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战时管制”!

  抓好源头防控 切断传播途径

  湖北各地都采取了严格的封闭隔离措施

  “战时管制”

  封闭管理小区、村组

  暂停销售发烧咳嗽药品

  ……

  一切严格措施

  都是为了早日战胜病毒

  多地实施“战时管制”

  洪湖市实施战时封闭管理

  2月14日晚,洪湖宣布实施战时封闭管理:所有乡镇、中心城区小区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以下为通告原文:

  关于实施战时封闭管理的紧急通告

  为应对当前疫情发展严峻形势,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彻底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升级管控措施。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乡镇(村、社区)、中心城区(镇区)小区(居民点)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中心城区(镇区)要分别隔断社区与社区、里弄与里弄、小区与小区、楼栋与楼栋之间的所有通道;各村(社区)要分别隔断村与村、组与组、自然村与自然村、墩湾与墩湾之间的所有通道。除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之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进出小区(居民点、楼栋),中心城区原通行证一律废止。

  二、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疗救护车辆、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不再办理以上车辆以外的车辆通行证。

  三、全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感冒、咳嗽药品之外)实行全代购配送服务,定点超市、集贸市场、药店只准对代购配送员开放,一律不得对外营业。全市城乡统一配备足够的代购配送员,由市镇村(社区)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担任。代购配送员每三天为每户居民提供一次代购配送服务,特殊应急情形的要及时处理到位。

  四、公安机关对强行冲闯、破坏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五、本通告自2020年2月14日24:00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由此给广大居民带来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配合!

  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此前

  湖北已有多地实施“战时管制”

  十堰市张湾区全国首发“战时管制”令

  2月12日,十堰市张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27号通告,宣布张湾区全域从2月12日24:00起实施战时管制,管制措施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全市及张湾区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以下为通告正文:

  张湾区全域实施战时管制的紧急通告

  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群防群治,是防止感染传染新冠肺炎的科学之策,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迫切之需。为减少人员流动,倒逼病源暴露,遏制疫情扩散,避免长期消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张湾辖区紧急实施战时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楼栋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所有居民非医护人员、医药物资从业人员、抗疫公务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不得出入楼栋。

  二、所有小区、庭院、居民点一律严格封控,非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医护人员用车、货车和救护、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出入。

  三、所有居民区(点)一律严格实施战时管制,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新区)及村(居)委会负责定时、定品种定价格配送,急需药品实行代购服务。

  四、所有小区、楼栋、庭院、居民点一律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新区)、村(居)委会统筹安排市、区下沉干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干部以及村(居)民、物业人员24小时值守把守,不符合特定批准情形的居民一律禁止出门、出楼、出小区。

  五、所有强行冲闯小区、庭院、楼栋、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拘留。

  六、所有乡镇、街办(开发区、工业新区)及村(居)委会一律实施战时管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最严格、最管用的管制措施,广而告之,宣传到户,会同公安机关从严管理、从严封控。

  七、所有党员干部居民必须无条件服从居住地村(居)委会统一领导和调度,就地参与防疫工作;所有需要集中隔离的密接人员、发热人员一律集中入住张湾区医学观察点。

  八、本通告战时管制措施自2020年2月12日24:00全面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全市及张湾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非常时期、非常之举,势在必行、迫不得已。请全区居民一起再居家坚守14天,自我防护,相互隔离,静待病毒出现,倒逼病源暴露,力求不感染,坚决不传染。

  由此给广大居民带来诸多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支持、谅解配合!

  特此通告。

  十堰市张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为什么要采取“战时管制”?

  十堰市张湾区副区长、区防指副指挥长肖旭回应说,战时管制令的出台是经过充分酝酿的。他们征求了辖区内老百姓的多方意见,召开会议,按程序形成文字并颁布。张湾区并不是目前十堰市疫情最严重的地区。截至2月13日,41万人口的张湾区累计确诊病例137例,占全十堰市确诊病例总数近四分之一,在茅箭区之后,排全市第二。此次“战时管制”通告中的多项举措此前已经实施,而且见到成效:张湾区已连续三天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呈下降趋势。之所以在此时毅然提出“战时管制”,主要是希望巩固强化此前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是针对现阶段本地居民感染病例急剧上升、占全部病例近八成的现状,希望在广大辖区市民的理解支持配合下,顶住二代、三代传染的压力。

  严格的战时管制之下,辖区内居民的基本生活怎么办?肖旭说,区里前期做了相应的准备,比如就近定时定点的网下配送和网络平台选购相结合,保证居民在战时管制期间的正常生活。

  除了防护物资紧缺之外,肖旭说,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如何保证执行中不变形、不走样:“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老百姓认可度是比较高的。目前最大的困难就是我们在执行这个政策的过程当中,如何保证这些措施不变形,不引起老百姓的反感,不把它极端化、过度化。就是如何保证把我们好的目标、好的初衷把它变为现实,防止好心办坏事,引起负面的效果。”

  孝感市大悟县对小区楼栋实施战时封闭管理

  2月13日,湖北孝感市大悟县消息,大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对城区(镇区)小区楼栋实施战时封闭管理的紧急通告。

  关于对城区(镇区)小区楼栋

  实施战时封闭管理的紧急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形势严峻复杂,严重威胁全县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县城区(镇区)小区、楼栋实施封闭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城区(镇区)所有小区、单位家属院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代购配送车、医护人员用车和救护、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出入。

  二、全县城区(镇区)所有楼栋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所有居民非医护人员、医药物资从业人员、抗疫公务人员、志愿者、定点超市药店工作人员、代购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不得出入楼栋。

  三、全县城区(镇区)街道、小区出入口一律实行全值守管理,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要带头带班下沉包保和值守,值守时间为每天7:00—22:00,应急通道、小区物业公司实行24小时值守,对不符合特定批准情形的居民一律禁止出门、出楼栋、出小区。

  四、所有强行冲闯小区、庭院、楼栋、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居民,按照战时管理相关规定,一律拘留。

  五、全县城区(镇区)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感冒、咳嗽药品之外)实行全代购服务,定点超市、药店只准对代购员开放。城镇小区、城中村、单位家属院都必须配备足够的代购员,城镇小区由所属物业公司负责配备,城中村和单位家属院分别由所属社区和所在单位负责配备,代购员持证上岗,保证为每户居民每三天至少提供一次代购服务,特殊应急情形的要及时处理到位。

  六、城区(镇区)社区(村)、小区物业公司、县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全员排查、体温检测工作,发现发热病人立即拨打96120,按规定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非常时期、非常之举,势在必行、迫不得已。请全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居家坚守、自我防护、相互隔离,力保不感染,坚决不传染。

  特此通告。

  大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孝感市云梦县对所有楼栋实施战时封闭管理

  2月14日,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在云梦城区实施战时管制的紧急通告》,宣布在该县实施战时管制,全县所有楼栋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

  关于在云梦城区实施战时管制的紧急通告

  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群防群治,是防止感染传染新冠肺炎的科学之策,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迫切之需。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县城区(镇区)小区、楼栋实施封闭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城区(镇区)所有小区、单位家属院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代购配送车、医护人员用车和救护、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出入。

  二、全县城区(镇区)所有楼栋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所有居民除医护人员、医药物资从业人员、抗疫公务人员、志愿者、定点超市药店工作人员、代购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外,不得出入楼栋。

  三、全县城区(镇区)街道、小区出入口一律实行全值守管理,社区党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要带头带班下沉包保和值守,值守时间为每天7:00—22:00,应急通道、小区物业公司实行24小时值守,对不符合特定批准情形的居民一律禁止出门、出楼栋、出小区。

  四、所有强行冲闯小区、庭院、楼栋、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居民,按照战时管理相关规定,一律拘留。

  五、全县城区(镇区)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感冒、咳嗽药品之外)实行全代购服务,定点超市、药店只准对代购员开放。城镇小区、城中村、单位家属院都必须配备足够的代购员,城镇小区由所属物业公司负责配备,城中村和单位家属院分别由所属社区和所在单位负责配备,代购员持证上岗,保证为每户居民每三天至少提供一次代购服务,特殊应急情形的要及时处理到位。

  六、城区(镇区)社区(村)、小区物业公司、县直工作队按职责分工做好全员排查、体温检测工作,发现发热病人立即拨打96120,按规定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七、本通告自2020年2月13日24:00起实施。

  非常时期、非常之举,势在必行、迫不得已。请全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居家坚守、自我防护、相互隔离,力保不感染,坚决不传染。

  由此给广大居民带来诸多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支持、谅解配合!

  特此通告。

  云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全省小区、村组实施封闭管理

  除了战时管制

  此前

  在全省范围内

  小区和村组也已经实施了封闭管理

  全省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2月10日,省住建厅发出《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小区、办公建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指导疫情期间全省住宅小区及办公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人等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该通知指出,住宅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人员进出必须测量体温并登记,严禁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出入;暂时关闭小区内会所、图书馆、活动室等人员聚集场所,限制非本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住宅小区(包括快递员、外卖员等)。封闭管理的同时加强内部公共区域的防护管理。对楼栋大堂、楼梯间、走廊、停车场、保洁工具房等重点公共区域,电梯轿厢、按键及扶手和出入门开关把手、可视对讲按键等高频次接触设施设备,每日清洁和消毒管理需达到相应标准。公共垃圾收集点、有疑似隔离或确诊病例的住宅小区等区域,应加大消毒剂量和频次,病人和密切接触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与防护品废弃物应设置专用垃圾容器集中处理并重点消毒。业主住户要做好自我防护,正确认识疫情,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共同打好防疫阻击战。

  全省村组实行封闭管理

  2月7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关于农村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务必要组建、充实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队。这支队伍要做到疫情一天不结束、就一天不解散,擅自离岗要严肃处理!

  通知还明确提出了“四类人员”集中收治、隔离要做到百分之百;公布本地疫情防控服务热线电话、网上服务窗口;对武汉返乡人员、居家观察等重点人群,每天上门检测体温不少于1次;村与村之间一条应急通道专人值守,其他路口一律封闭等具体要求。

  多地暂停销售发烧咳嗽药品

  据不完全统计,湖北已有宜昌、十堰、黄冈、荆州、鄂州、黄石市黄石港区等多地发布通告,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凡是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城乡居民请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

  另外,仙桃还实行感冒、退热、止咳类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凡说明书上标明具有感冒、退热、止咳功能主治的药品,零售药店在销售时必须要求购药人(患者)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所在村(社区)开具的购药证明,并统一编号,留存备查。同时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购药人(患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址、体温等信息;代购药品还需提供代购人身份证信息,以便追溯。对拒绝提供真实信息的顾客,一律不予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