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武汉一服刑人员见义勇为,因惊人壮举被追认烈士,全国首例

  坐过牢的人就一定是坏的吗?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一些做过的错事并不意味着就能完全否定一个人,例如武汉的这场见义勇为事件,服刑人员吴某的惊人壮举被追认为烈士,这也是全国首例。

  1991年武汉公安机关遇到了一个难题,作为特大系列持枪杀人抢劫案的逃犯张明高再次作案,公然持枪抢劫,一名群众不顾威胁挺身而出追捕罪犯,最后不幸牺牲,对于这样的行为被追认为烈士是无可厚非的,可问题就在于,这个人是一名服刑人员。

  在当时可从来没有过一个服刑犯人成为烈士的先例,谁也不能确保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吴某27岁,死的时候很是年轻,在邻居家人印象里,小时候的吴某并不算个坏孩子,性格踏实,长大后娶妻生子,一家人日子也过得不错,原本可以就这么幸幸福福地过下去,可偏偏一个一念之差毁了他。

  在1988年7月3日的四五点,此时天还没完全亮起来,吴某早早地就起床出门工作,可就在他上班的途中,他路过了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并没有锁好门,门只是虚掩着,这个点这家人也全在沉睡。

  透过门缝,他突然瞧见了屋里的彩电,在当时家里有彩电的人家是很有钱的,一台彩电的价格也不菲,鬼使神差地,吴某推开了这扇门,做出了让他后悔一生的举动,将这台彩电偷走。

  不过他的罪行很快就被发现,彩电的价值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念及他首犯,而且情节比较轻微,法院判了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虽然他只要过了这4年的考验期,他便不需要执行3年的有期徒刑,但案底却留了下来,盗窃犯这个称呼烙在了他的身上,在当时的生活环境里,有案底的人是很遭人鄙视的,连带着自己的家人都遭受了别人的排挤,儿子还被人骂是小偷的儿子。

  吴某此时才明白,自己的一个歪念,带来了什么,他后悔无比,可错误已经犯下,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他不断忏悔,在这些年他努力帮助他人,好好改造自己,为自己当初的行为赎罪,这也让他明白了人穷志不短,哪怕再穷人也不能失了志气。

  在1991年11月1日,在武汉吴某的所在地,潜逃已久的杀人犯张明高却悄然出现,这里有着很出名的香烟集贸市场,要知道卖香烟是很挣钱的,张明高便是盯上了这里的烟贩子。他们背着的包里装满了大量现金,这也是常见的现象,在买烟时,烟贩子就这么掏出兜里的现金,直接购买。

  等到下午六点多,张明高已经摸清楚了这块的情况,也锁定了作案目标,那是两名干个体的烟贩子,他一路尾随到他们的住所,在烟贩子刘某福正打算回去时,张明高动手了,就这么抢走了他手里的包。

  

  刘某福着急大喊抓强盗,此时的他没有想到张明高手里还有枪,那包里可装了快八万的现金,在当时可是笔不小的数字,可张明高本就是穷途末路之人,见他叫喊,担心将人引来,直接反手给他来了一枪,继续逃跑。

  另外一名烟贩子也吓坏了,等张明高跑出来几十米后,他继续大喊着抓强盗,可张明高手里拿着钱,他一路从街上跑过去,也没一个人干阻拦,毕竟人哪抵得过枪弹,谁也不想因此搭上自己的小命。

  张明高一路跑过去,也经过了吴某身边,当时吴某的脑子乱糟糟的,或许他也闪过可能会被恼羞成怒的劫匪打死的可能,但他已经犯过一次错了,如今怎么又能看到罪犯逃跑坐视不管呢,吴某只有一个念头,抓住他,就这么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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