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统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力争2月底前农民工全部返岗就业

  为更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贵州省对农民工就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2月17日,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称,当前,贵州省正处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期,促进农民工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工就业对于稳定全省就业大局,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夺取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胜利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促进农民工就业政治责任,采取有力举措,力争2月底前农民工全部返岗就业。

  《通知》要求精准摸排在家农民工基本情况。要对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进行动态实时跟踪,每日统计更新上报就业等相关情况。同时,主动对接落实农民工就业岗位。要以县为单位,积极衔接东部对口帮扶城市等用工需求,全面排查区域内用工缺口,加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双向对接,促成劳务关系。

  此外,要对标对表脱贫任务不掉一户不落一人要求,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作为就业服务优先对象,做到信息传递优先、岗位选择优先、政策落实优先,确保至少一户一人就业。对有就业困难的农民工,要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问题。

  《通知》还要求帮助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精心组织推进农民工返岗就业。要拟定本地农民工外出就业时间表、路线图,科学推进农民工返岗就业。要加强与外出农民工就业目的城市、返程途中设卡城市和铁路、交通运输、民航等相关部门工作沟通,共享交换有关信息,打通交通卡点,避免造成二次居家观察和重复检测。

  《通知》强调,要推动农民工零风险出行和健康就业。农民工外出返岗前,属地政府要统筹配发一定数量的医用外科口罩,教育引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对推进农民工就业工作滞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其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将进行严肃问责。

  《通知》全文如下:

  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17日下发通知,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农民工就业工作责任。当前,我省正处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期,促进农民工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工就业对于稳定全省就业大局,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夺取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胜利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促进农民工就业政治责任,采取有力举措,力争2月底前农民工全部返岗就业。各地区要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好落实。人社部门要发挥统筹推动作用,全力组织好、落实好农民工就业工作。

  二、精准摸排在家农民工基本情况。要逐村逐户全面排查现有在家农民工家庭基本情况、生活条件、就业能力、健康状况等信息。对有就业岗位的,要精准登记就业地点、单位和返岗时间、形式。对没有就业岗位的,要询问登记就业意愿、专业特长和过往工作经历。对其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进行重点摸排,分析就业能力、就业愿望等。要对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进行动态实时跟踪,每日统计更新上报就业等相关情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运用现有大数据平台,切实摸清底数,为加快推进农民工就业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三、主动对接落实农民工就业岗位。要以县为单位,积极衔接东部对口帮扶城市等用工需求,全面排查区域内用工缺口,加强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双向对接,促成劳务关系。要利用“贵州就业帮”手机APP等渠道及时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发送短信提示等形式,引导参加网上自主择业。要对标对表脱贫任务不掉一户不落一人要求,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作为就业服务优先对象,做到信息传递优先、岗位选择优先、政策落实优先,确保至少一户一人就业。对有就业困难的农民工,要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问题。

  四、帮助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要围绕我省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发展和“六网会战”等带来的就业空间和容量提升,增加本地农民工就业供给,为产业发展提供劳务保障。要精准测算本地用工缺口,按照“先内后外、自愿报名、梯度解决”的原则,引导农民工从便于照顾家庭、节省外出开支等实际出发,与本地企业、工矿和劳务公司等签订长期雇佣合同,积极从事本地劳务工作。要发挥就业政策导向作用,因地制宜加强本地就业农民工全员技能培训,推动各类政策措施向促进农民工本地就业倾斜。

  五、精心组织推进农民工返岗就业。要拟定本地农民工外出就业时间表、路线图,科学推进农民工返岗就业。要加强与外出农民工就业目的城市、返程途中设卡城市和铁路、交通运输、民航等相关部门工作沟通,共享交换有关信息,打通交通卡点,避免造成二次居家观察和重复检测。要按照错峰出行要求,引导返岗就业农民工合理确定返程时间和形式,就业地点比较集中的要第一时间组织统一购票、统一交通工具、统一出行,或通过包车形式明确专人护送到达。对杭州等劳务用工较多城市施行的免费专列等政策,要抓紧组织落实。

  六、推动农民工零风险出行和健康就业。要聚焦农民工外出就业全过程,制定就业服务工作预案,规避农民工返岗复工感染风险。要加强返岗就业农民工体质健康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气促、乏力等症状的,要及时送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确保外出前体征正常平稳。农民工外出返岗前,属地政府要统筹配发一定数量的医用外科口罩,教育引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要督促省内用工单位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强行要求农民工进行健康体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尽快编制发布服务农民工的疫情预防手册。

  七、加强农民工就业工作组织领导。要结合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组建农民工就业工作专班,动员多方力量,整合相关资源,具体深入抓好此项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日报告机制,每日调度汇总农民工返岗就业情况,加强情况通报,狠抓面上问题排查解决,确保农民工就业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要在对接落实就业岗位、帮助农民工返岗就业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对推进农民工就业工作滞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其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将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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