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到底该枪决还是注射死刑呢?

  从古至今,罪大恶极之人往往会被处以各种残酷的刑罚,到了近现代,以往的酷刑基本都放弃了,例如斩首、凌迟和腰斩等。这些刑法理论都被废除于1905年,其中斩首实际上真正被废除还是在民国时期。

  

  清末:犯人斩首瞬间

  时间进入到新中国,社会进步,但罪大恶极之人依旧存在,于是我国实行枪决,具体而言就是背对着执行士兵,手脚绑住,同时裤腰带和两处脚踝的地方也得扎紧,这是因为犯人行刑前可能会大小便失禁自己枪决后神经受损导致屎尿失禁。

  

  枪决现场

  来到枪决现场,其实往往是某个村的后山,那时候是允许普通百姓去观看的,这往往也是很好的教育人的机会,千万别走犯罪道路,可能人生就此了结。随着指挥员一声令下,打开保险,放。“砰!”的一声,罪犯就比了结人生,时间往往不足10秒钟,所以也是很人道的一种方式。

  

  枪决瞬间

  那注射死刑呢?这历史很短,我国呢是在1997年开始实行的,也是世界上继美国之后第二个使用注射死刑的国家。注射死刑通常注射巴比妥钠盐,肌肉放松剂和钾溶液,能够让犯人瞬间死亡。

  

  烈日灼心电影片段:注射死刑

  为什么会有注射死刑呢?原因是想对犯人处决更加的人性化,减少恐惧感,等等,算是对犯人的一种惩罚,我国可没废除枪决,这首先要肯定。毕竟枪决对犯罪分子带来的威慑远大于注射!

  就我个人而言,执行死刑的无不是对社会有极大危害之人,必须处以重罚才行,对犯罪分子的善良就是对死难者最大的不敬,如果可以,我觉得还可以恢复一些刑罚,如强奸犯处以宫刑,拐卖妇女儿童犯施以凌迟!震慑宵小之徒,减少犯罪率。

  

  凌迟

  各位怎么看待呢?枪决还是注射死刑,亦或是恢复部分古代刑法,欢迎留言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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