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令,把爱带回家
“无论再忙,以后我一定多花时间陪陪孩子!”
“法官姐姐,我认识到错误了,以后一定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你们作为小黄的家长,在对子女管教、沟通关怀等方面存在不足,现督促你们运用合理方法实施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职责”。
近日,一位父亲从江海法院冯晓莹法官手中接过一份家庭教育令。庭审结束后,小黄父亲表达了后悔心痛之情,并承诺今后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的关注、教育和监督,自觉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经过感化教育,小黄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表示一定努力改正错误,不负父母和社会期望。
事情源于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抢劫案。17岁的少年小黄因交友不慎,在“社会朋友”的蛊惑下,萌发盗窃电动车赚“零花钱”的想法,并“付诸实践”,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然而小黄父母忙于工作,未对此事上心,放任小黄继续与“社会朋友”交往。取保候审期间,小黄又与他人共同实施了抢劫。
案件受理后,冯晓莹认真审查了卷宗材料,并主动与检察院、小黄的家长及辩护人沟通,发现小黄的家长未履行好监护职责,导致小黄长期缺乏关爱教育,属于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小黄父亲表示,自己长期忙于生计疏于管教,导致小黄如今酿成大错。
开庭当日,法官从小黄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人生道路以及父母寄托、社会期望等不同方面,对小黄开展了法理及感性的教育,并向小黄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纠正监护失职行为,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还要在前端做好预防工作。我们将积极延伸审判后教育职能,通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等形式,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江海法院刑庭庭长李亮说。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下来,江门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和创新司法工作举措,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织密全维度未成年人保护网,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防火墙,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当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护航人”。
原标题:《家庭教育令,把爱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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