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打失两万元 劝君莫做“干架人”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七里墩法庭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三万余元。

  

  经法庭审理查明,原、被告均系秦州区某水果批发市场商户。2022年6月,原、被告因琐事发生口角,被告一拳将原告打倒在地。随即原告丈夫报警,并将原告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头部损伤,面部损伤,腰部损伤,牙震荡。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被告殴打他人罚款五百元。同时经鉴定,原告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经询问,原、被告发生口头争执后,双方亲属也参与到争吵中,导致矛盾激化,进而演化成肢体冲突。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主审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在分清过错责任的基础上,既从法理的角度耐心细致地释明法律后果,又从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劝慰,指出双方均存在过错,告知双方遇事需沉着冷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全部赔偿款2万元。此案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

  官

  提

  醒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对世权,任何人都负有不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矛盾纠纷,一定要冷静处理,协商解决。动手打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需承担高额赔偿甚至刑事责任。打架斗殴成本高,劝君莫做“干架人”。

  供稿:脱蓉

  原标题:《一拳打失两万元 劝君莫做“干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