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工作动态 轻微免罚显温度 部门联动促管理

  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七支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南京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局“五拼五比晒五榜”工作方案》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近期几起相同违法行为的网约车案件依法进行轻微免罚,同时联动其他部门,共同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筑牢交通安全屏障。

  4月8日,邓某因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立案调查。通常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此类案件应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经调查,当事人邓某违法行为发生在涉案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被注销后的第二天,对车辆所有人南京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涉案车辆注销手续毫不知情。鉴于当事人此前一直合规经营,此次违法行为轻微,持续时间短暂。同时在执法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经过,并已在接单软件中移除涉案车辆,作出了遵纪守法书面承诺,故认定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此类问题,七支队一方面在调查过程中,告知涉案车辆所属公司在办理车辆营运证件变更、注销等手续前务必要和租赁人做好信息沟通并签字确认,办理手续期间车辆不得从事经营,避免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违法行为以及纠纷。一方面支队也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租赁公司经营行为。

  下一步,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七支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继续贯彻落实公正文明规范执法,避免出现“一刀切”等简单僵化方式执法,杜绝重处罚、轻纠错、以罚代管、不听辩等粗暴执法问题,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进一步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向纵深发展,严宽相济、法理相容,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规范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