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系列谣言攻击武汉病毒所,陈全姣:已对科研攻关造成影响
针对近日网上的流言,2月17日,陈全姣在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所官网发布声明表示:未发布任何相关举报信息,并将追究谣者的法律责任。
以下为声明全文:
关于今日网络上出现以我名义发布的所谓举报言论,在此我郑重声明:我从未发布任何相关举报信息,对冒用本人身份捏造举报信息的行为表示极大愤慨。我将依法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近期一系列谣言,已对我们一线科研人员科研攻关造成了影响,请大家严防相关阴谋和破坏活动。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所研究员 陈全姣2020年2月17日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网络流传不实信息,频繁造谣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所。
2月16日,针对网络流传称武汉病毒所毕业生黄燕玲是所谓的最早感染新冠病毒的“零号病人”。武汉病毒所辟谣。
声明如下:
黄燕玲同学于2015年在我所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在学期间的研究内容为噬菌体裂解酶的功能及抗菌广谱性,毕业后一直在其他省份工作生活,未曾回过武汉,未曾被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身体健康。值此抗疫关键时刻,相关谣言极大干扰了我所的科研攻关工作。我们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2020年2月16日
深读:谣言也是一种“病毒”
谣言也是一种“病毒”!虽然它毒害的不是人的肌体,但其产生的精神危害甚至比新型冠状病毒本身造成的危害更大。当前,举国上下正在进行一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但屡禁不止的谣言干扰了防疫工作的有序开展,人为制造了社会恐慌,给整个防疫大局挂了“倒挡”。
党中央有明确要求,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对祸害防疫大局的“谣言”病毒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重拳出击,阻断其传播。
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提出,将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其中便包括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同时,《意见》衔接现有法律规定,对相关规定该细化的细化、该明确的明确,提高了疫情防控时期打击造谣传谣犯罪的针对性。执法司法机关要用好这一打击造谣传谣犯罪的有力武器和依据,从法律层面阻击谣言“病毒”传播,让造谣传谣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以此震慑犯罪、警醒世人。
面对谣言“病毒”,理性和信心是最好的“疫苗”。谣言有多种,既有信息类的,也有知识类、常识类的。应对信息类的谣言,对非权威渠道发布的信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应该照单全收,而要“让子弹飞一会儿”之后再仔细鉴别、多方求证。对于吸烟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饮用高度白酒可以抵抗病毒等等明显违背常识的“知识类”谣言,切不可轻易相信,盲目跟风传播。
当然,面对各种谣言,能够有能力鉴别并非易事,尤其是疫情严重的当口,人们难免“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切实担起责任,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及时对各类谣言、不实信息进行辟谣,安抚恐慌情绪,遏制谣言这个“精神病毒”的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社会舆论风清气正。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善者。疫情既是考验,也是一面镜子,照出人性冷暖,亮出精神风貌。在此疫情防控之战的关键时刻,我们每个人都要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应急防控部署,全力做好自己的事,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作为一种基本的公民自觉和道德素养,防止被各种谣言牵着鼻子走,成为谣言“病毒”的次级传染源、传播者。
来源:综合@中国科学院 正义网
编辑:tf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