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引关注,如何保护“少年的你”?
导读
“你保护世界,我保护你”,影片用校园暴力来警醒家庭、学校与社会,保护“少年的你”,我们能做些什么?
最近热映的电影《少年的你》自上映以来收获了各方的关注,迎来了无数掌声,好评不断。
《少年的你》把青春期最残酷的东西全都摊开来、撕碎了给大家看,这部电影关乎爱,关乎成长,关乎青春。
故事开始于一场高考前夕的意外。花季少女坠楼而亡。班级、同学、老师、学校、家长、警察,乃至社会全都牵扯进去,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雪球的核心,是两片偶然粘结在一起的雪花。
陈念是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同校女生胡晓蝶的跳楼自杀让她的生活陷入了困顿之中。胡晓蝶死后,陈念遭到了以魏莱为首的三人组的霸凌,魏莱虽然表面上看来是乖巧的优等生,实际上却心思毒辣,胡晓蝶的死和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次偶然中,陈念邂逅了名为小北的小混混,随着时间的推移,心心相惜的两人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小北答应陈念在暗中保护她免受魏莱的欺凌,没想到这一决定引发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在观众已经近乎默认青春剧=甜剧的今天,《少年的你》无疑是一把撒在现实伤口上的盐巴。它把校园暴力当做一盏灯,重点不是这盏灯本身,而是打开这盏灯后,在黑暗里照亮的一些东西。
影片用校园暴力来警醒父母,孩子们的成长需要什么。
Part.1
让孩子知道,父母会给予最及时的保护
什么样的孩子最容易遭受校园欺凌?答案是:丧失父母保护的孩子。
一心想考到北京去的陈念,成绩优异,沉默寡言,没有朋友,只想考上大学,快快成年,脱离苦海。
无法忍受校园欺凌的同学胡晓蝶,跳楼自杀。在其他同学拿着手机兴奋拍照围观时,只有陈念脱下校服,盖在那个承受了不白之冤的同龄女孩身上。
她的这一举动,惹恼了校园欺凌的霸主——魏莱。从那以后,陈念就成了第二个胡晓蝶:被跟踪,被侮辱,被围观,被殴打。
陈念为什么会成为被欺凌的对象?因为,她自幼父亲不知所踪,母亲因卖假货欠下外债逃跑,阴暗破旧的居民楼里,备战高考的她,孤身一人,幼无所依。
最最无助绝望的时候,她只能通过电话联系四处逃窜的妈妈。眼泪和鼻涕一起嘀嗒到手机上,她还要调整呼吸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快乐。这是一个苦孩子,对唯一亲情的依赖和讨好。
父母们或许不知道,因为自己没有及时感知到孩子的异样,给不了孩子需要的保护,会让孩子自己一个人遭遇多少人生至暗的时刻。
无论孩子成绩好坏,可爱与否,父母都要用心去保护他,不要放弃他。
当然不仅要保护他不被别人欺负,更要给他健康的思想,让他不去欺负别人,还要告诉他不要在别人被欺负的时候,冷漠对待。这才是防止校园暴力最根本的方法。
父母对孩子的评判就是孩子对世界的评判
魏莱,一个家境优越,成绩优秀,长相优美的少女,却是一个极度自私、狠毒的人。她作为本剧最大的反派,也是最令人匪夷所思的角色。
她在人前一副青春甜美的样子。有多少人在第一次看到魏莱出场的时候,认为她是真心想要和陈念交朋友。
本来很想不通,为什么一个条件如此优秀的女孩会做出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直到警察为了“胡晓蝶自杀案”到魏莱的家中调查时,她母亲和警察的对话,揭露出了真相:
“我们家孩子不会暴力对待别人的,别人可能会,但魏莱不会,她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 “我和他爸爸给她的都是最好的教育。 那个自杀的孩子或许是因为家庭教育不行、玻璃心,同学和她开几句玩笑,就受不了跳楼自杀了。 ”
拥有如此极端心态、且遇事先责怪别人的母亲,也难怪魏莱在伤害别人时,会感到毫无愧疚,甚至还有点理直气壮。魏莱的父亲更是因为她考试成绩不理想而留级,一年没有跟她说过话。在这样的背景下长大的孩子往往为了达成父母的期望而不择手段。
作为父母,应该给到孩子的是努力过后的夸赞和支持,失败过后的理解和鼓励。而不是作为一个大人用成年世界的标准去要求他,甚至批判他。
父母或许不知道,父母对孩子的评判,就是孩子对这个世界的判断。
给孩子最有效的管理和最温暖的爱
整部剧中,最让人心疼的还是小北。
父亲在他很小时候便扔下他们母子跑了,母亲也在他13岁的时候,为了重组家庭而抛弃了他。
毫无生活来源的小北为了生计,隔三差五的和一群社会人员打架斗殴。每天鼻青脸肿、浑身是伤地回到那个破旧不堪的小房子里。
小北第一次带陈念回家时,问她“有男友还来我们家啊?”他说的是我们不是我,在小北内心深处他还是潜意识地把房子视为他和母亲的家。他的内心非常渴望母亲会回来。
父母对孩子缺少教育和爱,孩子往往就会去拼命让自己受伤,想以此来得到父母的关注。孩子通过伤害自己的方式来呼唤爱。
可能在孩子眼里,恶作剧就是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得到父母的责骂,而责骂就是一种他们所谓的“奖励”。
父母千万不要任由孩子胡闹,在对孩子的教育上,必须竭尽全力有效地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减轻其对孩子的未来的负面影响。
对于孩子来说,父母有效的管教是非常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
父母要走近孩子的内心,与孩子进行最深入的交流,给予孩子最温暖的爱。
尊重孩子,多给他们说“不”的空间
影片里跳楼女同学胡晓蝶含着眼泪说:“他们都在欺负我,为什么你们不做些什么?”每一次受欺负都是在她身心上狠狠捅了一刀,直至最后跳楼才算是“解脱”,而每一个袖手旁观的看客都是帮凶。
不管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世界,旁观者的麻痹冷漠才是创伤后的利刃,刺痛人心。
跳楼女生死后的第二天,校园恢复平静,同学又有说有笑,忘记了这桩惨案,只是霸凌仍在继续,只是对象悄然转移。
为什么这些孩子遇到霸凌不求助、不反抗,因为他们从很小的时候起,他们会觉得忍一忍,也就扛过去了。这是这些孩子最让人心疼的地方。
尊重孩子,多给他们说“不”的空间,告诉你的孩子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勇敢、要明理、要敢于大声地说“不”。
Part.2
日前,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迎来大修!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这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将着力解决校园安全、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于1991年,于2006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在作关于修订草案的说明时表示,总体看,该法确立的原则和制度仍然是适用的,因此修订草案在保留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党中央的精神和现实需要补充新的内容,对已不符合新情况的规定作出修改。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监护人监护不力情况严重甚至存在监护侵害现象;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频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性侵害、暴力虐待未成年人问题时有发生;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特别是网络游戏问题触目惊心。
草案对这些问题均作出积极回应,着力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走向更高水平。
草案首次定义“学生欺凌”: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者群体单次或者多次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等行为。
建立欺凌防控制度 全流程把控风险
虽然近年来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预防和治理措施,但校园欺凌现象仍时有发生。修订草案首次对学生欺凌作出定义,首次提出学校要建立欺凌防控制度,全流程把控风险。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海星建议充分运用此次修法的机会,将预防和整治校园欺凌纳入法治轨道,对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帮教和惩戒,切实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在校生的德育和法治教育。
设立强制报告制度 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
修订草案规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等。
增设“网络保护” 线上线下全方位
截至去年7月31日,全国未成年网民中,有64.2%将网络游戏作为上网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修订草案增设“网络保护”一章,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避免提供可能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修文表示:未成年人身份认证是实施网络领域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只有真正落实“网络实名”,才可能使未保法中确立的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除了网络游戏,有委员认为,未成年人对于网络直播短视频的使用也应予以监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不应轻罚”
近年来,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其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危害之严重,令人震惊痛心。但根据目前刑法的有关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有的甚至被一放了之,引发社会诸多担忧。
比如大连10岁女孩被13岁男孩杀害的案件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分组审议中,多名与会人员提及未成年人的严重暴力事件。
降低14岁刑责年龄,你支持吗?
周敏委员表示,“事实上,近些年来,不时有14岁以下未成年人杀人、强奸、还有一些其他严重暴力犯罪的案件。这些人中,有的人公开扬言说自己不满14周岁,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杀了人也没有关系。建议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行为的情况予以高度关注。”
“比如说,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限制民事责任能力年龄是10岁,在制定民法总则的时候就降低为8岁,降低了2岁,刑法是不是相应地可以修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或者屡教不改又实施极端残忍行为的未成年人,我们对他们是不是还要与其他未成年人一视同仁地保护?”
建议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惩治
“未成年人杀人案,每年都披露出几件,都无法可治,对社会的影响很不好,它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就是未成年人杀人放火都没关系,这个导向非常可怕。如果没有刑事责任和刑法处置,不足以震慑。所以,对未成年人不光是预防犯罪的问题,还要有惩治犯罪的内容。” 为了预防更多的人犯罪,郑功成委员建议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严重的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惩治。
此外,还有与会人员建议草案增加家庭监护失职的责任。吴月委员表示,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价值观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既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的重要环境,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实屏障。从某种程度上说,未成年人犯罪意味着家庭教育的失败。因此,建议在草案中明确“监护人失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预防由口号变为可操作的法律条文。
“你保护世界,我保护你”
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天使,
当他们赤手空拳来到这个人世间时,
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要承担起应承担的责任。
无论过去,现在,未来,
我们都要教会孩子们心怀希望与善良。
少年意气固然可贵,
面对校园霸凌,
更要有零容忍的态度、切实有力的行动。
当法律、社会、家庭以及你我他,
每一个人都贡献力量,
我们就能保护少年,保护世界!
即使世界千疮百孔,希望仍然存在。
来源 | 中国教育报、综合央视新闻、新华网、中国青年报、广东共青团、中国日报、中国之声、新闻晨报
参考来源 | 毒舌影视《赢了票房和口碑的《少年的你》,还差什么?》、公众号闲时花开《周冬雨:多少父母,正亲手把孩子送往监狱》、公众号十点读书会《《少年的你》揭露中国父母真实面目:你什么样,孩子就什么样》、新浪微博《谈霸凌还是谈爱情,这是一个问题》等。
编 辑 | 此隅可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