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如何封存? 实施办法来了!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5月30日起施行。社会生活中,未成年人因一念之差误入歧途,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可能会导致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多个方面遭受歧视,也可能会让其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而再次滑向犯罪深渊。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其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甚至有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导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实施办法的颁布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和信息,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指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的制度。对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全案予以封存。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具体指哪些记录?

  应当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及刑事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全部案卷材料与电子档案信息。

  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封存后,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答案是可以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受理单位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比如,小李在17岁时因一时冲动与他人打架,涉嫌寻衅滋事罪,后被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之后,小李改过自新,努力学习并考上大学。现在即将毕业的小李通过某商业银行的校园招聘,供职单位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此时,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小李的申请,依据实施办法,为小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任何机构与个人都不能查询吗?

  原则上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什么情形下应当解除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1)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

  (2)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

  (3)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同时,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如果未成年人应当封存的犯罪记录被不当公开了,可以怎样维权?

  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办法同时还规定如果涉案未成年人应当封存的信息被不当公开,造成未成年人在就学、就业等方面未受到同等待遇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相关机关、单位提出封存申请,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失足的轻罪未成年人揭下标签,让他们以轻快的步伐,积极的态度走向未来、回归社会。这是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也是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的重要举措,让我们一起共同撑起一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伞,以法之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来源:东辽检察