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检察·以案说法】检察官和你聊聊“GOIP”那些事儿

    境外电信诈骗团伙

  究竟

  是怎样联系到境内的受害人?

  明明电话号码显示归属地在国内

  而骗子,人却躲在境外?

  其实

  很多诈骗电话和虚假短信

  都是通过GOIP技术拨打和发送的。

  今天

  检察官就跟大家聊聊“GOIP”!

  【1】什么是“GOIP”设备?

  GOIP是一种用于网络通信的硬件设备,通过嵌入式通信软件,能够接入GSM、CDMA、WCDMA、LTE等频段的手机卡。

  GOIP设备利用GOIP来搭建虚拟拨号,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在全球范围内虚拟拨号,可以容纳数百个SIM 卡,进行远程拨打电话、收发短信,从而达到隐藏身份、逃避打击的功能。

  【2】它的危害性?

  由于“GOIP设备”具有人机分离、远程操控、异地拨号通话、支持多张电话卡等特点,大量藏匿在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通过远程操控的方式,使用搭建在境内的“GOIP 设备”向受害人拨打电话,从而实施诈骗,危害十分严重。

  【案例回放】

  杨某在网上找兼职,添加了一个网友,对方告诉他操作一台设备,用来专门群打电话,包吃住,一天1000元报酬。

  随后,杨某就前往对方说好的地方领取网关设备,同时在对方的授意下雇佣小张协助其收取电话卡、验证电话卡、放风等。杨某和小张携带GOIP设备流窜至陕西省多市区,将GOIP设备安装在二人流窜地所登记的宾馆房间内开机运行。截至案发,杨某和小张共收到对方支付的报酬合计4万余元。

  经查,二人所运行的GOIP设备通过拨打电话实施诈骗,导致4人被骗共计20余万元。

  最终,临潼区检察院对二人依法提起公诉,临潼区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陌生人来电需警惕,不要轻信、要多加甄别;

  (二)提高防范意识,不要妄想天上会掉馅饼,自觉抵制网络利益诱惑;

  (三)在和陌生人聊天过程中,注意保护隐私信息,不要透露个人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各类账户支付密码等;

  (四)如遇电信诈骗立刻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作者:周燕子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