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后才懂,余方氏毁了巩红绡的幸福,最终报应在女儿的身上

  

  在原著里,最终留在顾廷烨身边的女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妻子盛明兰,另一个是妾室秋娘。

  本来顾廷烨身边的女人不少,毕竟他是宁远侯府的二公子,怎么可能少得了通房妾室?而且在原著里,明兰是继室,在她之前顾廷烨已经跟余嫣红结过婚了。

  先来简单盘点一下顾廷烨身边的女人。根据番外篇提到,顾廷烨的第一个女人是丫鬟紫雁,在小秦氏等人的算计下怀上了身孕,惹怒了顾偃开,虽然顾廷烨拼尽全力保护想要承担责任但是依然没有保住紫雁,这也成为了他的心理阴影,成为了他保护朱曼娘的重要原因。

  

  之后,其貌不扬、没有多少才华、真心爱着顾廷烨的秋娘成为了顾廷烨的通房,一直跟着顾廷烨,在顾廷烨离开宁远侯府流浪在外的时候,其他人都觉得顾廷烨回不来了各奔东西了,只有秋娘和巩红绡留了下来。

  等到明兰嫁入宁远侯府了,为了不落人口舌,把秋娘和巩红绡都接了过来,一开始秋娘还抱有幻想,希望在顾廷烨的心里占据一席之地,可是在侯府公子顾廷烨的眼里,秋娘从始至终都是一个奴才,对她只有主仆之情。

  多次碰壁后,秋娘死心了,也认命了,安分守己过日子,成为了蓉姐儿的养母,让蓉姐儿有了名正言顺的身份。

  

  最终明兰给秋娘做了主,抬了姨娘,秋娘得以留在了顾廷烨身边,虽然不受宠,但是膝下有了蓉姐儿,一辈子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事实上,这样的结局对通房妾室来说,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本来顾廷烨想要求娶余嫣然,可是他的名声太差了,在朱曼娘的算计下未能成功,而余方氏一门心思想要攀上宁远侯府这门亲事捞取好处,算计继女余嫣然不成,就把亲生女儿余嫣红嫁了过去,成为了顾廷烨的发妻。

  而标题提到的巩红绡正是余嫣红的陪嫁,按理来说陪嫁一般都是家里的丫鬟充任,可是巩红绡的身份并不一般,她成为余嫣红陪嫁的幕后原因足以看出余方氏的自私自利。

  

  01.

  巩红绡的出身本来不算差,她父亲是个乡下秀才,家有薄田数十亩,阖门小康和乐,身为独女,她是父亲抱在膝头上疼大的,童年生活十分幸福,可是父亲去世后,恶毒的亲戚想要霸占财产吃绝户,在那个吃人的年代巩红绡孤儿寡母不是她们的对手,不得不收拾东西逃跑,去投奔亲戚余方氏。

  来到余家后,为了让日子好过一些,巩红绡拼了命干活,拼了命讨好余方氏和余嫣红,随着年纪增长,情窦初开的巩红绡与余家的一位庶子相爱了。

  庶子的嫡母余三太太知道了之后,并不反对两个人在一起,只是担心贸然开口会引起余方氏的不满,希望余方氏先开口,她就会立马成全了他们。

  

  那个时候巩红绡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她很喜欢余家的家风,希望可以留在余家,如果可以的话,她一定加倍讨好长辈,将来揽些差事,接来老母,一家人好好过日子。

  可是余方氏不仅没有成全巩红绡,反而要求巩红绡给余嫣红做陪嫁,嫁到宁远侯府去。巩红绡心里很清楚,一旦成为了陪嫁,自己不仅不可能跟心爱之人在一起,而且很有可能会成为顾廷烨的通房妾室。

  虽然顾廷烨是宁远侯府的公子,身份贵重,但是口碑不好,再说了若是可以做正妻,谁乐意去做通房妾室?她也不是林噙霜这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可是巩红绡吃足了苦头,很了解人性,知道余方氏是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者,自己无力反抗,一旦把余方氏得罪死了,她跟母亲就完蛋了。

  无奈之下,巩红绡狠心舍弃了自己的爱人,答应做余嫣红的陪嫁,索取了一笔好处费,将利益最大化,去了宁远侯府。果不其然,余嫣红跟余方氏一样自私自利,得罪了丈夫后为了讨好顾廷烨,让巩红绡成为了妾室。

  从头到尾这对母女都没有考虑过巩红绡的感受,没有问过巩红绡是否愿意为妾,在她们的眼里巩红绡不是人,而是一个她们想用就可以用的工具人。

  更残忍的是,失去了爱人巩红绡,那个庶子最终离开了余家,入赘到了其他人家,他们两个人再也不可能在一起了,好好的姻缘就这么没了。

  

  02.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一切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这是巩红绡做人的原则,在那种年代,她这么做也没有错,毕竟她没有依靠,还得成为母亲的依靠,她若是不够自私,她们母女早就成为了别人的垫脚石。

  余方氏的恶毒最终反噬了自己,也报应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得知自己的爱人已经不在了,巩红绡恨透了余方氏母女,并无阻止余嫣红红杏出墙,也没有向余家求助,眼睁睁看着余嫣红走上了死路。

  之后小秦氏要求巩红绡帮忙坑害余方氏,巩红绡也这么做了,只因她早就想报复余方氏了,想要让害惨了自己的余方氏付出代价。最终在巩红绡和小秦氏等人的算计下,余方氏闯下了滔天大祸,得罪死了顾廷烨,被余家休了。

  

  好在余阁老明辨是非,知道巩红绡的委屈,没有伤害她,给了她一条生路。

  正如明兰所说:“若都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直,以德报德,方知人间终有善恶。”

  要么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要么做了坏事就该受到惩罚。宽恕,是受害者才有的权利,原不原谅要对方发自内心决定,很多时候,简单的三个字对不起是换不来没关系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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