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人网站刷到了自己,我结束了八年无性婚姻

  朋友告诉我她要离婚了,我知道她是个冷静的女人,一旦决定了再也不会改变。

  我有点困惑:她和她老公是朋友们心目中的模范夫妻,除了丁克八年不生孩子,她离婚的背后肯定有故事。

  是时候写写她的故事了。

  在一个寂冷的深夜,朋友趁她老公睡着了,打开他手机,赫然在一个网站里发现她本人的艺术照。

  这个照片是他坚持说要留下美好的记忆,于是有了那些珍藏。

  她崩溃了,八年了她们的感情早就变淡,连夫妻间关系都变成了兄弟关系,可是却在网站上看到了自己,这算侵权吗?

  关于偷拍

  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拍照变得异常简单,不仅是相机,手机,连手表,钮扣甚至戒指等都可以做到。

  而偷拍只要不传播是不违反相关法律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被偷拍,更不知道是谁偷拍了你。

  在这个时代,人们审美观发生了改变,衣服从六七十年代的厚暖到现在的清凉,正如艺术家赵丽蓉老师小品《如此包装》中说的:身上裹段绸,就是衣服了,都露着呢。

  所以一切让偷拍变得简单,再加上即使被抓住了,也最多是罚款了事。

  据相关数据统计,每年有数以万计的女性被偷拍,而令人担忧的是这个数据还有攀升趋势。

  是什么造成这一切的?

  古语有云:天下人熙熙为名,攘攘为利。这背后有着利益驱使。

  关于传播

  有人为出名博眼球,有人为获利毁三观,于是网上出现了一些低俗不健康的内容。

  而朋友的老公则是为了获利,丁克的他们由于没有孩子的负担,在一起时间长了,渐渐迷恋上了网赌和直播,一边看美女直播,一边享受榜一大哥的荣誉和被称赞羡慕的快感,很快钱挥霍一空。

  穷则生变,他又迷恋上赌,越陷越深,最后实在没办法,开始变卖一些家产,当然这些他妻子并不知情。

  某位名人说过:在深渊呆久了,你不会再有机会爬起来,因为你的欲望无法控制,它就是无底洞。

  最后朋友绞尽脑汁弄钱,直到有天他看到偷拍能挣钱,他陷进去了。

  此刻在他心中,妻子唯一的作用就是能给他钱。

  为了钱他可以不择手段,更不用说发布妻子的照片。

  他不知道他已经走向犯罪的边缘。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关于夫妻

  丈夫传播妻子艺术照,这个究竟怎么判,留待专家和网友去评判。

  有一点值得警醒的是,夫妻和睦,健康幸福关系到家庭稳定,影响到社会安定。

  夫妻双方应该是恩爱厮守,白头偕老,在物质社会,如何愿得一人行,白首不分离,是值得大家思考的一件事。

  物质生活丰富了,精神生活没有跟上,是永远不会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