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掌握这些关键信息!昆明再出疫情管控重点举措!

  通过推迟景点景区、文化娱乐机构等场所工作人员返昆时间,体温正常到昆人员14日内自我监测等7项措施,对返昆人员进行加强管理;依法查办一批借机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快处严惩,并向社会公布……

  为了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渠道,昆明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管理返昆人员和市场监管,多措并举严控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医护人员在昆明西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上的驾乘人员进行信息收集登记。

  返昆人员管理

  推迟相关工作人员返昆时间

  出台7项措施强化返昆人员管理

  2月2日,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拟返回昆明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将通过7项措施对返昆人员进行加强管理。

  1

  推迟相关关停场所工作人员返昆时间

  鉴于当前昆明市各类与保障公共事业、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涉及国计民生无关的工厂企业、批发市场,公共文娱机构场所、景区景点等均已关停,推迟相关人员返回昆明时间,具体时间待通知。

  大观公园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暂停开放。

  2

  遵守湖北地区相应防控措施

  昆明市居民正在湖北地区出差、探亲访友的,应当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

  3

  到昆14日内进行自我监测

  其他地区到昆人员应当服从航空、铁路、长途客运等运输经营者和道路检查站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并配合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人员,立即安排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体温正常的人员,到昆14日内,应当每日早、晚自行进行体温和健康监测,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昆明交警和医护人员联防联控,对入滇车辆以及驾乘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检测。

  4

  湖北接触史人员接受14日监督性医学观察

  到昆前14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到昆人员,在到昆之日应当主动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区(村)报告健康状况,于到昆之日起接受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每日早、晚监测体温,不得外出;负责监督性医学观察的社区(村)应当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须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5

  实行弹性工作制减少人员接触

  昆明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密切关注从外地返昆的职工,督促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对处于14日医学观察期的职工,执行弹性工作时间;实行错峰上下班;有条件的,应当安排职工居家工作,或者提供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的工作环境。

  6

  建立网格化群防群治组织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充分发动社区(村)建立网格化的群防群治组织,积极发挥小区业委会、热心群众的作用,共同做好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监督、服务。发现未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等异常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7

  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自我防护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餐聚会,减少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工作人员对出租车待客区进行全面消毒。

  加强市场监管

  哄抬物价 售卖假冒伪劣口罩

  这些企业最高被拟罚100万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昆明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依法查办一批借机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并面向社会公布。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各经营户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希望市民朋友继续参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遇到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电话反映。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坚决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哄抬物价进价38元/个卖98元/个

  昆明嘉禾祥药业被拟罚100万元

  2020年1月23日,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相关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来到昆明嘉禾祥药业有限公司嘉禾祥健康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分别以38元/个的价格购进上海产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口罩(3M 9502V+型)100个,以98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价差率157.89%;以15元/盒的价格购进四川产泰诺尔牌随弃式口罩75盒,以68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价差率353.33%;以10元/包的价格购进江西产丹美元牌一次性使用口罩30包,以25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价差率150%。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通知其参加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下午召开的官渡区药品企业提醒告诫会。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昆明嘉禾祥药业有限公司在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后,仅仅适当下调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口罩(3M 9502V+型)和泰诺尔牌随弃式两种口罩的价格,但进销价差率仍然达到78.94%和220%。且在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提醒告诫会和下达了价格提醒告诫书后,昆明嘉禾祥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共11个品种的口罩价格,进销价差率仍然达到57.89%~233.3%。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1月28日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昆明嘉禾祥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哄抬医用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给予当事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售卖伪劣口罩

  6家商店被拟罚4000元至5万元不等

  安宁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滨门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且该药房无法提供销售型号口罩的有效进货凭证证明其进货价格,依据相关规定拟对该门市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官渡区浩然副食经营部于1月22日从南窑火车站附近的一流动商贩处购进了3盒3M口罩,在未明码标价的情况下就进行销售,共获利98元。官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8元,并拟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官渡区雅乐副食经营部于2019年9月以每只0.7元的价格从新广丰批发市场购进500只“康美星时尚防护口罩”,在其店内以每只1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货值金额共500元。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未明码标价,并且口罩上无商品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等,销售共获利90元。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没收无商品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的口罩200只,没收违法所得90元,并拟处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拟罚没款合计5590元。

  大都摩天购物中心负二楼A-802-1号银玛副食店于2020年1月27日从昆明市广丰批发市场购进40包口罩(10个/包),进货价格为25元/包,在其店内以每包25元到4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销售时未标明价格。至2020年1月28日查获时止,当事人购进的上述产品剩余3包,货值金额1215元,销售获利215元。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15元,并拟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官渡区鑫隆朋靓典百货商店于1月26日以15元每包的价格购进口罩5包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未明码标价。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拟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官渡区邦贝贝文具经营部1月26日从朋友手中以每包28元的价格购进5包口罩,以每包30元的价格销售2包,获利4元。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且未经备案、未经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经营范围销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口罩。当事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未经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拟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拟罚没款合计6004元。

  特别提醒

  收好!

  这张返程复工防护路线图

  对于很多人来说,

  春节假期今日结束,

  他们已经开始上班,

  也有很多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复工时间推迟,

  或者已在准备返程,

  或者正在返程路上……

  最后,

  特别提醒大家:

  下面这张返程复工防护路线图,

  大家一定要收好看清记牢了!!!

  来源:昆报头条

  原标题:《请掌握这些关键信息!昆明再出疫情管控重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