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产权到期的房子官方回复原拆原建,这样做会导致什么结果?

  我国房地产发展到今天,已经过去了43年了。在1980年前,我国的住房问题主要靠分配,而不是买卖。1980年,我国第一次定义房子也可以是商品,而我国第一家房地产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就是在1980年1月8号成立的,这家公司的成立,最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难得问题;简单点说,就是为了盖房子,然后把房子卖出去,也就是说我国正式进入到商品房时代。发展到现在,我国的商品房发展历史,仅仅只有年轻的43岁。

  在1990年开始施行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这里的70年是说土地使用年限,并不是房产所有权,要区分一下。

  可是为什么网上的人都说,第一批商品房70年的产权已经到期了呢?

  一开始我也是一头雾水。查了相关资料才知道。1990年才确定70年的产权,并不是说1990年之后的新建房子才能有70年的产权。在1990年之前建立的民用住宅,根据相关证据和证件来确定70年的产权。

  那么第一批到期的房子是哪个小区呢?建于1958年的上海静安区的彭浦新村,马上就要到70年了。目前官方给出的答复是:原拆原建。什么个意思呢?就是在原来的地址上面,把原有的房子拆了,推倒重建,房子面积按照1:1的返还给你,这部分只要给了规定的续约费用,就不用继续掏钱的,如需增大面积,就需要额外购买,额外购买的价格,不同地方会有所不同,然后产权重新计算。

  1、没有开发商愿意接手,低楼层小区的成了成了开发商的香饽饽,高楼层的小区无人问津。

  2、开发商接手后,为了回收成本,新建房子面积成倍增加,公摊面积增多,新增面积单价开发商说了算。

  3、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领导班子的政策会有变动,大大影响原定政策的持续贯彻。

  简而言之,我们现在说一千道一万,还不如交给时间,让时间来验证一切是否真的惠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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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

  1、一本书读懂中国房地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