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13日讯(记者 胡旭阳)今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官方网站获悉,2月12日,四川省民政厅发布了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为强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救助管理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当天,省民政厅即在前期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迅速研制印发《四川省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力求在疫情防控上抓实抓细落实。
在“入”上把好“四关”。做好疫情防控,入站管控是关键。一是把好工作人员关。工作人员返岗前必须如实报告疫情接触史,并坚持每日动态报告和每日身体检测。二是把好求助人员关。设置救助“前哨”,引导求助人员配戴防护用品求助,自觉报告疫情接触史,自觉接受身体检测,体温超标或有疫情接触史,于站前按当地规定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处置。新入站受助人员于入站前实施防疫清洁消毒,安排独立区域观察14天。三是把好外来人员关。外单位人员非公务活动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救助管理机构,体温超标或有疫情接触史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入站。四是把好入站车辆关。靠前设立车辆防疫消毒区,所有进站车辆在指定地点接受防疫消毒。
在“站”上落实“四管”。做好疫情防控,站内管理是重点。一是全面实施封闭管理。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受助分区实施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对外开放。二是分类实施职工管理。对医生、近距离接触的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业务接待大厅工作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其他工作人员等分门别类明晰管理要求。三是精细实施对象管理。对现有滞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怀疑有疫情接触史的立即单人单房隔离观察。对全体受助人员每日两次体温和身体其他状况监测,全部使用一次性餐具,加强心理疏导,注重适量运动。每日列表统计分区人员信息,确保发现疑似病例后对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四是科学实施消毒管理。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食堂、受助人员居住区、受助人员功能区等分区提出消毒规范要求。
在“返”上力求“四减”。做好疫情防控,送返管理是难点。一是暂停送返减流动。暂停特殊困难受助人员送返工作,实施属地留观或管控。二是直达送返减中转。确有必要送返的,体检无异常由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直达送返。三是一站资助减环节。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观察期满14天无异常的受助人员主动要求离站的,实行一站式购票返乡,减少中间流动环节。四是适当管控减风险。对求助乘车的具有重要疫区接触史的人员必须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规定处理,严禁仅采取资助购票等方式简单送返。
在保障上争取“四纳入”。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支撑是基础。一是争取纳入当地盘子。各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加强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推动将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总盘子统筹考虑。二是明确纳入列支范围。明确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可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项资金中列支,推动多渠道购置储备医疗防护物资。三是推动纳入集中留观。对于部分救助管理机构限于自身条件,无法开辟观察区域或观察区域无法满足需要的,通过当地民政部门正式报请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四是全面纳入应急响应。畅通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联系,请示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重点人员就医医院、留观场所和处置渠道,确保应急处置顺畅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