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四十,是该放下诸多枷锁了,错就错在他得奖得太早,帅得太晚

  作者:咖啡里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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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始终觉得,TVB的律政剧巅峰是《一号皇庭》系列,那是一部无法超越的经典。

  因此在那部剧之后,TVB拍的律政剧都不再是“唇枪舌剑”,而更多关注于在法庭以外的查证和搜证手法。

  当年《怒火街头》播出时,我对于法庭内的斗法是不抱太大期望的。

  事实也证明,整部剧中涉及的案件远说不上悬疑刺激,法庭上的雄辩场面也远未达到精彩。

  不过,比起很多被冠上穿越、搞笑、青春等名词的流行剧来,这部剧是言之有物的。

  这部剧虽然也继承了港剧轻松无脑的风格,但难得的是,剧中还探讨了律师在面对名利和公义时,究竟该如何选择的深刻命题。

  这样的命题看似简单,但真正想通过电视剧表现出来未必容易。

  

  从创意和风格来说,《怒火街头》与《绝代商骄》颇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属于“非主流职业剧”。

  但罗力亚的流氓习气与职业形象之间的反差比《绝代商骄》中的麦提爽更加巨大,碰撞出的火花也就更令人惊喜。

  从《怒火街头》的英文剧名《GhettoJustice》上,我们就能看出它的价值倾向。

  Ghetto这个单词有少数民族居住区、贫民区的意思,因此,罗力亚背负的就是为这个群体争取正义和公理的责任。

  故事的背景又发生在香港深水埗,这也契合“Ghetto”的特征,熟悉香港的人都知道,深水埗是全港内地移民最多的地区,也是鱼龙混杂之地。

  

  整个故事情节紧凑,没有突出的主要人物角色,关注的是故事的展开。

  剧情让人慢慢感觉到这就是有吃饭、睡觉、吵架、贪心的普罗大众的生活。

  在此之前,我几乎从来没有看到像《怒火街头》这样这么有情有理,反映民生的电视剧。

  港风味十足,不单只有高楼大厦,法庭激辩,更有香港普通市民的市井生活。

  如果说《潜行阻击》是一个好的故事,那么《怒火街头》则是有很多社会问题在里面。

  与其说是深水埗和中环的对比,不如说是平民和贵族的对比。

  《怒火街头》以港剧特有的轻松幽默,为每个人上了一堂人生之课,同时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与众不同甚至颠覆观众的大律师形象。

  

  也许很多不熟悉港剧的观众,大概是从《步步惊心》里认识郑嘉颖的。

  他的八爷演的不错,大体上是配的上剧中“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形象的。

  剧中的他有一双直射人心的眼睛,就像是哀伤的水,一点一点的汇聚弥漫开来,深藏不露地淹没了不少观众。

  大概就是所谓郑嘉颖所饰演的老八那个样子,他举手投足莫名的就透露出一股gentleman的翩翩风度。

  

  据说在《怒火街头》之前,港人都叫郑嘉颖为“橡胶颖”,讽刺他演戏永远是端着的帅哥。

  而在这部剧里,郑嘉颖算是有很大的突破。

  他放开了他的少爷气质和奶油靓仔的束缚,而是满脸须根、常穿包工头装、穿鞋不穿袜还要“踩鞋跟”穿法,而且还露“股沟”。

  罗立亚的行为更加古怪,他是一位“传说中很厉害的大律师”,但是在成名后,一下子消失了七年。

  作为一名大律师,名气、实力和关系是能不能拉到要案的关键,而要拉大客户,门面和行头很重要。

  

  在律政题材的港剧中,大律师的标准形象是:头戴白色发套,在法庭上激辩陈词,这也是香港社会精英阶层的代表形象。

  然而,罗立亚不仅是一个不修篇幅,半趿拉着球鞋半挽着裤腿、身穿破得烂洞的背心、顶着晨起的眼屎出门买蛋挞,专为底下层人士抱不平的“烂仔大律师”,而且居然将他的律所开在了深水埗。

  这既不合常理,也是一种不合群的行为。

  深水埗这个小市民贫民的地方,曾经为赢官司不问道义不择手段的大状罗力亚,像罗宾汉一样放弃了中环和高薪,放逐流浪了七年,把落脚点落在了深水埗。

  一个一心追求名利并且已势成神话的精英大状因为一单case而开始自我怀疑,甚至自我放逐,最后在市井小民的喧嚣中找到了自身真正的价值,找到了法律真正的意义。

  

  众所周知,香港是个法治社会,同时更是一个拜金主义盛行的地方。

  这样的环境,也就决定了大律师的职业特性必然充满矛盾。

  公义和正直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每一个律师的理想,而虚荣和生存又是残酷的现实。

  剧中有句对白“只要我们的当事人没亲口承认,我们就不能当他有”就充分说明了这种冲突。

  不问是非对错,一定要为自己的当事人争求最大的权益,这就是律师必须遵守的规则。

  而罗立亚不随波逐流,不唯利是图,只遵从自己的信念,把自己当初看似光鲜实则废柴的经历掩埋,用蚍蜉撼大树的不自量的梦想,去捕获同一孤独的灵魂。

  也正因为如此,罗力亚的离经叛道才会显得可贵。

  

  一个嬉皮笑脸的混混居然是深藏不露的绝世高手,这样的桥段老套却也始终是受欢迎的。

  从未饰演过此类角色的郑嘉颖,在本剧中完全颠覆了他以前的公子哥儿形象,罗立亚合二为一。

  没有耍帅卖酷,没有说教立碑,用最随便最街坊的造型和一个个案例故事把深水埗的男女老少众生相一一刻画。

  卢梭曾说: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而剧中罗力亚说:

  法律不是有钱人的游戏,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

  所谓自由、民主、人权,不是吹起来的口号,真正践行起来难上加难。

  也只有经历了形形色色的浮世绘之后,罗立亚才会有那种所谓“万物皆下品,唯有公义高”的理想情怀。

  

  这种情怀,一般而言,随着年龄增长和阅历增强而减少。

  但偏偏罗立亚是相反的。

  七年前,他也曾是追名逐利的一群,彼时的他叱咤风云,带着英雄主义的模样。

  为了打赢一场官司,为了自己的金钱和名誉,把一个无辜的青年逼得出走香港,跑到菲律宾上吊自杀。

  而这也导致他的良心受到谴责,之后关于正义与良心,他内心总是在挣扎。

  

  经过七年的自责和游历,罗立亚选择了走一条和以前完全不同的路。

  他和表弟米佐治和社工阿盯一起开办法律援助中心,为没钱打官司和不敢打官司的弱势群体振臂高呼。

  明明已跻身上流社会,有着业界崇高的地位,他却愿意转身为穷人说话,为弱势奔走。

  于是我们看到七年后,罗立亚住进深水埗为街坊们做个痞子英雄,乐得自在。

  

  人生阅历让罗立亚逐渐成熟,终于明白法律公平至上的深层含义,并不是走法律的漏洞来为自己的当事人获取最大的利益,而是行使法律权利的人格保证。

  对于司法不独立,律师权利无人尊重的事实发表多么慷慨的陈述,只是看到港剧里的控辩双方律师面对着尊敬的大法官酣畅淋漓的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着最大利益的时候,心里不免还是会一点黯然。

  他们不再是对立的双方,而是站在自己的立场,让法官、让陪审团相信他们的观点。

  当他们并排坐着,轮换着用那块小小的台版,我就知道那不只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不同。

  

  罗立亚就是一个IQ和EQ并重的帅哥典范。

  不够斯文,足够邋遢;不够有礼,足够有型;不够绅士,足够贱精;不够精品,足够聪明;不够老实,足够有心;不够上流,足够一流。

  不要怀疑,这是在夸他。

  郑嘉颖来在罗力亚这个角色上的表现确实称得上是惊喜,成为剧集最抢眼的亮点。

  男人四十,是该放下诸多枷锁了,错就错在他得奖太早,帅得太晚。

  扫地僧,混不吝,嬉皮笑脸,通透圆滑,千帆过尽,口不对心。

  真的触犯他底线时,奋不顾身他亦在所不惜。

  玩世不恭放汤不羁的外表下是问心有愧和自我怀疑,这种脆弱和残缺,真实且美好。

  

  ~未完待续~

  (所有配图均来自网络)

  作者:咖啡里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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