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转建筑系政策新规:大一大二可报,转成可不用重读一年

  天津大学转建筑系政策新规:大一大二可报,转成可不用重读一年

  按照天津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筑学院成立了转专业工作委员会。经过集体商议,制定了建筑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转专业实施工作由建筑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包括建筑学院院长、本科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建筑学院纪委委员、各系副主任、本科教务老师及教师代表。

  二、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各专业转专业接收名额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申请范围的学生。

  2.全部成绩绩点大于2,没有不及格科目,未受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色盲、色弱者不建议报考。

  (三)考核方式

  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素描占40%、场景画占60%),考试时间一共4个小时,考试中时间自由分配。笔试部分占总分的80%。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部分占总分的20%,面试比例为1:1.2(面试时可携带本人美术习作、速写等)。

  (四)时间节点及工作程序

  1.2019年4月24日前召开转专业工作研讨会,制定建筑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

  2.学校发布转专业通知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3.2019年5月7日晚19:00在卫津路校区25楼B305教室、北洋园校区46楼A 413教室同时召开建筑学院转专业动员会。

  4.2019年5月10日前,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转专业申请无效),相关转建筑系课程详见报名网址http://www.tjarts.net.cn/kecheng60.html,转专业志愿限报一个专业,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8日10:00开始至5月10日14:00截止。并将填好的申请表(见附件)和成绩单纸质版一份交到建筑学院104办公室。

  5.2019年5月14日,建筑学院按照公布的细则规定完成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学院进行遴选并发放准考证(请到建筑学院104办公室领取)

  6.2019年5月17日,建筑学院转专业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校园龙卡,照片需清晰易辨认)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2019年5月18日—19日,由学校在专家库内随机抽取5人组成笔试评阅小组阅卷,学院统计并核分。

  8.2019年5月20日,按照1:1.2的比例公示入面试学生名单和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

  9.2019年5月22日,组织面试,统计并核分。

  10.2019年5月24日,建筑学院对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11.2019年6月3日,建筑学院将最终通过专业遴选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后报送学校批准。

  12.2019年6月10日,学校正式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1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019年6月14日前到建筑学院104办理报到手续。

  三、其他说明

  1.2018年、2017年入学,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均编入2018级对应的专业学习(2017级与2018级学生一起排序录取),一年级空缺的部分专业课程在暑假内完成补修。原专业课程与建筑学院培养方案重复的课程可兑换学分(例如:英语、体育),其他课程需要按照2018级相应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2.2017级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两个转专业名额,仅作为两个专业之间的互转名额。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全部考生一起考试排序录取,非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2017级学生编入2018级对应的专业学习。

  3.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为教育部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加建筑学院统一的转专业考试,由中方专家和法方教师分别阅卷,成绩各占50%。通过转专业考试进入该合作办学项目学习的学生,需修满建筑学的专业课程,其中包括1年在法国的学习,并按天津市发改委和天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2015)855号文件批示,每年缴纳2万元人民币的学费。对修满课程并达到要求的同学,最终授予天津大学本科建筑学专业学位。

  4.民族班学生、港澳台学生、服兵役期满已办理复学(恢复入学资格)学生转专业不受转专业名额限制,可单独排名,由建筑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决定是否接收。

  本细则由建筑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天津大学转建筑系美术专业培训机构推荐天津中举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