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芹菜)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第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4月27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8号),涉及重庆好优多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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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第28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好优多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的芹菜共23kg,抽样3.1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芹菜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好优多百货超市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1日对重庆好优多百货超市有限公司依法立案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重庆好优多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不合格项目)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当事人经营的芹菜系从双福农贸城的张丹处购进,能够提供购进票据、供货商经营资质以及记录所有购进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进货台账,鉴于没有证据表明其明知商品不合格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可以免予处罚的情形,不予立案。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