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支付服务的合作伙伴:为实现您提现的需求
搜狐视频隐私政策
(一)本《隐私政策》中的“我们”是指搜狐视频的运营者。
1、我们主要运营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用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3号楼11层1101;
(1) 法律规定的最低存储期限,包括:
l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网络运营者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l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l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
(2) 为提供搜狐视频产品/服务之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如在您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登录后使用千帆直播功能时,我们会在您提供且使用该功能期间,持续保存您的手机号码,以向您正常提供该功能。
(3) 履行其他法定义务而保存的期限,如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查处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权的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资料”,我们需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涉嫌侵权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ü 提供支付服务的合作伙伴:为实现您提现的需求,我们会与支付合作伙伴共享必要的信息。
ü 提供第三方登录服务的合作伙伴:为实现您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的功能,我们会与提供该服务的合作伙伴共享您的必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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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数据服务(包括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合作伙伴:为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为您提供更好的内容,我们会与提供该服务的合作伙伴共享您的必要信息,以统计我们产品/服务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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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技术服务的合作伙伴:我们会与提供该服务的合作伙伴共享您的必要信息,以统计、分析用户在使用我们产品过程中出现的BUG、崩溃、卡顿等情况,以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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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作伙伴:我们可能与委托我们进行推广和广告投放的合作伙伴共享您的必要信息,我们仅会向这些合作伙伴提供不能识别您个人身份的间接画像标签及去标识化的设备信息或匿名化后的设备、网络、渠道等信息,以帮助其在不识别您个人身份的前提下提升广告有效触达率。
ü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ü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ü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1.
验证儿童和监护人身份。
2.
提供必要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功能。相关规则请您查阅《搜狐视频隐私政策》“我们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类型和目的”一节
3.
用于优化产品或服务、安全保障、服务调查目的。
三、
我们如何共享、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与监护人共享。我们会将部分儿童个人信息(如儿童用户名、帐号、密码,以及该儿童用户在我们某些产品和服务中的交易内容等)与监护人进行分享,监护人可以访问和管理相关个人信息。
搜狐集团内部必要、合理的共享。
实现“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部分所述目的;
与(可能的)诉讼、仲裁、审判、执行等法律程序直接相关的;
有权机关的要求、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法定授权组织的要求;
为执行相关服务协议或本声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保护我们的客户、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其他用户或雇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或其他合法权益合理且必要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