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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临床试验经费使 用及管理办法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使用,充分调动研究人 员积极性,保证临床研究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 GCP)执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经费包括申办方提供的伦理评审费;临 床试验观察费、化验检查费、功能检查费、受试者交通、住院补 贴、辅助用药药费、通讯、耗材等杂费。 第三条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不纳入科研经费管理,医院无配比 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四条进行新药临床研究首先由申办方与医院签署临床研究的 经济协议(合同),协议应明确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双方根据协 议内容承担相应职责。协议原件由医院档案室保存,财务科、药物 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保存复印件。 第五条财务科为新药临床研究经费设立独立账户,按照“分项 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进行使用。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第六条与申办方的所有经费往来均由医院财务科负责,并出具 正式发票。 第七条经费批报程序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下称机构 办公室)或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照医院财务相关规定进行审 批、支出。 第三章经费支付 第八条伦理评审费,由伦理委员会委员签字,财务科统一现金 支付。 第九条功能检查费、化验检查费、受试者住院补助、辅助用药 药费等按实际发生金额,财务科直接划拨给功能科、检验科和住院 处等相关科室。 第十条支付给受试者的交通费按照协议数额,由受试者或监护 人直接到财务科领取。如遇特殊情况,住院处不能及时结清受试者 费用,财务科可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为受试者提供住院补助。 第十一条因医院条件所限,某些未开展的检查项目,在外院发 生的费用,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予以结算,承担检查单位出具检 查费票据。 第四章经费分配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第十二条伦理评审费,全额支付给伦理委员会;申办方提供的 设备购置费列入医院修购基金;其余经费医院提取 30作为管理 费。 第十三条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所需费用从剩 余的 70经费中支付。 第十四条机构办公室在申办方进行项目总结后,支付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所需费用的剩余部分,按照相应比例将研究费发 给相关人员。其中研究者、评分员等研究人员研究费 70,住 院受试者所在病区 10,机构办公室基金及协调管理费 15, 其他 5。 第十五条机构办公室在项目启动时做好经费分配计划,根据试 验难易程度有权对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比例不超过 5, 以倾斜研究者为原则,保证公开透明。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六条对在试验各环节违反 GCP和伦理原则,损害受试者 利益的行为予以经济处罚。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给医院带来经济、名誉损失行 为,依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依据医院相关规定,在不违反原则情况下 进行协商解决。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