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典】第32天:坐火车却遇到晚点,造成损失谁来赔?
生活中
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烦心事
见义勇为受了伤
却不知该找谁来赔偿
网购商品收到后
却发现遭遇虚假宣传
......
要想从容应对这些难题
就一定要用好法律武器
从今天起
我们将带大家
“挑战100天学习民法典”
通过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案例
掌握实用的法律知识
案例
小周买了一张某次列车(北京南—上海虹桥)车票,想去上海东方体育中心观看19:30开场的演唱会。车票上写着:当天12:12开。但列车13:15才开始检票发车。列车时刻表显示,18:21到达上海,实际到达时间是19:35,导致小周错过了演唱会开场表演。小周认为,铁路局的晚点发车和晚点到站,严重违反双方的合同约定,起诉要求铁路局赔偿损失。铁路局需要赔偿小周吗?
以案说法
需要。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原标题:《【学习民法典】第32天:坐火车却遇到晚点,造成损失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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