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士慷慨赴死,尽管未必能换来对冤案的昭雪

  正义之士慷慨赴死,尽管未必能换来对冤案的昭雪

  

  在朝的大理评事胡梦昱也应诏上万言书,不仅直言无忌,还把副本送达史弥远。他认为济王冤案关系“立国之根本”:“戕天理,弃人伦,对我宋立国之根本损伤太多!”他还指出:“即便追赠褒崇,其实对济王已无所增益;倘欲削夺追贬,其实对济王也无所减损。但陛下友爱之心或厚或薄,天理之或缺或全,人伦之或悖或合,国家安危治乱之机却将由此而判定!”史弥远恼羞成怒,撸去其仕籍,勒令其停职,贬窜象州(今属广西)。参知政事袁韶与临安府尹都认为梦昱无罪,拒绝在执行公文上签名。

  象州,时称蛮荒之地,胡梦昱流贬之际,很多朝士不畏淫威,赋诗赠别,称颂他“危言在国为元气,君子从来岂顾名”。他也赋诗明志:“非求美誉传千古,不欲浮生愧两间。”

  胡梦昱铮铮铁骨,只为了不愧对天地,他坚定地表示“忧国不怕死”,最后死在贬所。在专制政权下,正义之士的慷慨赴死,尽管也未必能换来统治者对冤案的昭雪,但他们无疑是当时中国人的脊梁。

  对史弥远宫廷政变与宋理宗夺位,理学家魏了翁“积忧成疾”。济王被害后,他每次见到宋理宗,就“请厚伦纪,以弭人言”。胡梦昱流贬,他不畏牵连,出城饯行。史弥远恨之入骨,便以“首倡异论”、“朋邪谤国”之罪,将其连降三级,限制在靖州居住。

  另一个理学家真德秀在上书中认为,朝廷对济王的处理有违纲常,未尽人伦,如今冤案已成,他之所以“进补过之说”,只希望理宗“力行众善,以掩前非,庶几将来不失为我宋盛德之主。这是愚臣之愿,也是天下之愿也”!真、魏的委婉规劝,完全出于为朝廷消谤弭过的考虑,理宗却文过饰非,声称“朝廷对济王也够仁至义尽了”。史弥远更是唆使鹰犬攻击真德秀“舛论纲常,曲为济王也”,将其罢官。真德秀做过济王的老师,对其冤死戚戚在心,临终还对家人表示:不能为其昭雪是终身大恨。

  绍定四年(公元1231年)三月,临安特大火灾把太庙里列祖列宗的御像与灵位烧为灰烬,朝野无不视为“天谴”,理宗装模作样下诏求言。徐清叟上书就拿济王说事:“陛下与巴陵(指赵竑),同是先帝之子,陛下富贵如此,而巴陵戮辱如彼。近日京城大火,延烧太庙,恐怕就因陛下一念之愠,忍加同气,累载积年,犹未消释,所以有伤和气而召来灾异。”宋理宗仍不理不睬,置若罔闻。

  绍定六年六月,权相史弥远病在旦夕,有朝臣旧案重提,要求为赵竑追复王爵,以王礼改葬,并为其立嗣。理宗颁下御笔,虽命有关部门改葬,却依旧给济王安上“胁狂陷逆”的罪名,对于立嗣,还振振有词道:“事关家国,非朕敢私。”

  这年十月,史弥远病死,理宗亲政,推行“更化”。按理说,他完全可以把罪责推给史弥远,洗刷自己,把握住平反昭雪的绝佳契机。但宋理宗对史弥远感恩戴德,“深欲保全”。洪咨夔在起草归葬诏书时说济王“虽死不朽”,史弥远余党碍于其知名度,不便拿他开刀,转而诬指周成子“与谋”,将其投入大理寺狱,大理卿徐宣“力辩其非”,两人“皆坐贬死”。诚如洪咨夔指出:“上意未回,则天意亦未易回。”如果说,在此之前,史弥远是济王覆盆之冤的元凶;那么,在此以后,理宗就是阻挠冤案昭雪的根源。

  端平三年(公元1236年),谏官方大琮再向理宗上疏说:“当年冤案,天地祖宗也察知陛下受挟制;泉壤亡灵也原谅陛下不得已。今将十载,夭毙老妖(指史弥远);端平改弦,威权自出,这难道还不是昭冤雪枉之机吗?”他虽然指责理宗对冤死的济王“牢关固拒,如待深仇”,对已故的权相“丁宁覆护,如抚爱子”,却仍指望理宗“豁然开悟,特下明诏,正权臣之罪,洗故王之冤,则端平德刑之大者明矣!天心之悔祸有期,人心之厌乱有日,特在陛下一念之间”!然而理宗依然故我。

  这年,行献享礼时又遇雷电雨雹之灾,架阁韩祥、司农丞郑逢辰又牵扯出济王冤案。前者说:“宿草荒阡,彼独何辜?二三臣子劝陛下绍巴陵之后则弗顾。”后者说:“巴陵之死,幽魂藁葬,败冢荒丘,天阴鬼哭,夜雨血腥,行道之人,见者陨涕。”从他俩对赵竑爵位的称呼与葬地的描述,可以推断,端平改葬,既未追复王爵,也没遵用王礼。

  嘉熙元年(公元1237年),临安城再次大火,延烧的恰是济王旧邸。太学、武学与宗学的学生联合上书,说这是济王的冤魂“为厉之验”。在朝官宦与在野士人也无不认为,这是“故王之冤不伸,致干和气”。而殿中侍御史蒋岘却为当局帮腔,鼓吹“君臣既定,兄弟不当问”。此言一出,激起了公愤,触犯了众怒,武学生两百余人在刘实甫带领下上书猛攻,把他赶出了御史台。

  景定五年(公元1264年),在位四十一年的理宗终于死去。终理宗朝,“群臣泛议,一语及此,揺手吐舌,指为深讳”,济王案成为既碰不得也说不得的敏感事件。宋理宗丢下过一句话:“留以遗后人”,他至死也不打算昭雪冤案,铁了心把棘手的难题扔给后代。在济王冤案上,理宗与他的“定策元勋”史弥远始终是沆瀣一气的。因为,否定了史弥远,昭雪了冤案,也就动摇了自己统治的合法性。

  宋度宗继位,他是理宗的亲侄。监察御史常楙旧案重提,度宗表示,既然先帝说过“以遗后人”,那就“所宜继志,以慰泉壤”,追复济王太师、保静镇潼军节度使,让有关部门讨论陵墓规制,尽快增补修缮,至于其他问题,仍按理宗亲政时御笔办,仍未予彻底平反。度宗的皇位来自理宗,他也不可能完全否定理宗的做法,那样也会危及自身继统的合法性。

  德祐元年(公元1275年),度宗已死,他的儿子恭帝即位。蒙古军已突破长江防线,南宋政权朝不保夕。升任吏部尚书的常楙再次上书,将时政危局与济王冤案挂上了钩,他说:“置之死地,过矣;不为立后,又过矣!匹夫匹妇之冤,尚能感应飞霜枯草之灾,何况曾是帝王之胄、皇嗣之选,生不得正命,死不得血食!理宗以来,疆土日蹙,灾变频至,恐怕就是他在地下祈请吧!求陛下勿惑浮议,特发英断,为理宗和度宗了却这段未了之事。”著名学者王应麟也有上奏陈请。年仅五岁的小皇帝何来“英断”,但朝廷终于颁诏,对赵竑恢复了王爵,特封其为镇王,并赐谥“昭肃”,还为其立嗣,以承袭王爵,对他的陵墓也重加修缮。

  在为济王平反昭雪的所有吁请中,以王礼改葬的呼声几乎不绝于耳。有外国学者指出,所有对有争议性历史人物的重新掩埋活动与仪式,都带有强烈的政治意义,其中包括对某种体制与政权的否定与控诉。饶有意味的是,南宋末之济王冤案,为这一论点提供了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个例。按照宋代的主流价值观,理宗夺位,已然不正,但既然称帝,就代表了社稷国家,就应由得位的皇帝出面,为因政变致死的皇位合法继承者彻底平反昭雪,或者更进一步,做出必要的政治道歉,这样做,是有利于化解朝野怨气与社会矛盾的。可惜,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历代统治者恰恰缺乏这种责任感和勇气。

  济王冤案牵动了南宋三朝政局,历时整整半个世纪。“天意从来高难问”,仅过一年,临安陷落,南宋覆灭。

  宋亡以后,学者周密反思此案,痛定思痛,感慨万千道:呜呼!挽回天意,至此亦晚矣,悲夫!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