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掏鸟窝被判10年的大学生即将出狱,其父开装修公司准备让他接手

  “重典治民,宽典治吏”这句话被众网友反复提及,火了!

  知名主持人张泽群在几天前发了这样一段话:

  董事长私分2.6亿判5年,大学生掏鸟窝判10年,给人锁上铁链判6年,人和人咋就差别这么大呢?

  

  这一席话激起千层浪,引发了无数网友的共鸣。

  大家对那些看起来危害极大,破坏性极强的坏人的判决有较大争议,而且往往会拿来跟河南掏鸟窝被判10年的案件做对比。

  

  比如有人拿掏鸟窝的阎啸天10年有期徒刑,跟两年拐卖46个孩子有着“中国第一人贩子”之称的陈香莲10年有期徒刑做对比。

  

  前者2015年入狱预计明年才能出狱,但2010年入狱的陈香莲2016年就假释回家了。

  山东一位“五毒书记”用职权玩弄107位女性,敛财上千万被判15年,也被人质疑是否判的不够重。

  稍微留意就会发现,一些让网友觉得“判得过轻”“不公平”得案件,通常都是拿掏鸟窝案来做对比,那么当年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是什么样的呢?我们来还原一下当时的大致情景。

  2014年,河南土楼村20岁刚上大一的学生闫啸天放暑假回到老家,那时候的他已然是个小伙子,他打算利用暑假跟着父亲一起干活挣点学费。

  

  其父闫爱民在当地一家工厂上班,干的都是重活累活,条件也相当艰苦,没干几天闫啸天就受不了了,直接回家待着。

  

  闲来无事,加上夏天真的很热,于是一天他便叫上同村的好友王亚军一起去河边洗澡戏水,也就是在这期间,眼尖的闫啸天注意到不远处的树上站着几只漂亮的鸟儿,旁边好像还有一个鸟窝。

  在农村,很多男孩都会去掏鸟窝,或掏鸟蛋拿回家吃,或把窝里的幼鸟带回家养,这似乎成了农村男孩子们的一大乐事所在,这次无聊的闫啸天再次动了掏鸟窝的心,他熟练地爬上树将鸟窝抱下来。

  鸟窝里一共有12只小鸟,被他一并带回家喂养了,这下有事做了,闫啸天心里隐隐开心起来,将养鸟当成一项“事业”来做,每天精心喂养,观察它们长势如何。

  

  随着鸟儿渐渐长大,闫啸天发现它们跟别的鸟似乎有些不一样,至少跟自己以前掏的鸟不同,羽毛甚是艳丽,嘴巴呈弯钩状,爪子粗壮有力,凭经验,他感觉这些鸟不是普通鸟,于是他试着将它们拍到网上售卖。

  “出几只鸟,懂的进来看看。”

  

  很快就有人联系他,先问是什么品种再问价格几何,但闫啸天也不懂具体是什么鸟,于是他们就按照图片进行搜索查询,最终他查到这种鸟似乎是“阿穆尔隼”和苍鹰。

  一开始他说不知道这是国家保护动物其实是在说谎,一般能查到是隼的几乎都会显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且后来在警方的追问下,他坦言自己对国家鸟类保护方面的知识有了解一些,也略知自己这种行为可能存在违法。

  

  而且经过调查警方还发现,闫啸天曾经加入过一个叫“河南猎隼”的群组,在这个群里,几乎每天都会讨论关于鹰隼的话题,也就是说,闫啸天相当明确自己抓的是国家保护动物。

  

  但他还是以他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市另一买鸟人,除去死掉的一只和飞走的一只,他最终获利一千余元。

  一千块在2014年也不算很多钱,但对于第一次挣钱的大学生来讲,这可是一笔巨款,初次尝到甜头的他似乎看到了商机,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决定再去抓几只搞外快。

  很快他又弄到了4只小隼和苍鹰,同样也拿到网上售卖。

  

  看到这钱这么好挣,两人心花怒放,卖完后又去山里林间寻找,就在他们再次发现一窝隼并将其带回家时,大难临头了,他被便衣民警抓住并带走了。

  原来,他们高调卖隼的行为早就被相关部门盯上了,这次就想来个人赃俱获。

  不过闫啸天当时并没有很害怕,认为不就是掏个鸟窝嘛,也才卖一千多块钱,更何况他还是在校大学生,不至于犯很大的罪。

  

  令他没想到的是,他的行为已经达到了特别严重的地步,因为按照相关法律,隼类捕猎6只为情节严重,10只为情节特别严重,而闫啸天的实际捕猎数量是14只燕隼以及2只隼科动物,共计16只,已经超过了最高量刑标准。

  

  2015年5月28日,辉县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

  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他的同伙王亚军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对两人分别处以罚金1万元和5000元。

  宣判下来,两人和双方亲人顿时脚都软了,尤其是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根本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反复强调当时儿子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鸟,在农村谁家男孩不爬树掏鸟窝啊,谁会想到这是国家保护动物呢。

  孩子现在才20岁,正值大好年华,是一生中最为美好的年纪,可现在他即将在监狱中度过10年时光,用他的话讲,就是“就等于把他给枪毙了。”

  

  闫爱民肯定不会甘心这个结果,于是他砸锅卖铁也要坚持上诉,以争取为儿子减刑,他请求村里的村民签署一封“联名信”,信里写着关于闫啸天“勤奋老实,聪明好学,只是贪玩了一些,作为一名学生,他很多事都是懵懂的,希望能法外开恩,减轻对他的处罚。”

  

  但是法官跟他解释,闫啸天已经是个成年人,他是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带来怎样的后果,这是知法犯法,曾有人在群里质疑他卖的是国家保护动物,但他却不以为然,反而变本加厉,得意忘形。

  除此之外,他不仅卖隼,还卖喜鹊,而且似乎把这当成了收入来源,如果不让他承担相应后果,那么他后面可能还会重操旧业。

  

  可是父亲闫爱民还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他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替儿子辩解,始终认为儿子是不知者,怀疑10年的有期徒刑量刑过重,哪有因为掏个鸟窝就判10年的。

  

  所以他不断通过各种途径上诉,甚至还动用了特殊手段,他苦读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到如果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的行为,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对这起案件进行重审。

  

  为了儿子,他彷佛已经失去理智,他真的想方设法去贿赂相关人员,上下打点,不过最后他还是去自首了,如此不仅无法帮助儿子减刑让他早点出狱,还让自己陷入耗时耗力耗钱财的漩涡。

  看到闫爱民如此执着,法官也无可奈何,曾在《驳回申诉通知书》最后写上一些劝诫的话:

  望服判息诉。

  

  可是他不甘心呐,他曾对记者说:

  我是不会息诉的,我会一直申诉下去,一想到这个事就非常气愤,无论到什么时候我都要走下去,要搞清楚事实,不能不明不白地判刑。

  然而屡战屡败的他最后发现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徒然,每次申诉均被驳回,最后他也放弃了,与其做这些无用功,还不如静下心来踏踏实实的,好好干多挣点钱,将来儿子出狱也能有个不错的起点。

  而且儿子也宽慰他,告诉父亲他在里面过得不错,会学习劳动、画画,有时间学习还能看很多书籍,他还开始学弹吉他,目前的他已经习惯了里面的生活,父母无需牵挂,就当他外出打工多年不回好了。

  

  夫妻俩看到这也算被安慰到了,于是合计着一起去北京打工,一来是偿还打官司的债务,二来也是为儿子将来打算。

  想到这些,他们也更有干劲了,不仅靠劳动获得不菲的收入,还注册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想着好好经营,将来让儿子接受经营。

  预计明年闫啸天就能出狱,恢复自由身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不知道这些年他在狱中想明白了没有,也不知道闫爱民是否真的放下了接受了释怀了。

  

  用16只鸟换来10年最美好的青春,谁都知道不值当,所以这件事也是在警示后人,千万不要无视法律,更不能知法犯法,一次次疯狂试探法律底线。

  错了就认罚,这也是法律的威严所在,也是做人应该要有的原则,但更重要的,是知错就改,悔过自新,才能重新开始,也才能做个令人敬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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