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一公公惦记残疾儿媳,强行将其霸占,最终引发伦理悲剧
“俗以Y于子妇者为扒灰”,对于“扒灰”这个词或许很多人并不陌生,在一些地方的结婚风俗中就有公公扮作烧火佬“扒灰”的流程,看似只是闹腾搞笑,实际上的真实含义却让人排斥到无法接受。
在历来的婚姻关系中,较多提到婆媳关系,而极少对公媳关系进行阐述,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基于从古至今的男女授受不亲,即便是同住一个屋檐下,避嫌也同样应该成为之间相处的准则。
2020年浙江一起QJ案件的审判,将传统的公媳相处问题又拉回了众人的讨论中。案件中,正值壮年的公公对智力残疾儿媳的不法占有,激发了众人的义愤填膺。
受害人文某因为童年时的一场意外,换上了轻度精神发育迟缓,父母多处寻医无果,只能接受孩子天生智力低下且精神异常的现实。在父母的教导下,文某学会了和别人简单的交流,虽然依旧无法学会一些复杂的家务,至少也拥有了一定的自理能力。
文家父母最担心的就是女儿的未来,自己也年纪越来越大,可以养女儿一时,养不了她一世,他们还是希望自己女儿能够遵循人生的定律,找个合适的人家生子。
正常人家肯定是无法接受一个智力残缺的女子,文家父母托媒人多番打听下,相中了隔壁村子的陆家,陆家的小儿子和文某差不多大小,身体上有些残疾,和文某非常相配,而且陆家的家庭条件看起来虽然一般,但陆家父亲陆堂斌能干勤快,日子也在一天天变好,是自家女儿不错的婆家选择。
文家父母托媒人上门谈亲事,陆家几乎是没怎么思考就同意了,虽然两个孩子还未成年,可在两人这种情况下早晚也都没有什么区别。于是在17岁那年,文某就被背进了陆家。
在之后没多久陆家就因为的工作原因,举家搬到了海宁,文某离父母越来越远,对于智力有缺陷的她来说,就相当于没了最后的靠山。
别看文某智力不高,但她却继承了父母外貌上的点,漂亮又有着独特的清纯,这对任何男人来说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包括对文某的公公陆堂斌。陆堂斌经常会偷偷盯着自己这个傻儿媳看,又回头看看瘫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儿子,心里想着暴殄天物。
2020年4月左右,陆堂斌彻底忍不住了,他走进了儿媳妇的房间,对她进行了一番威胁。陆堂斌知道,文某对所谓的老家,也就是她曾经住过的精神病院有很大的阴影,经常以“不听话就将你送回老家”作为威胁,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
文某虽然智力低下,但也知道下意识的反抗,但男女之间的力量悬殊,实在太难跨越。得逞后的陆堂斌,又以性命相逼,要求文某守口如瓶。
对于陆堂斌的威胁文某其实绝大部分并不理解,因为精神方面的原因,她的忘性极大,原本的缺陷,却最终救她于水火。忘记了陆堂斌威胁的文某将自己的遭遇讲给了平时经常来往的邻居,好心的邻居立刻选择了报警。
警方经过调查确认了案件的真实性,以“强制WX”以及“QJ”罪将陆堂斌逮捕归案,在整个审讯过程中,陆堂斌一直在以文某的精神疾病作文章,称其证词不能相信,但警方并未听信他的诡辩,经过对案发现场的自己勘查,警方从文某的睡床上发现了大量陆堂斌干涸的体液,对文某进行体检时,也在其下身发现了反抗性伤痕。
面对警方犀利的问询,陆堂斌哑口无言,不知如何解释,最终只能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他仅仅承认自己有两次犯罪,一次做到了最后,另一次没有,从案件性质上来看,陆堂斌的两次犯罪已经构成了两种罪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以及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WX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陆堂斌违背了妇女意志,采用胁迫的方式强行QF和WX患有智力障碍的儿媳妇文某,构成数罪并罚,受害人为特殊人员,在自我防御方面本就缺乏能力,法律在一定情况下对于类似弱势群体通常都会存在相应的恻隐之心,针对这部分人群的犯罪,一般会酌情考虑从重判处。
同时又考虑到陆堂斌在归案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多方面考虑后,最终决定判处被告陆堂斌数罪并罚,共计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陆堂斌确实有罪,但其实我们转念一想,在那个家中难道就陆堂斌和文某两人么,明显不是,那为什么没有人出声制止,就连文某的丈夫也不曾反抗呢,那是因为陆堂斌作为整个家庭的支柱,没有人敢反抗,人性本就是自私的,对他们来说文某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人,但陆堂斌却不能没有,两人的无声早就已经做出了选择。
作为弱势群体,像文某一般的人,他们或许没有办法主动求助,也极有可能连反抗都无能为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权利可以任意受到他人的践踏,人生而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