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
2月14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副市长颜祥森详细解读了市政府出台的《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在会上获悉,受疫情影响,我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困难。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仅有三分之一的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重点监测的临规企业也只有一小部分复工,科技服务型企业目前还没有复工。其他行业中,商务和餐饮业受影响较大。酒店、宾馆、影院、餐饮等行业消费下降,企业承受压力较大。
为缓解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我市经济平稳有序运行,市政府立即着手对全市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研,针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在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十四条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又提出六项创新举措,制定出台了二十条《实施意见》,拿出“真金白银”,与企业共渡难关。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四大方面20条内容。具体为:一是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主要是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和劳动者的疫情防控,落实复工复产各项措施,拓宽招工渠道,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等方面内容。
二是降低企业经营负担,主要是减免租用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同时,鼓励各类业主对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此外,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费,国家级、省级孵化器通过减免租金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以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政策支持。
三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主要是延期申报和税收减免政策。根据疫情影响,可以延长企业纳税申报期限,实行“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服务;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还款困难,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主要是到期的贷款,协调金融机构给予展期或续贷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争取上级金融机构支持,下调贷款利率,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政策。
四是优化政府服务,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加大生产要素保障,主要是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实施阶段性费用缓缴,缓缴期间欠费不停供。对重点企业派驻首席服务员,推行“五制”服务,通过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接触等多种途径创新服务企业方式等方面内容。
可以看出,在《实施意见》中,党中央、国务院指示要求;省委、省政府一手抓防疫工作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工作不动摇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注重精准施策,解企业“燃眉之急”的政策导向,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不仅如此,《实施意见》覆盖面广,按照去年的统计数据,全市各类中小企业有3.85万户左右,涵盖了批发零售业、制造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在《实施意见》中,对上述企业,凡是具有生产经营活动,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政策支持范围之内,在20条具体政策中,都能找到企业关注的政策内容。
其次,《实施意见》含金量高。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从我市情况看,2019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各类企业减负44.6亿元。今年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还将继续执行。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的叠加,同样含金量高,形成了叠加效应。
第三,《实施意见》操作性强,在20项具体内容中,每项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项逐条制定细则、政策兑现条件和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实施意见》具有时限性,《实施意见》明确,从现在开始,只要是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都可以申报。政策执行期限,除援企稳岗政策明确规定执行期限到2020年年底外,其他政策的执行期限全部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为止。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政策中有明确执行期限要求的,我市遵照执行。
那么,如何保证《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一是广泛宣传,确保政策覆盖到位。通过媒体、政府信息平台等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广大中小企业第一时间掌握。
二是网上申报及时受理,确保政策对接到位。各类企业均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由相关部门受理。①申请兑现返还职工社保费、员工培训补贴等方面政策的企业,可向市人社局申请办理;②申请兑现减免市属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等方面政策的企业,可以向市国资委申请办理,涉及高新区、经开区、各县区的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申请减免房租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区的相关部门咨询、申请办理;③已经列入省内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生产名单,申请贷款贴息、担保、设备投资补助等方面政策的企业,可向市财政局咨询;④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延期缴纳税款、办理相关退税等方面政策的企业,可向市税务局咨询;⑤申请银行贷款、续贷展期、融资担保等方面政策的企业,可向市金融办、银保监局咨询、申请办理;⑥申请需要用电、用水、用气等要素保障方面政策的企业,可以向市城管局咨询、申请办理;⑦申请办理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相关手续、解决困难问题等方面政策的企业,可向所在县区的工信、发改等部门咨询。
三是及时兑现,确保政策兑现到位。20项具体政策,每项都有具体责任单位,可按政策规定办理。为了给予企业最有力的支持,我市对政策兑现的规定又做了创新。比如,有的政策规定,按季度或按半年兑现,我们在兑现过程中,将兑现时限调整为按月按季度兑现,为的就是能够尽快将政府的支持送到企业手中。《实施意见》中的有些政策,比如延期缴纳税款、办理相关企业退税等政策,税务部门已经开始受理政策兑现。其他有关政策,只要企业申请,具备兑现条件的,各级政府将立即开始兑现。需要向省里争取的一些政策,像返还社会保险费,都要给予企业明确预期,回应社会关切。
目前,《实施意见》已经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接下来,我市将严格按照政策的规定及时组织政策兑现,并将政策兑现结果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颜祥森强调,当前,全市正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到了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希望企业能够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好疫情防控预案,预案经批准后方可复工复产。
在颜祥森通报了我市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后,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大庆日报记者: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开工复产,保障水电气等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
市工信局局长田大文:在当前防疫工作的关键时期,保障工业企业有序开工是我们“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的重中之中。对抓工业企业开复工工作:中央有要求,省里有部署,市里有安排,市工信局有动作。
为了将开工复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工信局成立了工业企业开(复)工运行保障领导小组,组建了6个工作小组,在疫情防控指导、开复工审核、防疫物资协调、生产运行调度、产品原料运输保障等方面做好服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抓手、能落地。截至2月13日18时,我市工业企业开复工总数已经达到135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9户,占全部规上工业的26.4%,100户临规企业中已有16户开工。
在操作层面上,市工信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四个安全”。一是抓好开工企业防疫安全。按照省市要求,对企业防控组织机构、员工登记、隔离方式、厂区防护等9个方面制定了标准,重点落实好外地返岗复产人员14天隔离观察措施,全力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明确了企业申请、县区政府审批、市指挥部备案的工作流程。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组建了3个企业疫情防控指导服务小分队,2月12日起深入各个县区的开工企业,对落实防护措施、备齐防疫物资、人员监测和安全防护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二是抓好复工人员上岗安全。在员工健康监测上,落实一天两测体温制度;在食堂安排上,严格实行分餐制,餐后要进行消杀防疫;在通勤方式上,要求通勤车核减额定载员、分散乘坐,并严格做好消毒通风;在住宿安排上,要求企业合尽可能减少住宿人数,同时做好宿舍及周边区域日常消杀防疫工作。三是抓好生产运行安全。要求企业合理安排开工复产节奏,由单班全员生产调整为按两班或三班定员生产;工作人员定岗位、定区域、定责任,对重点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杀防疫。四是抓好要素保障安全。与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企业建立联动机制,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电水气阶段性费用可以缓缴,缓缴期间欠费不停供;与城管、交通、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为开工企业的产品和原料运输、职工上下班等提供安全保障和便利条件;与省内酒精、消毒剂、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建立联动机制,为开(复)工企业购置相关防疫物资开辟绿色通道。
大庆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记者:为缓解防疫特殊时期企业经营困难,税务部门在减免、缓交、网上办理等方面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给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市税务局副局长刘萍:税务部门将落实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税服务举措,缓解防疫特殊时期企业经营困难。
第一,支持疫情防控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如下:一是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三是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对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是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主要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除以上政策外,还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税务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保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以及蔬菜和鲜活肉蛋制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等税收政策落到实处。
第二,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一是推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纳税人、缴费人对照税务总局发布的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清单之内的185项事项(占全部办税业务的比例为93%)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二是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市税务局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在税务总局发布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拓展丰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实现更多业务从办税服务厅向网上转移,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理率。三是强化线上税费咨询服务。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疫情防控热点问题,积极借助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网上申领发票。在2020年3月31日前,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发票寄递业务,实现“线上申领发票、线下免费配送”。
第三,积极调整税收管理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一是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二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三是切实保障发票供应。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四是及时办理停业登记及定额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凡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有办理停业登记需要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停业登记;对符合无需申请条件的,由税务机关发起批量处理,自动办理停业登记。对因疫情影响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将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及时为其调整定额。
大庆广播电视台大庆新闻记者:我市在保障中小企业发展金融供给,特别是不抽贷、不断贷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金融办副主任李远杰:我们将重点落实“四个到位”,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政策传导到位,不盲目抽贷断贷。首要的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金融工作部署和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陆续出台的文件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融资服务政策,特别是对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其次是,强化货币政策引导和行业监管,人民银行大庆中心支行和大庆银保监分局,正在跟踪实施差异化监管和定期绩效考核,优化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完善授信尽职免责制度,适当提高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营造“敢贷能贷愿贷”的良好环境。第三是,各银行机构当下也都在积极履责践诺,实时跟踪贷款到期企业用贷情况,千方百计解决接续资金供给,我们掌握,到3月末,全市贷款到期企业4441户、涉及金额40.52亿元,其中受疫情影响企业1150户、3.86亿元,各银行机构将分类采取续贷、展期等办法,满足企业合理需求,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二是规模供给到位,精准投放贷款。目前看,我市银行机构流动性相对充裕,这一期间将积极向上争取抗疫专项资金和再贷款定向优惠资金,省级银行系统预留了90亿元专项信贷规模,辖内银行机构已为内外埠企业发放抗疫贷款7100万元,下步将继续争取、保障充足资金供给。贷款投放力求精准施策,对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生产、收储及其运输、销售的名单企业,能贷尽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扩大的企业,提前审贷、增加授信,缩短资金使用接续间隔;对“短贷长用”“流贷固投”的企业,引导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并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弥补“资金错配式”的流动性紧张。
三是量增价降到位,让企业得到实惠。关于小微企业贷款量的问题,我市去年增长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5个百分点,形势比较好,今年我们继续争取实现“两增”,即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水平。关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问题,我市去年加权平均利率在5%左右,相对较低,目前全国宏观利率形势向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呈大概率下行趋势,加之我们引导扩大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例压降综合成本、定向下调疫情防控企业利率,尤其是对疫情防控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重点领域企业,协调各银行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在原有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相信我市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还将有所下降。
四是增信支持到位,高质高效服务。一方面,融资担保增信。市金融办组织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手续不规范的小微企业暂亮“绿灯”“容缺”受理,做到能保尽保,担保费率不超过1%。另一方面,“政府信用搭桥”,将市政府设立的和从省里争取到的共3亿元应急贷款周转金进行有效整合,放宽申请使用额度,扩大企业受益面,通过“政银企”合作的方式解决还贷续贷难题。第三是“征信关怀”,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的企业和个人,协调各银行机构不予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切实维护融资信用。同时,金融系统应对疫情快速响应,及时开辟了融资审批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缩短时限、简化流程,全方位保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不见面业务办理,保障存支转结汇正常,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大庆晚报记者:疫情期间,我市在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的同时,还将在社保、培训等方面采取哪些措施给企业减轻负担?
市人社局副局长夏元鹏:人社部门在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推出系列政策措施。
——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对百大项目、百千万工程和保障防疫物资生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各级人社部门将指定专人与企业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各种渠道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全面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将通过“大庆人才网”、“大庆市人才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人社系统各类网上服务平台,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帮助企业和求职者更好实现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本地就业。支持县区采取多种手段,摸排本地返乡农民工数量、近期返岗人数、留乡就业意愿等基本情况,及时发布本地企业用工信息,促进返乡农民工本地就业。
——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学徒制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企业可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通过自有网站、第三方培训平台等途径开展线上理论课培训,做好线上培训考勤记录,留存理论授课全程视频材料,通过网上办公系统提交申请,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兑现补贴。
——为企业兑现各项补贴政策:企业可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工代训补贴;暂时生活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申请进行稳岗返还。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疫情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人;对提供职业介绍并成功介绍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2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以工代训补贴:参保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
稳岗返还:返还标准是对符合援企稳岗政策的企业,返还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应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的50%。对“少裁员”的界定,是指参保企业2019年裁员率不高于同年大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2%;中小微企业2019年裁员率不高于同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5.5%;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援企稳岗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参保企业可随时通过网上办公系统提出申请,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及时返还。
责任编辑:苏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