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工作总结(合集8篇)时间:2023-06-29 16:34:33作者:派大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医保局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县医保局工作紧紧围绕推进“四化”战略建设“五个宁都”这个大局,通过广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高效务实的工作,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制度运行基本平稳,基金收支实现略有节余,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现就今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三项保险工作全面大幅提升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我县参保单位547个,任务数27500人,参保总人数为27610人,其中:在职人员17379人,退休人员10231人;居民:全年参保人数为105113人,任务数105000人,其中成年人23206人,未成年人80485人,其中大学生1422人在校学生参保77530人,实现参保覆盖率达98%。
2、工伤保险:全县参保单位174个,参保人数13109人,任务数13000,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3012人。
3、生育保险: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906人,任务数9900人,
二、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全面超前超额完成,运行基本平稳,收支实现略有节余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基金征缴2851万元,完成征缴基金3968万元。超额完成139%。
今年各项基金总共支付23249人次,基金支付金额1216万元。其中,居民共计支付人4842次,分别为住院报销4223人次,基金支付712万元,慢性病特殊门诊报销619人次,基金支付19万元;职工共计支付18343人次,基金支付1273万元,分别为住院报销3839人次,基金支付1160万元;门诊14504人次,基金支付113万元;工伤保险52人次,支付基金112万元,领取工伤保险固定待遇12人,支付基金10万元。
三、主要措施与亮点
今年来,我局对医保、工伤、生育保险的宣传更细、意识更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政策更优,待遇更高,保障力度空前加码;管理更顺、运行更畅,基金收支略有节余。
(一)医保政策,宣传更细,力度更大。
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参加医保的良好氛围,我局充分利用“春季就业招聘大会”、“12。4法制宣传日”和《社会保险法》宣传周,走上街头,深入社区。采取咨询、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各个电视频道上播发参保登记信息,租宣传车在全县大街小巷和大的乡镇流动宣传,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待遇大幅度提高、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对居民参保的补助不断提高、居民获得确实保障以及参保基准年度等方面,取得的效果比较明显,今年来印制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宣传单,发放十万余份,参保人员反映良好。
(二)强化基金征缴,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在基金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基金会计统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报表上报制度和基金预决算制度,同时还建立了审计公开制度,邀请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基金进行审核,确保了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通过下发催缴通知单、电话催缴、上门催缴以及与待遇支付相结合的办法,提供灵活多样的缴费方式,如现金、转帐、托收确保基金及时到帐;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确保各级各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三)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目前,我县已有33家医院和35家药店获得定点资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是医保基金的流出通道和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阀门。
1、严把“三关”,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一是把好住院审批关,杜绝冒名住院。一方面加强对轻病住院、挂床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治疗和违规用药等现象的管理力度。如发现有冒名顶替住院现象,要求定点医院必须及时报告,否则将对医院予以处罚。二是把好住院病种关,防止基金流失。三是把好“三大目录”执行关,严防基金浪费。对定点医院“三大目录”的执行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重点稽查。今年拒付因工伤、交通事故及有第三方责任人等意外伤害报销二十余起,涉及医疗费用10余万元,挽回基金损失近七万余元。
2、坚持“三个到位”,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管理。
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我县推出了绿牌准入、黄牌约束、红牌退出的管理机制,从审批、管理、考核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审查监督,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审批到位,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实行严格的市场竞争准入制度。二是坚持管理到位,严格规范售药行为。三是坚持考核到位,严格执行目标管理。对药价和经营的合理性进行监管,对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结果与年末考核挂钩,作为是否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
3、突出“三化”,加强对经办人员的管理。
通过突出“三化”更有力地促进了“加快宁都发展、重塑宁都形象”和“发展提升年”建设,实现职工队伍服务意识和参保人员满意度都提高的目标。
一是工作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通过责任追究制等十项规章制度,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权力制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二是办事公开化,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过程中,经办机构把所有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公布,极大地利于广大群众和参保人进行监督。三是服务人性化,提高服务水平。医保日常工作主要是为参保人服务,经办机构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参保人”的工作理念,把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始终。
(四)把握政策、完善措施,做好大病救助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医改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对本局医改三年来的工作做了全面回顾,现总结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情况。至20xx年上级下达的参保人数任务是25600人,已完成参保人数25903人,占年任务数的101%,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情况。至20xx年上级下达的居民参保任务是56300人,已完成参保人数56511人,占年任务数的102%,其中低保免费参保人员4151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据统计,全县现有城镇人口约89480人,已参保城镇人口总数为82414人,覆盖面约92.10%。
3、城镇中小学生均按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同时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
4、城镇医保的费用报销已实行了二次补偿,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达8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已达70%以上。至20xx年,已有2160人次职工报销了1116万元住院医药费用,有4231人次居民报销了711万元住院医药费用。从20XX年开始,我县就实行了城镇医保费用报销的的二次补偿制度,20XX年我县有123个职工20xx年有133个职工得到二次补偿,二次补偿费用合计达近100万元,个人最高补偿金额为17854.24元;另20XX年有56个居民20xx年有59个居民得到了二次补偿,补偿费用分别为33.4万元、31万元,个人最高补偿金额为13680元。
5、根据省市有关市级统筹文件精神,三年内将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力争职工提高到上年度设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提高到上年度设区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到xx年职工基本和大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已达20万元,居民达15万元。
6、当期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使用率均达到85%以上。
二、任务推进情况
1、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全面按上级要求实施了市级统筹并上交了市级统筹风险金。
2、根据省市有关设区市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险“一卡通”即时结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在市中心人民医院、井冈山附属医院两家开通了刷卡结算业务,方便了参保人员在市里就医购药。
3、布署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的甲类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了支付范围。城镇居民从20XX年开始,在规定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就实行了门诊统筹,至20xx年我县有3334人享受了门诊统筹,支付门诊统筹费用107万元。
4、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免费体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了讨论布置,并已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展开参保人员免费体检活动。
5、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县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有关要求,全县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岗位设置,严格按照层级比例,按事设岗,按岗聘人,竞聘上岗。20XX年,全县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竞聘到岗,为全县28个卫生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了岗位聘任手续。
6、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实行绩效工资,基本标准为年人均15600元,与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均收入15030元相比,略有增加。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政策落实情况
1、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国有困难企业、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计约5758人加入了城镇职工医保范畴。
2、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两定点”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等单位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卫药政字[20XX]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规定和基金支付政策,无违反“三个目录”规定的情况。
3、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规定,建立和落实了两个定点机构准入、退出和监督工作机制。20XX年,我们通过年终“两定”单位的年检和定级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对不能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好医保相关工作的2个定点单位进行了取消其定点资格的处罚;同时,对7个不规范经营的定点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
4、建立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商业保险机构------县财产保险公司承办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险最高支付限额达12万元。
5、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生育妇女,只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其住院分娩的生育费用均可以按规定给予报销。
6、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吸引、稳定卫生人才的长效机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实行政策倾斜,有利于乡镇卫生事业发展。一是乡镇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职称时,实行外语免试;二是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
7、落实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对我县皮肤病医院工作人员执行了上浮一级薪级工资,工作满八年再予以固定并再上浮一级薪级工资。
四、经办管理情况
1、基本实现了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全力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费用实现即时结算。
2、已按全省统一规范的程序做好相关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工作,20xx年办理医保关系接入3人,转出8人。
3、对医保定点机构的监管,今年全部按照两个定点机构管理规定,开展了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分级管理、协议管理,并定期不定期地上门监管,加大了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我局分期分批召开了医保业务工作会。与各定点单位都签定了医保医疗服务管理协议,约束和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同时,严格控制定点单位的数量,只在一些主要的街道社区才有定点诊所和药店,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和实惠购药。
二是严格医药费的审核,加大对定点单位的监管。重点是对点外就医费用和特殊病种的医药费进行了严格审核。对点外费用按规定不能报销的决不报销,该加重负担的就加重负担,严格按规定审定。而对于特殊病种的医药费,严格把关,如有疑问,我们均要派人下乡入点进院核实、确认,保证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从而有效防止了该类人员随便乱开药的不良现象。三是完成了今年特殊病种的年审、鉴定工作。20xx年,职工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时间为3月21日-----4月20日,参保人员在该时间段到县医院或中医院申报登记,5月医保局组织了医疗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在5月底以后就已陆续到县医保局办理了领证手续。20xx年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十二大类421人,其中年审的212人,新确诊鉴定的209人。
4、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实现了大厅窗口服务、微笑服务、优质服务,医疗保险业务流程规范有序,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同时配合机关效能建设,狠抓了机关制度和作风建设,实现了“三项制度”、岗位职责、办事流程等公开上墙,渗入工作,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强调硬性指标建设的同时,要求服务软指标也要跟上。强化了上下班制度;严抓了上班时间上电脑玩游戏、炒股等不务正业的行为;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现微笑服务、满意服务。这一系列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树立了医保全新形象。
5、每年都开展了对下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和基层服务平台(乡镇劳动保障所)的业务指导、管理、检查和年终考评工作。
6、医疗保险基金报表、基础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规范准确,各项数据资料报送及时。
五、工作创新与宣传情况
每年我局都要在广播、电视、宣传栏及手机通讯等主要媒体上正面宣传医疗保险工作,及时通知各参保人员按时缴费参保,同时,让参保人员了解和熟悉各项相关政策和规定。
总之,我们还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医保和医改工作,为广大民众更好的服务。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医改工作精神,严格执行《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xx年度主要工作方案》,深入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创新工作模式,确保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在医改工作中扎实推进并取得显著效果,现将20xx年我局在医改中所承担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保障机制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了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改工作小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照医改工作目标,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确保年度重点任务得到落实。
(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围绕20xx年医改重点工作目标,我局对今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改重点工作进行了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的工作职责。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
1、城镇居民:20xx年我县居民参保居民目标任务数为27700人,占应参保城镇居民29011人的95.48%,截止今年11月份共计参保27705人,占目标任务的95.50%。
2、城镇职工:截止今年11月,我县应参保职工人数为20451人,已参保19572人,占实际参保人数的95.70%。
我局将继续加大征缴力度,预计在今年年底超额完成征缴任务。
(二)提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
1、在去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都有新的调整。尤其是城镇居民的医保政策,下调了起付金,提高了住院、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等优惠政策。第三季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平均比例已达到71%。
2、继续实施了由县民政医疗救助金补助低保人群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缴费的50%的资金,切实缓解了低收入人群的参保压力,积极推进“应保尽保”,从而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现象。
3、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我局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了基金运行分析和预警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基金结余。
4、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了定点医疗机构稽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稽查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及近期与其他区县上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及走访群众。
5、建立完善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模式,与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了《市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合作协议》,减轻参保人员参保年度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宣传工作。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热点、难点、重点工作,统筹规划,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城镇居民的参保意识。
(二)继续抓好扩面、续保工作。根据市上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要求,我们将再添措施,继续加大扩面力度,提高参保率,力争实现全面覆盖的工作目标。
(三)继续完善市级统筹的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加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础数据的维护工作。二是做好已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卡的制卡工作和新参保人员的建档工作,方便群众住院就医。
(四)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店零售药店考核制度。加强对各定点医院、药店监督检查,建立起社会化的科学管理体制。
(五)重点加强基金管理,强化基金的监督和检查。在自查的基础上,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加强财务统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上报财务统计报表。
(六)继续加大基本医疗保险的稽核力度。坚决杜绝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次数、假报虚报单病种等欺诈行为的发生。
(七)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干部的创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经办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真正做到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对外服务高效便捷,树立医保经办机构的新形象。
总之,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县医改办的领导下,针对我局在医改中所承担的任务,查漏补缺、克难求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
一、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观念
医疗保险工作的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广大参保职工。我们以“为参保职工服务”为中心,把如何为参保职工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公正,耐心细致,经常加班加点是很平常的事了。元月份,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经过调查摸底、资料整理、审核上报,我们顺利完成了xxxx年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审核上报工作;3月份,按照省文件要求,及时对113名老工伤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审核上报,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4月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出台后,我们马上向各参保单位转发了该文件,并组织了各单位及时办理xxxx年度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
截止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续保人数23847人,其中老红军3人,离休干部与建老人员36人,遗孀10人,二乙军人58人,较去年年底增加649人;工伤保险105个单位共计6469人参保,生育保险36个单位共计1379人参保。
二、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各项待遇
我市大病医疗保险的赔付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落实的难题。经过多方努力、协调,承担大病医疗保险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已对我市历年积累下来的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进行了赔付,截止目前,共有167人次总计457万余元的费用得到了理赔,其余已报送的15人预计65万元的医疗费用因其他原因还未做出理赔;工伤保险全年有268人次享受了各项待遇,工伤基金共计支出140.44万元,其中定期伤残津贴12.75万元、工伤医疗费37.4万元、伤残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16.73万元、丧葬补助金和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73.56万元;生育保险10人合计10000元。
三、统筹兼顾,做好“四位一体”工作
xxxx年,我作为“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工作队员,积极遵循市委市政府的命令,按照“三送”与新农村建设、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基层党建“四位一体”的要求,与市宣传部共同挂点武阳镇罗石村,我个人帮扶30户,村情、组情、民情牢记心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xxxx年我们工作队为罗石村群众做了不少实事、好事,例如罗石小学操场地面硬化、新建垃圾池、村组道路维修、水渠清淤和修建、村民免费健康体检和送药、带领群众种植白莲、成立白莲和脐橙协会、建立村党建制度、解决邻里纠纷等等,受到罗石村民的一致好评,我们所做的工作受到武阳镇党委、三送办的肯定,罗石村三送点也因此被市委列为“精品示范点”。
四、20xx年工作构想
由于有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其他各科室同志们的协助配合,xxxx年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参保人员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搞好服务,对以前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把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此,我们准备:
1、继续加大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宣传力度。结合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和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出台,我们要编印好宣传资料,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有效的方式、方法,大力宣传我市的各种保险政策,到企业、单位、社区进行宣讲和服务上门。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确保科里的每个同志都能熟练掌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相关业务知识,做好20xx年度各项保险的宣传、参保及保费的征缴工作;积极取经,加强交流,借鉴各兄弟县市的优良做法,20xx年,我们计划在局里领导的带领下,组织科里的业务人员去好的县市学习或上级业务单位培训。
3、部门联动,促使参保。联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工商局等行政机关,加强对企业注册、年检的控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促使企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推进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争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在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两定点管理,狠抓业务规程管理,使各项制度逐步完善。社会保险的各项政策最终能否落实到位,需要我们对定点机构进行合理的设置和规范的管理。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医保局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县医保局工作紧紧围绕推进“四化”战略建设“五个宁都”这个大局,通过广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高效务实的工作,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制度运行基本平稳,基金收支实现略有节余,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现就今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三项保险工作全面大幅提升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我县参保单位547个,任务数27500人,参保总人数为27610人,其中:在职人员17379人,退休人员10231人;居民:全年参保人数为105113人,任务数105000人,其中成年人23206人,未成年人80485人,其中大学生1422人在校学生参保77530人,实现参保覆盖率达98%。
2、工伤保险:全县参保单位174个,参保人数13109人,任务数13000,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3012人。
3、生育保险: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906人,任务数9900人,
二、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全面超前超额完成,运行基本平稳,收支实现略有节余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基金征缴2851万元,完成征缴基金3968万元。超额完成139%。
今年各项基金总共支付23249人次,基金支付金额1216万元。其中,居民共计支付人4842次,分别为住院报销4223人次,基金支付712万元,慢性病特殊门诊报销619人次,基金支付19万元;职工共计支付18343人次,基金支付1273万元,分别为住院报销3839人次,基金支付1160万元;门诊14504人次,基金支付113万元;工伤保险52人次,支付基金112万元,领取工伤保险固定待遇12人,支付基金10万元。
三、主要措施与亮点
今年来,我局对医保、工伤、生育保险的宣传更细、意识更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政策更优,待遇更高,保障力度空前加码;管理更顺、运行更畅,基金收支略有节余。
(一)医保政策,宣传更细,力度更大。
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参加医保的良好氛围,我局充分利用“春季就业招聘大会”、“12.4法制宣传日”和《社会保险法》宣传周,走上街头,深入社区。采取咨询、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各个电视频道上播发参保登记信息,租宣传车在全县大街小巷和大的乡镇流动宣传,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待遇大幅度提高、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对居民参保的补助不断提高、居民获得确实保障以及参保基准年度等方面,取得的效果比较明显,今年来印制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宣传单,发放十万余份,参保人员反映良好。
(二)强化基金征缴,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在基金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基金会计统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报表上报制度和基金预决算制度,同时还建立了审计公开制度,邀请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基金进行审核,确保了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通过下发催缴通知单、电话催缴、上门催缴以及与待遇支付相结合的办法,提供灵活多样的缴费方式,如现金、转帐、托收确保基金及时到帐;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确保各级各项财政补助、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三)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目前,我县已有33家医院和35家药店获得定点资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是医保基金的流出通道和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阀门。
1、严把“三关”,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一是把好住院审批关,杜绝冒名住院。一方面加强对轻病住院、挂床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治疗和违规用药等现象的管理力度。如发现有冒名顶替住院现象,要求定点医院必须及时报告,否则将对医院予以处罚。二是把好住院病种关,防止基金流失。三是把好“三大目录”执行关,严防基金浪费。对定点医院“三大目录”的执行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重点稽查。今年拒付因工伤、交通事故及有第三方责任人等意外伤害报销二十余起,涉及医疗费用10余万元,挽回基金损失近七万余元。
2、坚持“三个到位”,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管理。
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我县推出了绿牌准入、黄牌约束、红牌退出的管理机制,从审批、管理、考核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审查监督,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审批到位,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实行严格的市场竞争准入制度。二是坚持管理到位,严格规范售药行为。三是坚持考核到位,严格执行目标管理。对药价和经营的合理性进行监管,对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结果与年末考核挂钩,作为是否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
3、突出“三化”,加强对经办人员的管理。
通过突出“三化”更有力地促进了“加快宁都发展、重塑宁都形象”和“发展提升年”建设,实现职工队伍服务意识和参保人员满意度都提高的目标。
一是工作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通过责任追究制等十项规章制度,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权力制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二是办事公开化,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过程中,经办机构把所有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公布,极大地利于广大群众和参保人进行监督。三是服务人性化,提高服务水平。医保日常工作主要是为参保人服务,经办机构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参保人”的工作理念,把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始终。
(四)把握政策、完善措施,做好大病救助工作。
上半年,我县医保工作在州医保局、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有效平稳的运行。我局坚持以构建和谐医保为目标,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为主线,重点抓巩固参保覆盖面、深入基金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能力等工作,不断推进医保工作有效平稳运行,现将上半年医保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医疗政策宣传,做好医保扩面工作
深入全县14个乡镇,农牧民群众家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促使广大农牧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医保相关政策20xx年全县车让那个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41个,其中:企业60家、事业22家、机关59家;参保人数4451人,其中:在职3580人、退休871人,参保率达100%。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6842人,参保率达99%。其中:非困难人群18426人、低保人员7454人、重度残疾人员283人、孤儿174人、低收入家庭的60岁及以上人员188人、三无人员3人、优抚对象35人、五保人员259人。建档立卡人员参保情况: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21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95人,在外参保人数4人。参保率100%。存在问题:一是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在企业就业的人数增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入职工保险的人数越来越多,导致20xx年参保人数较20xx年有所减少;二是新生儿上户迟缓,导致新生儿参保登记工作难度大;三是建档立卡人员存在跨县、跨州参保的情况。
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付费机制
强化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20xx年初我县已按照州局要求完成《总控协议》的签订工作。存在问题:县医院反应医疗保险总控经费不足与医疗需求增长的矛盾,并要求解决在发展中存在的医保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加强医疗机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日常监管工作。20xx年我县深入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监管工作共3次,其中,对县级医疗机构开展1次监管、对乡镇卫生院、定点药店开展2次监管。二是开展智能审核工作。
智能审核监督系统于20xx年8月日正式上线运行,经前期运行情况观察,发现我县县医院存在违规情况,存在床位费多记、多收、用药与医保报销药品名称不一致等问题,经整治后至今未发生任何违规现象。待遇享受情况: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补偿人数9136人次,总费用54.3万元,报销39.8万元;特殊门诊补偿人次22人次,总费用3.3万元,补偿1.1万元。住院补偿人数1418人次,总费用1302.9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1011.7万元,统筹报销593.82万元。大病保险补偿人数98人次,补偿金额4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在职226人次,统筹报销151万元;退休109人次,统筹报销85万元;普通门诊报销:在职1992人次,报销49万元;退休270人次,报销5万元;职工用个人账户基金在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支付:在职207万元,退休24万元。
四、深化联网结算工作,推进医疗机构运行
截止20xx年,县人民医院进入国家平台,实现全国异地联网结算。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开通“金保系统”联网,切实方便广大参保群众。存在问题:乡镇卫生院因系统及网络不稳定等问题,导致结算、汇总功能不能有效运行。
五、完善业务档案管理,确保工作有效推动
贯彻落实省、州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档案法》、《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档案防治灾害工作指南》,加强医保业务档案管理,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推进业务档案管理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截至目前,已完成20xx年以前的业务档案归档工作。存在问题:档案室面积小,设施简陋,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因人员紧缺,无专人负责专门负责医保业务档案,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推进迟缓。
六、健全医保内控制度,监管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州医保局要求,我县建立健全医保内控相关制度,坚持以制度为约束,梳理存在问题,对内控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制约,定期、不定期对经办人员进行考核,并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制度执行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医改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对本局医改三年来的工作做了全面回顾,现总结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情况。至20xx年上级下达的参保人数任务是25600人,已完成参保人数25903人,占年任务数的101%,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情况。至20xx年上级下达的居民参保任务是56300人,已完成参保人数56511人,占年任务数的102%,其中低保免费参保人员4151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据统计,全县现有城镇人口约89480人,已参保城镇人口总数为82414人,覆盖面约92.10%。
3、城镇中小学生均按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同时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
4、城镇医保的费用报销已实行了二次补偿,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达8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已达70%以上。至20xx年,已有2160人次职工报销了1116万元住院医药费用,有4231人次居民报销了711万元住院医药费用。从20XX年开始,我县就实行了城镇医保费用报销的的二次补偿制度,20XX年我县有123个职工20xx年有133个职工得到二次补偿,二次补偿费用合计达近100万元,个人最高补偿金额为17854.24元;另20XX年有56个居民20xx年有59个居民得到了二次补偿,补偿费用分别为33.4万元、31万元,个人最高补偿金额为13680元。
5、根据省市有关市级统筹文件精神,三年内将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力争职工提高到上年度设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提高到上年度设区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到2012年职工基本和大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已达20万元,居民达15万元。
6、当期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使用率均达到85%以上。
二、任务推进情况
1、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全面按上级要求实施了市级统筹并上交了市级统筹风险金。
2、根据省市有关设区市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险“一卡通”即时结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在市中心人民医院、井冈山附属医院两家开通了刷卡结算业务,方便了参保人员在市里就医购药。
3、布署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的甲类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了支付范围。城镇居民从20XX年开始,在规定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就实行了门诊统筹,至20xx年我县有3334人享受了门诊统筹,支付门诊统筹费用107万元。
4、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免费体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了讨论布置,并已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展开参保人员免费体检活动。
5、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县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有关要求,全县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岗位设置,严格按照层级比例,按事设岗,按岗聘人,竞聘上岗。20XX年,全县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竞聘到岗,为全县28个卫生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了岗位聘任手续。
6、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实行绩效工资,基本标准为年人均15600元,与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均收入15030元相比,略有增加。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政策落实情况
1、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国有困难企业、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计约5758人加入了城镇职工医保范畴。
2、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两定点”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等单位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卫药政字[20XX]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规定和基金支付政策,无违反“三个目录”规定的情况。
3、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规定,建立和落实了两个定点机构准入、退出和监督工作机制。20XX年,我们通过年终“两定”单位的年检和定级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对不能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好医保相关工作的2个定点单位进行了取消其定点资格的'处罚;同时,对7个不规范经营的定点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
4、建立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商业保险机构------县财产保险公司承办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险最高支付限额达12万元。
5、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生育妇女,只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其住院分娩的生育费用均可以按规定给予报销。
6、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吸引、稳定卫生人才的长效机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实行政策倾斜,有利于乡镇卫生事业发展。一是乡镇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职称时,实行外语免试;二是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
7、落实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对我县皮肤病医院工作人员执行了上浮一级薪级工资,工作满八年再予以固定并再上浮一级薪级工资。
四、经办管理情况
1、基本实现了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全力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费用实现即时结算。
2、已按全省统一规范的程序做好相关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工作,20xx年办理医保关系接入3人,转出8人。
3、对医保定点机构的监管,今年全部按照两个定点机构管理规定,开展了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分级管理、协议管理,并定期不定期地上门监管,加大了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我局分期分批召开了医保业务工作会。与各定点单位都签定了医保医疗服务管理协议,约束和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同时,严格控制定点单位的数量,只在一些主要的街道社区才有定点诊所和药店,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和实惠购药。二是严格医药费的审核,加大对定点单位的监管。重点是对点外就医费用和特殊病种的医药费进行了严格审核。对点外费用按规定不能报销的决不报销,该加重负担的就加重负担,严格按规定审定。而对于特殊病种的医药费,严格把关,如有疑问,我们均要派人下乡入点进院核实、确认,保证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从而有效防止了该类人员随便乱开药的不良现象。三是完成了今年特殊病种的年审、鉴定工作。20xx年,职工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时间为3月21日-----4月20日,参保人员在该时间段到县医院或中医院申报登记,5月医保局组织了医疗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在5月底以后就已陆续到县医保局办理了领证手续。20xx年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十二大类421人,其中年审的212人,新确诊鉴定的209人。
4、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实现了大厅窗口服务、微笑服务、优质服务,医疗保险业务流程规范有序,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同时配合机关效能建设,狠抓了机关制度和作风建设,实现了“三项制度”、岗位职责、办事流程等公开上墙,渗入工作,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强调硬性指标建设的同时,要求服务软指标也要跟上。强化了上下班制度;严抓了上班时间上电脑玩游戏、炒股等不务正业的行为;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现微笑服务、满意服务。这一系列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树立了医保全新形象。
5、每年都开展了对下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和基层服务平台(乡镇劳动保障所)的业务指导、管理、检查和年终考评工作。
6、医疗保险基金报表、基础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规范准确,各项数据资料报送及时。
五、工作创新与宣传情况
每年我局都要在广播、电视、宣传栏及手机通讯等主要媒体上正面宣传医疗保险工作,及时通知各参保人员按时缴费参保,同时,让参保人员了解和熟悉各项相关政策和规定。
总之,我们还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医保和医改工作,为广大民众更好的服务。
一、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我局招商小分队共接待客商7批次,外出招商1批次,在谈项目2个,分别是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投资的CPP铝膜生产加工项目和省重工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环保机械生产项目。其中,CPP铝膜生产加工项目于20xx年10月18日通过市政府评审,上半年,我局领导已多次向项目挂点领导副市长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和经开区积极协调项目用地问题,截止目前还未安排项目用地。
另外一个在谈项目是环保机械生产项目,该项目于20xx年11月27日通过市政府评审,总投资3.28亿元,市领导多次到拜访客商,考察投资企业,客商也多次到与市领导和相关部门沟通,就项目选址等有关事宜进行考察协商;5月5日—7日,我局招商小分队前往省市,专程拜访省重工发展有限公司,洽谈具体投资事宜,诚邀客商尽快来瑞签订投资协议,客商计划在6月底来瑞签订投资协议。
二、建议
政府尽快安排项目用地,与客商签订投资协议。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大外出招商力度
下半年,我局招商小分队将前往等地开展招商工作,宣传和推介,重点联系电气企业。
2、跟踪对接好在谈项目
我局将加强与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工发展有限公司联系,重点跟踪推进CPP铝膜生产加工项目和环保机械生产项目2个项目,尽快与客商签订投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