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土匪”熊新兴:涉黑敛财1.4亿元,大搞权色交易、恶意杀人

  写在前面:

  前段时间的电视剧《狂飙》真是爆火,相信很多人在看了之后都会对里面以高启强为首的黑恶势力深恶痛绝。但是看了以下这个人物江西“土匪”——熊新兴,那你就会深刻体会到什么叫艺术来源于现实,现实超越艺术,现实只会更狗血,电视剧还是拍的太保守了。永远不要低估人性!

  

  熊新兴

  天生的坏胚子

  《狂飙》中高启强从一个老实却落魄的小鱼贩,阴差阳错的成为盘据一方的黑恶势力,如果说他的“逆袭”是无意的,那么熊新兴走上黑恶势力的道路则是他自己选择的。

  与《狂飙》中的男主角高启强的前期生活略有不同的是,熊新兴,1967年出生于江西省抚州市的一个普通村庄里,他的父亲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木匠,而母亲则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农村妇女,家中虽然不富裕,但是胜在有本本分分的父母可以依靠。

  

  但是与他老实巴交的父母亲所希望的不同,熊新兴不仅连小学都没毕业,而且还经常在村中游手好闲,可以说,是真正的村霸王。受不了儿子这个德行的父亲便强制要求熊新兴跟自己学木匠手艺,让他有一技之长以不至于无所事事。

  同时他的父亲也希望通过这份工作让儿子远离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木匠工作是去做了,但是熊新兴存不住钱,只要稍微挣到了点报酬,他就会请他的一些狐朋狗友吃吃喝喝。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就有意识的笼络人心,这也为他以后走上黑社会的道路埋下了很大的伏笔。

  

  1980年,在当时一波又一波的“下海热”的大背景下,熊新兴跟随他的岳父熊庆堂干起了古董生意的买卖,但是此生意非正经生意,而是通过走私倒卖国家的珍贵文玩古物来挣钱。这种行为虽然在当时社会的阴暗处比较常见,但是依然违反了法律,因此他们二人很快就被抓了。

  但比较幸运的是,熊新兴只是背叛了劳动改教三年,但是他的岳父却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人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是“熊”却不知悔改,这次走私国家文物虽然让他翻了个大跟头,但是他并没有改过,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相反,他恰恰认为此次经历让他长了“知识”。其实从这里便不难看出他的野心和执迷不悟。

  

  时光荏苒,转瞬即逝,很快便来到了三年后。

  1991年,熊新兴被释放出狱。也许是在狱中过够了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也许是因为幼时在农村的贫苦经历,出狱后的熊新兴很快意识到小地方挣不了大钱,想要有一番所作为就必须到更广阔的天地。

  于是在不久之后,他便带领他的妻子和小弟们来到抚州市开始了闯荡。由此开始,他的的“逆袭”之路正式开启,而梧州市人民的幸福日子也开启了倒计时。

  “大佬”逆袭之路的开启

  如果你以为刚来到一个新的地方,熊新兴会无所适从,那你就错了。自从1992年带妻子来梧州市做起了粮油生意,熊新兴便趁做生意之际拉拢结交当地的混混,以此来完成他之前未了的“大业”, 而所谓的“大业”,也不过是通过做一些违法乱纪之事来挣不义之财罢了。

  

  1996年的2月发生的一起暴力冲突可以说彻底奠定了熊在当地的地位。在本市有名的黑恶势力廖铁牛的助力下,熊新兴和张文峰彼此集合了近百人去嵩湖乡范家村闹事,使得整个村子鸡飞狗跳,村民不得安宁。

  更过分的是,只是因不满范某回家过年穿了一身时髦的衣服,熊新兴的侄子熊建祥便对其大打出手,甚至还用杀猪刀刺穿了范某肛门,导致范某终身残疾。

  但是因为惧怕当地的黑恶势力的报复,范某非但没有报警,反而吓得有家不敢回。种种事迹使得熊新兴及其团伙的大名在当地人人皆知,却又无人敢管。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恰恰相反,到这里还离熊新兴的“宏伟”目标有很大的一段距离。

  与电视剧《狂飙》中的强盛集团的性质一样,自从1996年以来,熊新兴凭借着多年得来的不义之财创办了联达和播福等实体公司,这些有限公司的重要职务由其信得过的小弟担任。但其实这哪是什么正经公司,只不过是用来掩盖他们黑社会性质及其非法活动的合法外衣而已。

  

  时间来到了1996年的10月,就在熊新兴的黑恶“事业”发展的蒸蒸日上之际,熊的心也逐渐飘了。对于曾经带过他的大哥——陈小荣,他也敢叫板了,对于自己曾经答应给陈小荣复兴大厦地皮的10%点的利润也不给了。

  这种出尔反尔的态度让陈小荣十分不满,再加上后来熊靠这块地皮净赚1000多万,陈小荣眼红的更加恼怒,于是逢人就说熊新兴的恶迹,这成功阻断了很多想和熊合作商的脚步。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久熊得知了这件事,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他准备找人把陈小荣教训了一顿,他先是把陈小荣骗到郊区,然后让手下打断了他的双腿,再割断腿上的动脉。不幸的是,陈晓荣当场因失血过多死亡。

  

  人命关天,本以为熊从此以后会有所收敛,但是事与愿违,他不仅没有出去躲避,反而利用各种非法手段当上了临川区的政协委员。

  官商相护,无法无天

  同时,他还利用自己开的公司来官商相护,不仅为自己的黑恶势力寻找保护伞,自己也成为了其他官员的保护伞。不得不说,这一点倒是比狂飙中的高启强做的更“出彩”。

  看到这里,肯定会有人很奇怪,既然熊新兴做了那么多丧尽天良的事,那为什么没人去举报他呢?在小编看来,原因有二:一是他的黑恶势力深入范围太广,赌场、金融机构和官场等都有他的势力和眼线。

  

  除非你不怕威胁恐吓,要不然准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其二是熊新兴本人作为公司总负责人和区的政协委员,单单和他有勾结的就有20多名官员。就连省厅级的领导都会特别关照他,尤其是警界的徐晓刚,此人是他重要的保护伞之一。

  甚至为了更好的讨好这些官人,熊新兴甚至斥巨资打造了一个专供“保护伞”们享乐的红楼。毫不意外,红楼内部装饰富丽堂皇,各种娱乐设施一应俱全。可以说,只要是你想到的,这里全都有。

  

  红楼

  善恶终有报!黑帮大佬的落幕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如同狂飙中的高启强最终会落入法网的结局一样,熊新兴的好日子也很快到了头。来到2004年,熊新兴多年的斑斑恶迹积在一起全被爆了出来。同年12月份的一封举报信把熊新兴推上了风口浪尖。

  举报信中这样写到:“江西省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顾问熊新兴网罗当地一些地痞流氓,目无法纪,疯狂的大肆敛财:‘以黑势力敛财、以不义之财贿官、以官权护黑’,罪恶极大,令人发指……”。这份举报信直接举报到严厉公正且洁身自好的纪检委那边,即使熊新兴的保护伞再手眼通天他这次也插翅难逃。

  

  再加上因为之前多次调查的无功而返,熊新兴与其党羽彻底成为了纪监委的重点监察对象。为了顺利开展这次的雷霆行动,这次江西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了“1·27”专案组,并从全省抽调出了56名民警,深挖熊新兴的公司以及他背后的保护伞。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2005年4月20日这一天,相关办案人员顶住各方压力和威胁,在熊新兴的老家查获了他藏匿的账本资料、非法钱财、枪支弹药等作案工具。

  

  根据相关新闻的报道,自从1998年以来,熊新兴及其黑社会组织进行了多项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故意伤害致多人死亡,诈骗金融和保险机构近1100万元、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约142万元,美金约1万元,还有非法买卖并持有枪支弹药等。

  不仅如此,熊新兴还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高达近6000万,票据诈骗1000万。共计敛财约1.4亿元。除此之外,熊新兴还开设赌场非法获利上百万人民币,阻拦相关执法工作人员的办公,严重阻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善恶到头终有报。在2006年底,熊新兴的上诉被驳回,法院继续执行对熊新兴等人的一审判决,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对熊新兴判决死刑,对他的党羽按其犯罪程度分别实行无期徒刑,死缓等。至此,熊终于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结语: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要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不能因为一时犯罪没有伏法的侥幸,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藐视国家法律,视国家法律法规于无物。

  同时我们要坚守自己的底线,不能让利益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否则最终只会酿成灾祸。而为官者更要洁身自好,廉洁奉公,面对黑恶势力不妥协不动摇,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正确使用自己的权力,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