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后,因为工作“阳”了,能不能算工伤?工资又该怎么发?
就在最近,从方方面面发出的复工复产的政策和声音来看,相信大家都有一种“经历了近三年的‘严防死守’,真的要‘放开’了”的感觉。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大家普遍发现,身边的“小阳人”越来越多...
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不免有这样的担心:如果自己因为工作变“阳”了,能不能算工伤?变成了“小阳人”,工资会不会受影响?这些问题都成了摆在打工人眼前最为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
其实对于这两个问题,人社部早在2020年1月便发布的相关规定有(人社部函〔2020〕11号):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
但这里有个非常关键的限定条件,那就是认定的人群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
随后在2020年2月,人社部又专门发布了“复工复产中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问题”解答,其中就“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进行了专门答复:
从这一答复中我们可以明确: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非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那么如果不行变成了“小阳人”,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在明确了因为工作变成“小阳人”后,能不能算工伤这个问题后,我们再看一看,变成“小阳人”,工资会不会受影响这个问题吧~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参照人社部2020 年 1 月 24《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找到答案:
也就是说,截止到目前,在政策导向上还要正常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但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劳动者因为客观环境或者身体状况等原因没法提供正常工作,而劳动者的工资构成里又含有绩效工资,绩效这部分工资是可以不予支付的(知道为什么企业要搞薪资拆分了吧)~
但如果“小阳人”期间,劳动者一直居家办公并提供了正常的工作劳动,那就是要支付全薪的~
除了上述两种“小阳人”最关心的问题外,还有一个“小阳人”普遍比较关心的问题:“阳转阴”后,还需要休假观察一段时间,这个工资怎么算?
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是按照当地病假工资的待遇进行支付。具体到执行中,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我们可以以北京为例了解一下:
大家可不要小看这个病假工资,最起码它是有最低工资保底的。对于我们广大劳动者,也是一种保障,您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