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子炫耀感染大二女学生艾滋病”是恶意造谣!该怎么处罚?

  在前段时间,有一节聊天截图流出,有男子在微信群上炫耀自己成功将艾滋病传染给一名大二女学生,引起了众人的惊恐和关注。同时,该则消息也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因此立案调查发现该消息是男子孟某的恶意造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现在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前不久,男子孟某以昵称“动物无常”在“全国大型**俱乐部”的微信群上故意发出虚假信息,声称自己已经感染艾滋病,同时与一名大二女生发生了性关系并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对方,另外配上了一张女孩背影的图片后来经查实是自己女朋友背影照片。而男子孟某经检查,实质并不是艾滋病的携带者。那么孟某这样在网上随意发布使大众恐慌的虚假信息,违法了吗?该怎么罚呢?

  天津公安对孟某以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为什么孟某恶意造谣的行为是寻衅滋事,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呢?其实,所谓治安处罚法的寻衅滋事行为是指行为人不以某种物质性利益或冲突矛盾的目的,在公共场合公然挑战法律的底线,行为表现为起哄闹事、肆意挑衅、聚众斗殴等,但是其寻衅滋事行为并没造成严重后果。对该类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孟某不仅在微信群上恶意地发布“传染艾滋病”的消息,以“传染女生艾滋病”为炫耀的资本;同时该微信聊天记录和图片流出,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孟某的恶意造谣行为属于在网络上无事生非,破坏了网络的公共秩序,污染了网络的环境。虽然情节严重、造谣影响大,但所幸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孟某处15日行政拘留。

  网络也是一方净土,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在网络上发布消息也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的公共规则,不能玩文字游戏,更不能借网络之手干一些违法犯罪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