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铮:最后的魔法师 | 花城中篇

  原创 曾铮 花城

  预览:小说重写了胡克出版《显微图谱》、执掌皇家学会并与牛顿产生争论的那段历史,是对胡克晚年堕入疯狂,牛顿晚年回归神学、沉迷炼金术的一个假说还原。关于胡克和牛顿的争论,历史上观点各异,作者借助史料和想象力重塑了这一段历史,让这段不解之谜添上魔幻与神秘色彩。

  推文节选:曾铮《最后的魔术师》

  《花城》2023年第2期

  最后的魔法师

  曾 铮

  当您站在巨人的肩上,您就很难不变成异端。

  ——题记

  1. 国王犯了叛国罪

  十七世纪中叶,漫长的三十年战争总算在欧洲大陆上走到终点,爆发于英国的清教徒革命也貌似尘埃落定。此时,距离马丁·路德在维滕贝格诸圣堂门前贴出他的《九十五条论纲》,已经过去了一百余年。为了信仰,数以百万计的生命化作尘土与亡魂,至于幸存下来的人,则早已满身血污,杀红了眼,几乎全都认定,神学和宗教仍将是未来世界的主题。若此时有人跑来告诉他们,一个崭新的、不属于神,却属于天才、属于人类中最杰出头脑的时代即将来临,大多数人恐怕只会嗤之以鼻。他们嗤笑的理由相当充分,毕竟,太过聪明的伽利略·伽利雷早已遭到审判,前不久才抱着自己被禁的著作抑郁而终;至于更聪明的艾萨克·牛顿,则尚未为人所知,仅仅是个刚降生于尘世的婴孩。

  1649年1月30日,伦敦上空一片阴沉,天冷得可怕。下午两点,在白厅街的宴会厅门外,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匆匆赶来,淌着鼻涕,钻进人群。凭借瘦小的身形,他很快便找到一个缝隙,得以窥见远处那座临时搭建起的行刑台。少年看见了刽子手,也看见了寒光闪闪的大斧,看见了主教大人,也看见了金灿灿的十字架。随后,他又怀着敬畏、好奇,以及一丝莫名的兴奋,看见了那个即将被处死的男人。

  他从未见过那个男人,却认得那个男人,因为少年是一位著名画师的学徒,而他的老师则不止一次把此人画进了巨幅肖像之中。少年永远记得那个男人的模样,他在肖像画中是那么英俊、威武,华丽的白衣,深蓝的披风,漆黑的假发,鲜红的绶带,而他手中的十字圣球和权杖则更闪耀着来自天国的光,完全不像是凡间之物。事实上,若不是看过他的肖像,少年今天压根就不会到这里来。他实在无法想象,这样一位神明般的男人,究竟犯下怎样的罪行,又有谁真的能找到足够的勇气,将其处死。而现在,站在人群中间,少年突然感觉失望,进而愤怒了。他认为自己被骗了。尽管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即将被处死的男人,却还是感到不对劲,觉得他与画像中的神明判若两人。那个可怜的男人拥有一张瘦削的脸,两颊微微凹陷,额头宽大,面色苍白,过长的头发和胡须都显得有点凌乱。他一身黑衣,系一条墨蓝色腰带,不知为何还穿了两件衬衫,像是饿了很久,就连领圣体的动作都有点笨拙。少年观察良久,一切迹象都表明,他就是画中的人,却又不是画中的人。没错,此人正是当今的英国国王,也是历史上唯一一位被处死的英国国王——查理一世。

  查理一世即将被处死,罪名是叛国罪。少年想不明白,一位国王究竟要怎样才可算作叛国。他注定一辈子都爱思考,这个毛病早在此时就已经开始折磨他的灵魂了。尚且幼小的他显然不懂政治。他虽听说过诸如奥利弗·克伦威尔和亨利·范恩这样的风云人物,却想不通好好的议会为什么后来竟变成了“残缺议会”。他虽听说过苏格兰的入侵、威尔士的暴乱,还有发生在肯特、坎伯兰和埃塞克斯的起义,却不清楚保皇党和圆颅党之间有何怨恨,又为何要打仗。他更不可能明白的是,查理一世获罪的最大原因,其实并不是他干了多少坏事——当然,他的确干过不少坏事,但所有的国王都干坏事,这并不妨碍他们统治国家,不妨碍他们获得民众的爱戴,更不妨碍他们寿终正寝——而是他最后输掉了与议会的战争。少年不会知道,国王的头发和胡须之所以显得凌乱,只是因为议会许久前便遣散了他的理发师,而他今天之所以要穿两件衬衫,则是因为他担心自己因天冷而颤抖,让民众误以为他是个懦弱怕死的国王。少年不知道的事还有很多,而国王的判决者们则显然乐见于此。

  查理一世本想在行刑前向臣民发表一场演说,但把守刑场的警卫早已将他和民众远远隔开。他别无选择,只得转向身旁的主教,将其视作听众。根据日后的传闻,国王似乎一下子丢掉了口吃的毛病和浓重的苏格兰口音,在刑场上慷慨陈词,再一次否认了议会对他的全部指控,再一次陈述了自己对基督的忠诚,再一次谴责了这场针对他的战争,宣布自己无罪。末了,他还把自己称作“人民的殉道者”,并声称自己纵然死去,失掉了一顶人世的王冠,却必将立即升入天堂,获得另一顶不朽的王冠。最后,他从主教手中接过自己的丝质睡帽,戴好,露出后颈,以便不让自己过长的头发对刽子手造成困扰……

  少年站在人群中,就与所有人一样,什么也没听清,唯独看见了睡帽。那是一个令他和许多英国人都感到悲哀的情景。他们的国王以一种极度耻辱的方式俯下身,几乎是趴着,把脖子放到了那个显然是被故意设计得太矮的木桩上。那一刻,整个伦敦都安静了下来,人们屏住呼吸,不知其中有多少灵魂仍在向上帝祈求奇迹。但是,奇迹没有发生。刽子手挥出干净利落的一斧,查理一世人头落地。行刑者走上前,剥掉睡帽,揪着头发将国王的首级提起。按照惯例,他此时应向人群高喊:“看哪,这就是叛徒的头颅!”但他那天却一反常态,一直保持着沉默。直到此时,少年才注意到,那刽子手非但一语不发,而且由始至终都戴着假发和面具。很显然,他不愿表露自己的身份。日后发生的一切将会证明,这确实是明智之举,但这也无疑为好多无辜的人带来了麻烦,甚至是生命危险,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现在,查理一世终于有机会接近他的臣民了,他的头颅开始在人群中传递。在这场疯狂觐见会的末尾,人们蜂拥而上,掏出手帕,都想要蘸一点国王的鲜血带回家去……那一天,少年如愿以偿地见到了老师笔下的男人,却又亲眼看见了画中美好幻象的破灭。他转身离开刑场,心中充满沮丧哀伤,兜里还多了一件纪念品。那是他的破手帕,一头沾着查理一世的血,另一头则沾着自己的鼻涕。

  少年的老师名叫彼得·莱利,来自海对岸的荷兰,拥有出众的才华,曾受雇于国王,为其宫廷作画。等少年看完行刑回到画室,莱利立即吩咐这个年轻学徒,要他把那幅还没来得及交付,也永远不会有机会交付的国王肖像从最显眼的位置移开,盖上布,放到地窖里。后来,少年还多次摸黑跑进地窖,借着昏暗的油灯瞻仰国王的肖像,却再也找不回原来的感觉。国王死了,既死在行刑台上,也死在画中。少年曾把老师视作魔法师,认为他的画笔拥有魔力,那是一种能从混乱肮脏的现实世界中发现秩序与美,并将其提炼出来的魔力。少年渴望走上艺术之路,想要成为老师那样的画家,正是为了将这种魔力掌握在手中。然而,自从查理一世被砍头,老师的魔法便开始褪色、消失,就连那些还留在画室里,还栖息在阳光下的宁芙仙女和古希腊诸神,似乎也逐渐在画布上失去了原有的神韵。多年以后再回首,已然老去的少年总会禁不住怀疑,也许,他的眼睛自那时起就已经出了问题。

  后来,在命运改变的那一天,老师的画室里来了一位访客。无论少年在当时有多么无知,但只要一见到对方脸上那颗硕大的肉疣,他还是立即认出了来访者。是的,整个英伦三岛恐怕没有谁不认识此人,他用屠杀推行新教,他率领铁骑征服了爱尔兰和苏格兰,他结束了君主制,让英国变成了共和国,而后又亲自下令,解散了已经变得令他厌烦的残缺议会……他既是老练的将军,又是铁腕的政治家,他就是护国公奥利弗·克伦威尔,判处国王死刑的人。面对这样一位突然到访的大人物,少年目瞪口呆,又回想起国王的可悲命运,禁不住浑身战栗,害怕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在全无自知的情况下成了共和国的叛徒。万幸的是,护国公到这里来的目的并不是要抓捕叛国者,只是要拜访少年的老师。他邀请彼得·莱利为自己画肖像,要求“尽量真实,连这颗疣子也别漏掉”。老师看上去很高兴,满脸和善的微笑,一口答应了护国公的请求。少年站在一旁,望着老师的笑脸,心中异常惊诧。他不知道,在过去,老师接受查理一世的委托时,是不是也曾流露过完全一样的笑容。等到克伦威尔离开,确信四下无人以后,少年终于忍不住问老师,想要知道他为什么竟愿意为这样一位可怕的人物画像。在他的眼中,老师这位长着肉疣的新雇主显然与任何一种“美”的概念都不沾边。而老师的回答则更是令他不解:

  “我是画家,画家总要为国王服务。”

  “但他不是国王,他杀死了国王!”

  “是的,他杀死了国王。所以,现在,他成了国王。”

  “他不是国王,他是护国公。”

  “没有差别。”

  少年当然知道,老师的话不全对,因为护国公和国王终究还是有差别的。至少,在护国公的肖像里,不需要画上十字圣球,又或是权杖这样的“小玩意”。但少年还是顺从地低下了头,没有继续跟老师争论下去。

  当天下午,少年开始为老师的新作准备颜料。他一边将锌白、土黄和赭石顺次填入调色板,一边想象着它们将如何被老师涂抹到画布上,变作克伦威尔的肉疣,并没有注意到自己早已寒毛耸起,全身微颤。最后,当他将一小把胭脂红粉末混入油彩之中,少年立即发现,一种可怕的腥味正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这种极端昂贵的、被西班牙人从新大陆运回的颜料竟突然在他眼前蠕动起来,犹如千万具被巨力碾碎,却仍在淌血挣扎的尸体,显现出一种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形貌。日后回想起来,少年猜测自己当时看到的只是幻觉,但他无法确定,因为这体验只持续了一瞬,他便晕了过去。再睁眼已是深夜,少年感觉浑身阵阵灼痛,他坐起身,发现自己的两手和双臂上都冒出了大片疹子,颜色与那胭脂红并无二致。

  事情在第二天变得更加离奇,就连彼得·莱利都感到惊讶。他无法理解,自己最看好的学徒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变得对每一种颜料都过敏,严重到了几乎致命的地步。最后,他只得顺从命运,将这一切都视作上帝的旨意。于是,几乎是别无选择地,少年过早地结束了自己的艺术生涯,离开了老师的画室。他本以为自己会感到遗憾,陷入痛苦,却意外地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多少这样的感觉。事实上,在离开时他甚至感到一种解脱般的轻松。他不想留在那里,但他并没有向老师坦白,自己在那一夜改变的不仅是体质,还有立场——他成了一个坚定的保皇党。少年很快就重新上路,到西敏公学去学习拉丁语、希腊语,还有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而他也开始把兴趣转向化学、物理、天文和机械,并最终走进了牛津大学。

  如今回首,全人类都应感谢那一把胭脂红,它虽扼杀了一位画家,却为世界塑造了一位巨人。初入牛津的少年不会料到,自己的名字将在不远的未来与查理一世、克伦威尔等人并列,载入史册。他当然配得上这样的荣誉,因为,他就是罗伯特·胡克。大众一见到弹簧就会联想到他的名字,而后世的科学家们则更是将他尊称作“英国的列奥纳多·达·芬奇”。不过,他还有一项更壮烈,更鲜为人知的成就——“看破”了整个世界。

  责任编辑 许阳莎

  曾 铮,曾铮,1983年生,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先后从事教学与编辑工作,现居广州。著有长篇小说《永夜之影》《四月在愚人船》。2020年获得南方文学盛典“年度最具潜力新人”奖。

  END

  原标题:《曾铮:最后的魔法师 | 花城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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