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未成年人监护人
通常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则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监护,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由监护能力的兄、姐担任监护人,然后是其他人和组织。
一、监护人的授权顺序有哪些
在我国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法律规定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可以更改。根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有法定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三、在我国公民如何确认监护人
在我国确认监护人有三种:第一种是法定监护人,由法院确认;第二种是委托监护人,由父母委托给别人确认;第三种是父母就自动确认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