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

  千龙网北京3月10日讯(记者 刘美君)“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在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保护。

  段农根介绍,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指导全国少年法庭,进一步树牢特殊、优先、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依法审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行为。

  例如,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假释;对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短视频侵犯儿童信息等新型案件,及时明确裁判规则,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保护。

  “在深化少年法庭综合审判改革中,法院将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犯罪案件,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段农根透露,为便于研判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律,研究制定专门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信息统计范围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