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交流法治督察上海经验,黄浦区作为代表在全国论坛发言

  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举办“基层抓法治督察”专题论坛。黄浦区司法局作为特邀地区作题为《探索真督实察生动实践、建设基层法治督察黄浦新高地》的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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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浦有何实力作为特邀地区发言?

  黄浦区是上海市中心城区的核心区。长期以来,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把法治黄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法治督察作为依法治区的重要抓手,真督实察求实效,督重点破难点、督进度谋突破,为构建黄浦区依法治理新格局,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特别是近年来,打造了一系列法治黄浦工作品牌,成功创建成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成功入选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八大试点”之一,区司法局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五里桥街道紫荆社区、半淞园路街道耀江社区、老西门街道小西门社区、南京东路街道顺天村社区先后创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法治黄浦建设受到新华社、央视、《法治日报》《解放日报》等各主流媒体的深度报道和广泛肯定,成为黄浦区一张闪亮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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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续发力,黄浦在这三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政治统领,努力在健全法治督察体系上下功夫

  黄浦区委区政府深刻领会法治督察的政治属性,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法治督察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丰富和完善基层法治督察制度体系,更好地巩固和捍卫党对法治的领导。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督察工作。黄浦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带队开展区委法治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推动形成“四同”工作机制(即“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步听取汇报”),不断推动法治督察工作走深走实。同时,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主动接受督察,积极配合督察,坚决支持督察,即察即改、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坚决把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规范厘清法治督察职能任务。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委、市委依法治市委以及区委依法治区委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使督察工作切实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为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加强对区有关部门、街道、区属国有企业集团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黄浦建设格局,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黄浦建设,努力使法治成为黄浦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

  (三)探索形成法治督察全过程闭环。督察前,及时编制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成立由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区委常委担任的督察领导机构,坚持开门督察,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律师、群众代表等参加督察工作组。督察过程中,运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数据统计、问卷调查、座谈访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现场抽查等多种方式,提升督察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督察结束后,对于落实迟缓、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甚至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及时采取函询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有必要问责的严肃问责。

  二、坚持衔接联动,努力在形成法治督察合力上下功夫

  黄浦区坚持把法治督察纳入区委监督范畴,积极探索推进与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检察监督、纪委监督等融为一体、贯通协调,促进衔接联动,相互借力、助力、增力。

  (一)加强法治督察与党的监督联动。不断完善“四个责任制”专项检查机制,推进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

  (二)加强法治督察与人大监督联动。不断深化人大监督法治观察制度体系,深化人大代表与区长面对面活动。

  (三)加强法治督察与行政监督联动。一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二督依法行政制度实施情况,三督城市更新法治保障。

  (四)加强法治督察与检察监督联动。一是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破冰探路,二是行政检察促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三是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联动。

  三、坚持科学方法,努力在提升法治督察效能上下功夫

  黄浦区始终秉持在法治督察中发现真问题、真发现问题,坚持点面结合、压茬推进,通过“项目化”督察提高质效,助力黄浦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高效能治理、人民高品质生活。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南。不断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伟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创建、法治评估、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贯穿工作实践,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黄浦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二)坚持督察“项目化”实施推进。结合依法治区“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注重任务牵引、问题导向、效果为首,主动对标对表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和重点督察任务清单,把一个个法治建设难点痛点堵点转化为一个个法治督察项目。坚持过程控制,边督察、边调研、边反馈、边整改,既督职责任务、督工作进度、督落实成效,又察思想认识、察责任担当、察纪律作用,切实把各项决策部署的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三)坚持实地督察联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听取法治督察情况汇报,给予明确的落实整改指示指导。区委办、区府办、区委依法治区办“三办”第一时间协同互动,第一时间下达各项督察任务。全区各部门对督察工作积极响应,落实督察任务有令必行,不打折扣,不打回票;对督察整改要求即知即改,不能马上整改的,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给予阶段性回复,确保督察成效可见可感。

  原标题:《【实践】交流法治督察上海经验,黄浦区作为代表在全国论坛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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