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未成年人 合适成年人必到
本报讯(记者 赵颖彦)从公安侦查阶段开始,针对未成年人的调查、讯问,都必须有合适成年人在场。上午,记者从团市委获悉,今年拟在16区县建立合适成年人名录,登记备案以供司法系统选择。
据悉,北京市的公、检、法、司各部门今年年底前将出台4个文件,明确在未成年人嫌疑人首次接受讯问时,在其法定监护人未能到场、不能到场或不宜到场情况下,须安排具有法律背景、社工经验、教育经历的合适成年人到场,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合适成年人在参与对未成年人的讯问和审判时享有参与对未成年人的讯问,不受非法干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不非法干涉公安、检察、法院的正当活动,特别是在讯问过程中不插话、不引导未成年人回答、不歪曲文字表达意思等。
多知道点儿:合适成年人参与制起源于英国,2003 年后较系统地引入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