备设备、设施、物品,在保障基本医疗的前提下,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可按不超过编制病床数3%的比例设置其它类病房床位。

  卫生计生部门要求各医院严格按核定的床位价格标准执行,实行价格公示,不得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分解、重复收费;不得自行变更病房床位比例、减少服务设备设施、降低服务质量。

  《暂行办法》自2016年7月15日起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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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房床位费包含哪些内容?还有哪些额外收费?

  1.病房内安装空调和取暖设施并使用的,医疗机构可在病房床位价格之外另行收取病房空调费、病房取暖费。病房空调费、取暖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收。门诊、输液室等公共场所及手术、检查治疗不得另收病房空调费、取暖费。

  2.抢救室内临时配置的病床按同等同级病房标准收费,不得按监护病房收费。

  3.患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测量身高、体重、呼吸、脉搏、血压、出入量记录以及在住院期间的病历、每日清单,被服换洗、更衣、转科等,均不得另行收费。

  4.病房配置的床、床垫、床头柜、椅(或凳)、电风扇、蚊帐、被套、棉胎(或毯)、床单、枕头、枕套、病号服、热水瓶、洗脸盆、废品袋(或篓)、大小便器等日常生活用品不得另行收费。

  5.相关单位向医疗机构合法收取的医用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已计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医疗机构不得另外向患者收取。

  6.病房床位价格已包含对病房床单、被套、枕套、病号服等病房被服进行消毒的费用,不允许另行收取消毒剂/整理剂等相关费用。

  7.按医嘱确需陪护且医疗机构提供陪人床/椅(躺椅)及相关床上用品的,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是否收取相关费用。

  8.病房床位价格以住院天数计算,一律计入不计出(即入院当天按一天计算收费,出院当天不计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