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公务接待喝5瓶20块钱的白酒被处分!违规和不违规的都愣了!

  4月14日,一条短视频刷爆网络,让广大网友直接看呆。

  云南纪委官方媒体发布了一条短视频,旨在宣传公务员禁酒令。

  

  案例事件发生于2019年,玉溪峨山县一干部李永祥在公务接待中,消费了5瓶20块钱的白酒,2022年12月,受到处分。

  很多人刷到视频,留言:“是在搞笑吗?这不是清官吗?”,觉得这件事情有些小题大做。毕竟20块钱,不是2万块钱!

  很显然,李永祥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这并不开玩笑!于是,违规的,不违规的,都愣了!

  

  有网友说,这纯粹是小题大做,20一瓶的酒,是要多良心,才会选择的酒。认为该干部非常廉洁,没有大吃大喝,大肆宴请。

  公务接待,吃了一顿饭,总共就花了594元。这该“点赞”啊!为什么还违纪了呢?

  

  也有人质疑其真实性。嘲讽喝的酒可能是料酒。无论如何,都不太可能喝的是20元1瓶的普通酒,这“太丢面子了”“哪里像官场”。

  还有人调侃说因为这个干部没有提供好酒进行招待,所以得罪了人,被举报了。

  

  总之,公务接待提供的是20元一瓶的白酒,直接打破了公众的认知。

  感觉这是一件非常奇幻的现实,而且当事人李所长因此还受到了处分,直接将此案件变成了如同脱离实际的魔幻故事。

  所以,难免受到各方非议。

  面对网友的诸多质疑,云南纪委点赞了一个网友的评论,并回复道:“公务接待中不能有酒,不是多少价格的问题”。

  这也就点到了该案件的本质问题:公务接待禁止提供饮用酒水是一条刚性规定,是纪律红线,是任何干部领导都不得触碰的纪律红线。

  

  清风云南视频截图

  有网友认为,对李某的处理不通人情,小题大做,5瓶白酒一共100元“很良心”,是廉洁的好干部等,批评几句就可以了,没必要进行处分。

  但是,事实是法不容情。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制定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各地也根据这一精神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

  办法中明确了一些禁止性规定,禁止性,即一定不能做的事。比如禁止公车私用、禁止公务接待饮酒、禁止公款送礼等等。

  一旦触犯规定,就会受到组织的处分。进一步防止了餐桌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等问题,可以说是“小切口,大作为”。

  对李某的处理,有明确的纪律依据。不能干就是不能干,不能因为买了很便宜的酒,就可以为自己开脱,减轻罪责。

  

  党的纪律的执行,必须有刚性,即零容忍性。这次对李某的公开处理通报,就是一个明证。

  我们一直讲,要全面从严治党。在这种高压态势下,领导干部必须认真遵守党纪法规,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项禁令等各项要求。

  要做到心中存敬畏、有戒心、守底线、留初心,如此,方能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环境。

  如果因为问题不大而置之不理,那一定会产生“破窗效应”,让纪律、制度失去刚性,那和没有纪律、没有制度没有什么区别。制度必须长牙。

  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虽然这次处分,让很多人感到有些过重。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件值得大力点赞的事。

  它反应了中央坚决杜绝酒文化的决心。建议全国各级机关单位学习该案例,撰写观后感。并全力推行公务接待禁酒令。喝20元1瓶的,党内警告处分,喝2万一瓶的记大过。

  要所有干部清楚地明白:纪律面前,所有干部人人平等,没有例外!

  支持纪委行动,支持全面从严治党!公务系统禁酒令,建议全国开启清查活动,肃清一切不合规行为,将工作重心回归到为人民服务!

  #官方回应公务接待喝20元酒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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