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独身女子借住女婿家,3年后却意外怀孕,最终引发伦理悲剧

  2011年6月8日深夜,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将村庄宁静、祥和的夜晚打破。

  一位还未进入梦乡的村民发现火情,立马慌张从床上爬起来,并大声叫喊着:“着火了,着火了。”

  这位村民的叫喊声,彻底惊醒了已经熟睡的村民们,他们都着急忙慌地披上外套冲出房门。

  

  这位村民的叫喊声,彻底惊醒了已经熟睡的村民们,他们都着急忙慌地披上外套冲出房门。

  消防员到现场时,火势早已成了气候,就算冒着生命危险也无法进入这燃烧的房屋,救出可能被困在里面的人员。

  无奈之下消防员们选择先控制火势,不让它蔓延开来,前前后后他们花费了一小时,才将这场熊熊大火扑灭。

  随后,现场的警察开始仔细地在烧焦的房屋内搜索着,深怕遗漏任何的遇害人员,最终在厚厚的灰烬中,发现了一具已经烧得焦黑的女尸。

  警方很快就调查出了女尸的真实身份,她名叫保某清,根据她的身份,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就查清了整个事件的前龙去脉。

  这场大火以及死者保某清的故事,还要从三年前独身的保某清住进自己女儿女婿家说起,然后从39岁的她再度怀上孕结束。

  

  保某清前前后后总共嫁过三次,可也许是天生的寡妇命,第一任丈夫意外死亡,第二人丈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第三任丈夫也因为车祸意外身亡。

  村子很小,平时很少有大事发生,谁家里吵架啥的都能成为村里七大姑八大姨的谈论话题。

  保某清这不幸的婚姻情况确实很特别,成为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在情理之中,村民中也有许多嘴碎的人直接跟在她身后,对她指指点点。

  或许也正是因为婚姻的不幸,以及村民们不善的言语,保某清性格是越发暴躁,不讲道理,在第三任丈夫去世后,保某清一下无家可归了。

  女儿云某十分同情母亲的遭遇,主动提出让保某清住在自己家中,以便他们夫妻二人能更好的照顾她。

  心善的俩小口,哪知道自己即将背上巨大的累赘。

  

  平日里,云某夫妇要忙着各种农活,毕竟他们要靠种地获得微薄的收入来养活自己的小家庭以及“可怜”的保某清。

  云某好声好气地说着:“妈,今天我们要去挖几亩地,准备播种。你帮忙煮下饭就好,别的家务放着就行。”

  谁知,保某清下一秒就双手叉腰,用高分贝吼回去:“我凭什么要帮你们?我还是你长辈,是不是欺负我没有男人?我的命好苦哟!”

  云某在这一瞬间是真的寒了心,越发对母亲不满起来,说到底保某清还四十不到,还算的上身强力壮的中年人。

  可她却理所应当地享受着女儿对她的好,不仅一点也不知道帮女儿减轻生活负担,还对女儿一家进行道德绑架。

  这一绑架就是3年,这3年里,保某清在家中瘫累了,就去外面游荡,还认识了一个男人。

  

  不知道那个男人给保某清灌了什么迷魂药,她竟然想要将这个男人带回女儿云某家,和她一样吸云某夫妇的血。

  保某清和这个陌生男子真是王八看绿豆,绝配!

  其实云某听说母亲再次谈恋爱,从内心上是十分开心的,毕竟母亲身边有个能知冷知热的人,可她万万没想到,母亲居然想把这个陌生男子带回自己家中。

  别说云某丈夫桂某秦强烈反对,就云某都不可能答应母亲这一荒唐的行为。

  于是,云某夫妇向保某清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后,保某清直接大骂:“你们怎么这么自私,是看不得我好吗?要毁掉我的幸福!”

  保某清和云某夫妇因为这件事吵了很多次,她见女儿和女婿态度坚决,便剑走偏锋,试图用利用舆论的压力,逼迫小两口就范。

  

  保某清开始在村里逢人就说自己怀孕了,但又不肯透露孩子的父亲是谁,却一直强调她的女儿云某一定要自己的孩子。

  久而久之,村里人开始怀疑保某清肚里的孩子是女婿桂某秦的,谁让他们一男两女住在一个屋檐下的。

  流言蜚语是异常强大的,云某夫妇终于忍受不了村里人的目光和言论,选择外出打工。

  可保某清早已将无理取闹练到最高境界,找不到桂某秦就闹到他哥哥桂某林家里去,闹得桂家上下鸡飞狗跳的。

  保某清一哭二闹三上吊吵着要见云某夫妇,甚至将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无奈之下,云某夫妇只好回到家中。

  

  实在没有办法的夫妻二人,决定去找外婆商量对策。

  同时,桂某林因心疼弟弟,决定上门劝说保某清,但脾气暴躁,又毫不讲理的保某清对哥哥桂某林就是一阵乱骂,期间还一直不停地抓他。

  桂某林想起弟弟一家遭遇的事,以及最近自己家也被闹得鸡飞狗跳的,顿时怒火攻心,彻底失去了理智,伸手将她掐死了。

  最后放火以便毁尸灭迹。真相水落石出的时候,所以村民都面露惊讶,随后纷纷摇头,表示自己不相信桂某林会杀人。

  毕竟桂某林的善良、热心在这十里八村都是除了名的。一个半生一直做好事的人,怎么就杀人了?可见保某清有多不可理喻……

  

  在法律中,像桂某林因生活中的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一般会十分慎重的量刑。

  若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桂某林故意杀人罪在法律上不能饶恕,但在情理上可以理解。

  但总的来说,桂某林这种做法还是太过极端,因为气愤他选择了一条“最烂”的路,他为保某清这个“烂人”搭上了自己的下半辈子。

  很明显,这笔买卖极度不划算!

  

  这也间接提醒我们不管有多愤怒都要控制住自己的行为,莫要冲动行事。避免为这一时的错误决定,导致自己整个人生之路变得黑暗。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为保证当事人隐私故引去,切勿对号入座;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文章内容无关,仅为配合写作效果,如有侵权请私信作者删除;文章情节略作润色;尊重原创、无授权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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