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疫情排查新规 北京疾控中心官方新规公告原文
在近日,为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返(来)京人员社区排查工作规范(试行)》的疫情排查新规。
北京疫情排查新规原文:
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各社区(村)对辖区内返(来)京人员情况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为规范管理行为,特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要求
1、做好组织落实,严格分类管理。
2、严守排查程序,语言友好规范。
3、准确把握标准,不遗漏,不扩大。
二、排查内容
1、询问居民两周内外地出行情况、乘坐交通工具情况、家庭居住人口数等情况。
2、对符合近 14 天内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返(来)京人员条件的,登记其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有条件的集中医学观察或严格居家观察 14 天,观察每日监测体温并向社区报告,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对其他区域进京人员,要求其开展健康监测,自我观察 14 天,外出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
4、提供社区医务人员联系信息、发热门诊和定点救治医院名单信息。
三、防护要求
1、排查工作首选使用电话询问方式开展,如确实需要方可采取上门排查。
2、上门排查时,人员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携带免洗手消毒剂,有条件可佩带一次性手套,工作携行物品不得乱放,离开后应及时更换口罩并做手部清洗。
3、摘除一次性医用口罩时,把口罩的皮筋从双耳除下,应尽量避免触摸口罩外表面。一次性医用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应及时更换。一次性医用口罩废弃后不要随地乱扔,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
如果排查中曾遇到发热和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且怀疑口罩被污染,摘下的口罩在丢弃前应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作用 30 分钟,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
在佩戴口罩前和摘除口罩后应注意手卫生。取下口罩后,用免洗手消毒液清洗双手,清洗前双手不得接触眼睛,口鼻。
4、上门排查时工作人员与市民避免不必要的近距离接触,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尽量不入户调查,防止交叉感染。
5、注意工作节奏,避免过度疲劳,保持身体健康。
四、注意事项
排查的主要目的来自或经过湖北等重点地区的来京、返京人员,而不是湖北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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