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月亮”和望月尘的“月”|读《月亮和六便士》

  

  引

  前些日子去马蜂窝参加了一个活动,中间突然被问到我的ID为什么叫“望月尘”。讲到“月”字的时候,我脱口而出:“中间的‘月’代表理想明亮清澈,就是《月亮与六便士》中的那个‘月’。”

  以前我很少这样解释这个字,一般只说前半句。大概是最近刚好看完了这本书,话到嘴边就这样打了一个比方。

  实际上这只是个巧合,当初想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甚至还不知道有这本书的存在。毛姆心中的月亮显然是更有艺术性也更崇高的,如此类比多多少少有些给自己脸上贴金的感觉。但我仍然喜欢这个巧合,就像毛姆也在书中提到:

  “有些人没有出生在正确的地方,有时候偶然造访某个地方,却神秘地感到这里就是他的归宿,在这里他的心终于不再躁动”。

  读罢此书,我也有一丝兜兜转转找到归宿的感觉。当然,这种感觉倒未必是完完全全的契合,更多的是一种见贤思齐的期待,便就此写下只言片语,或聊表心志,或只是记录一些想法。

  毛姆用二十二万字写了斯特里克兰成为艺术家之路的大半生,整部小说的节奏不算紧凑,关于主人公最后的岁月甚至是借他人之口,用断断续续的回忆拼合成了一个结局,就像作者用第一人称,向读者亲切地介绍了一个老朋友一样。

  因此,小说的主人公并非只有以高更为原型的斯特里克兰,当然也包括作者本身。毛姆在字里行间通过对本书主角和一系列小人物的点评,都借以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态度。这个观点在李继宏译本的导读中有所介绍,我亦从中受益匪浅。

  

  选择月亮还是六便士?

  其实,书中没有提及月亮和六便士这几个字,而书名则来自一个书评家对毛姆另一篇著作的书评。该文作者称《人性的枷锁》的主人公菲利普“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

  读此书之前,我也一度坚定地以为,毛姆肯定是要歌颂那些清高的理想,赞美特立独行的勇气和追求理想的艺术家和诗人们。但我渐渐发现我错了,毛姆在书中这样评价自己的态度:

  “作家的本能对人类的奇行怪癖特别感兴趣,而他的道德观念尽管对此不以为然,却又无可耐何。他喜欢研究那些让他感到吃惊的坏人,并自我安慰这是为了满足艺术的需求,但他的真诚却迫使他承认,他对某些行为的厌恶之情,并没有对它们的原因的好奇之心强烈。作家更为关注的是去认识,而不是去评判。”

  关于选择天上的月亮还是选择地上的六便士,毛姆并没有给出他的答案。那毛姆是没有态度的吗?非也。

  作为旁观者,毛姆虽然很欣赏斯特里克兰的性格和才华,却无法认同他的一系列做法,因为毛姆也有属于自己的性格和价值观念,比如他在形容作为证券交易员的斯特里克兰的生活时,就曾直抒胸臆:

  “这肯定是人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但我强烈地感觉到绝大多数人共有的这种生活时不完美的。我承认这种生活有其社会价值,我明白循规蹈矩未必不是幸福,但血气方刚的我想踏上更为狂野不羁的旅途。”

  我认为,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坚守的并不是某种单一的或高雅或庸俗的理想,这未免过于单调,而是借人咏志——每个人都应该有坚持自我的勇气。

  至于读者如何理解和接受,并不是作者应该关心的问题,就像毛姆评价斯特里克兰的画作一样——

  “不同性格的人看了同样的一幅画,却有各自不同的感受和态度”。

  我想到自己几年前读《人生的枷锁》的时候,很不理解菲利普为什么最终放弃了生命的自由和画画的理想,却甘愿去一个小地方做一个小医生和萨利度过余生。

  时过境迁之后,当我的心态和认知也发生了变化,慢慢发现菲利普的选择其实是最常见的人生,读者除了接受无需评判。很多人抱着理想和世界周璇的时候,都会狭隘地希望看到和自己一样的故事,并期待有一个完美到不切实际的结局。

  然而作为别人世界的旁观者,我们更应该关照自己的内心世界,不论是月亮还是六便士,只要我们可以真诚地认识自己,不为外界的噪音所累,勇敢的践行自己的价值观,那便是摆脱了人生的枷锁。

  于是在毛姆的眼中,那个行为举止滑稽可笑的画家斯特罗夫在被爱情打击而离开巴黎之前,由于他拥有单纯的绘画理想,于是也一样充满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我们的价值观充满了移栽的痕迹,总是被要求去实现某些既定的意义。虽然我现在还没结论,但我还是常常会想:假如没有这些束缚,我应该怎么度过平凡的一生?

  

  关于美学

  对此观点,与斯特里克兰在塔西提岛共处过很长时间的布鲁诺船长,理解得很通透:

  “掳掠斯特里克兰的激情,是一种创造美的激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也是个艺术家,我自己内心也有那种激励着他的欲望。但他表达那种欲望的方式是绘画,而我的则是生活。”

  我似乎还无法完全理解第五十四章中这段关于“美”的真正含义,这里暂且不谈了。我想的是,也许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来看,艺术之美和生活之美其实是一回事儿——只要我们心中有热爱和欲望,不管我们通过什么表达出来,哪怕是山川湖海,哪怕是油盐酱醋,一样都是美的。

  但真正的美并不常见,每个人都宣称自己在追求美好的东西,但他们从来不面对事物的本质和自己真实的内心,反而常常人云亦云,沉溺于肤浅的装饰,或者总是拾人牙慧,随便借用他人蛊惑的谎言。

  斯特里克兰的画大多是原始的环境和原始的人物,毛姆借由对塔西提岛人文风景的描绘,借由对斯特里克兰画作的欣赏,流露了对于“美”的态度。书中还有几次处提到了美,例如第三十九章斯特罗夫评论斯特里克兰的画时,说到:

  “人们满不在乎地谈论美,由于他们说话不经过深思熟虑,所以美这个词被用得太过泛滥,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力量。许许多多微不足道的东西都冠以它的名义,于是它所代表的东西变得不再崇高,人们用美来形容裙子、小狗和布道,当遇到真正的美时,他们却又认不出来了。”

  

  令人火冒三丈的自由

  说回本书的另一个主角——斯特里克兰,他固然是伦理生活中的反叛者,但他身上最原始的真诚让人觉得“并不乏味”,这是毛姆来到巴黎之后对斯特里克兰的评价。

  “渴望得到认可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但他完全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有的人也号称他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但他们多半是在自己骗自己。总的来说,这些人敢于为所欲为的前提是——他们相信没人能发现他们的逾规越矩之处。他们顶多就是因为有了几个亲朋好友的赞许,愿意做一些与大多数人的观点相悖的事情。假如你的离经叛道无非是你这类人的惯用伎俩,那么在世人面前表现得离经叛道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在生物学上,由于人类是群居动物,为了在一个群体中生存下去,人类在本能上就有在意别人看法的原始冲动。这种“在意”会演变出很多生而为人难以克服的本性,一个人的言行要努力和群体保持一致,而群体中的每个人也都有一种尽量同化和影响身边人的冲动。

  一个古老的电影《逍遥骑士》也隐含了这样的观点。作为社会中的个体为了达成这样的群居性的目,不仅相互模仿学习,甚至不惜八卦和撒谎,一边隐藏自己又一边美化自己。

  为了适应群居的本能,在个人层面上,自然而然发展出了“良心”这种东西,“它是驻扎在心灵里的卫兵,监督我们不要为非作歹”;在社会层面上,也发展除了一套警卫系统,毛姆甚至在《人生的枷锁》中曾经这样说过——“你可以为所欲为,只需要注意街角的警察”。

  由于斯特里克兰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公序良知都对他不起作用,毛姆将这种状态形容成“一种令人火冒三丈的自由”。

  而我作为一个已经习惯于中庸主义的人,一方面觉得毫无良知地忽略他人是一种不负责任,另一方面又觉得在自己漫长的人生路中,其他人的看法确实不值一提。所以我的态度是希望在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找到一种既不违背良知也不违背自己的生活方式——真诚而独善其身,正直而出泥不染,谨言慎行,言出必行。

  我想在这样的生活方式下,一个人就可以坦然地坚持自己内心的原则,免除了生活中许多左顾右盼的烦恼。这些原则可能会冒犯与自己不一样的人,也不够圆滑,但我愿意将其称之为一个纯粹的人。对这样的人来说,其社会性不必体现在别人如何看待自己,而是体现在彼此互不冒犯,尊时守位,知常达变。

  人,诚然有社会性的本能,但若是完全被这种本能支配的话,就未免失去了生而为人的意义。从某种角度来说,人之所以为人,自然要有区别于动物的主观性。这种感觉就像毛姆在书中形容医院里的那个小护士:

  “她的眼睛已经见过人间太多的恐怖和痛苦,然而她的目光却依旧纯净,大概是因为在她的心里,这是个没有原罪的美好世界。”

  

  什么是爱?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斯特里克兰和他的三个女人之间的关系。

  斯特里克兰先是背叛了他的原配妻子和令人尊敬的职业,跑去巴黎学画画。然而,毛姆观察了斯特里克兰太太的一系列言行后,这样说道:

  “在女人的生活中,别人的看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让她们最深挚的感情也蒙上了不真诚的阴影。我怀疑在她支离破碎的心里,除了夫妻反目造成的酸楚,是否也混杂着虚荣心受损的痛苦。”

  在本书结尾,当斯特里克兰死去之后已经声名大噪,毛姆回到伦敦再次见到了斯特里克兰太太。那个多年前对丈夫抛妻弃子的行为感到咬牙切齿的她,如今在一个美国评论家面前再次提及丈夫,却变得言行亲昵起来,言辞之间好像自己和丈夫一直“琴瑟和谐”。年近六旬的斯特里克兰太太这样说:“作为天才的妻子,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毛姆的作品里固然有着性别歧视的痼疾,但这样鞭辟入里的刻画也表明了斯特里克兰和他的太太根本就是属于两个世界的人。这样空虚无物的情侣关系,定然不会被这位纯粹的艺术家真正接受。

  补充一句题外话,这也是我对整部小说最为疑惑的地方——如果主人公是一个怀才不遇的天才画家,又是一个如此不善交际的人,他是如何忍受这样一段长达十几年不那么契合的婚姻和交易员的工作。

  如果说斯特里克兰与原配太太之间毫无感情,只是出于社会的习惯才结合在一起,最终生活了十几年的话,那他与布兰琪则完全是出于生理的冲动,才造成了一桩“鸠占鹊巢,横刀夺妻”悲剧。诚然,朋友之妻不可欺,斯特里克兰在这件事情上再次践踏了良知。

  然而了解了布兰琪和丈夫斯特罗夫的往事之后,或许会有另一个侧面的理解。布兰琪早年被富家子弟抛弃之后,刚好陷入斯特罗夫无微不至的关怀中,才与之结合为夫妻。

  “我想她从来没有爱过斯特罗夫。我曾以为她爱,但那无非是女性对爱护和关怀的反应,绝大多数女人以为那就是爱。那是一种被动的感情,对任何男人都可以产生,就好像藤蔓可以依附在任何树木上都能生长一样。……那种感情的成分很复杂,包括衣食无忧带来的满足,家财殷实激发的骄傲,受人爱慕引起的愉悦以及之子于归造就的称心。只有爱慕虚荣的女人才会认为这样的感情也有高尚的价值。”

  固然是斯特里克兰的出现才造成了这样的悲剧,也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是,两个没有爱的人结合在一起,在它破碎之前始终是岌岌可危的。悲剧发生的背后,往往有着更加深刻的原因,甚至是早已注定了结局。

  

  写在最后

  至于斯特里克兰的最终归宿,他辗转离开巴黎,最终在塔西提岛上与当地土著——爱塔——生儿育女,共度余生。就是在这个小岛上,他达到了自己艺术创作的巅峰,留下了很多画作。

  我想这正是由于这位艺术家对于塔西提岛产生了强烈的归属感,才能让自己的才华自由生长。而这种归属感不仅仅源于自然环境,更是来自这里纯粹的人和真挚的感情。

  这种纯粹的感情,是他之前的大半生都不曾拥有过的。毛姆最后这样评论:

  “唯有潜入人性深处并发现许多美丽又可怕的的秘密的画家,才能画出这样的作品;唯有已经见识过不能为凡人所知的神圣景象的画家,才能画出这样的作品。”

  我对这本书的理解,掺杂了很多个人的感情和志趣在里面,难免有一些偏颇。但正如毛姆对自己的创作所言:

  “作家追求的回报应该是挥洒文字的快乐和传播思想的惬意,至于其他的就随便吧,别去在意赞美或诋毁,失败或成功。”

  

  P.S.

  望月尘 | Yann:

  这里多半写写游记,胡言那时的所见所思

  这里有时也写写散文,乱语今日的所感所悟

  千万不要信我,有思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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